學達書庫 > 范·戴恩 > 金絲雀殺人事件 | 上頁 下頁


  凡斯有許多讓人驚訝的天賦和才能。從某一方面來說,他是藝術典藏家、功力精湛的業餘畫家,以及在美學與心理學方面表現優異的學生。雖然是美國人,但是大部分時間他都是在歐洲接受教育,說話時仍帶有輕微的英國腔調。他有一大筆龐大的家產,而大部分的時間他都在盡家族賦予他的社會責任和義務。不過他既不是一個遊手好閒的人,也不是半吊子。他憤世嫉俗而且態度冷漠;那些認識他不深的人,都認為他是媚上欺下的勢利小人。不過真正認識凡斯的人,像我,一眼就能看出這個人外表下真實的一面。我知道他的憤世嫉俗和冷漠來自於他敏感孤獨的天性,但他絕對不是在裝模作樣。

  凡斯還不到三十五歲,樣子像是一尊冰冷的雕像,帥得讓人印象深刻。他的臉頰清瘦,有棱有角;不過他臉上嚴肅冷峻的表情,往往是他和朋友間的一道隔閡。他不是沒有感情,不過他的感情,大體而言,是知性的。他經常因為他的唯美主義遭到批評,但我卻發現他很少表現出對唯美或是心理方面問題的熱中與沉溺。無論如何,他給人的印象依舊是以他一貫的冷漠態度看待世俗的一切事物;老實說,他對人生的看法,就像是缺乏熱情的冷漠觀眾,冷眼旁觀一出不屑一顧的戲劇。儘管如此,他卻是求知若渴,而且生活中的枝微末節都難逃他的法眼。

  就是這種聰明才智以及旺盛的追根究柢精神,導致他對馬克漢的刑事案調查工作充滿高度的興趣,雖然他並不是刑事案調查人員。

  我保存了一份凡斯以法院顧問身份參與所有刑事案的完整記錄,不過我想我無權把它們公諸於世;然而就在馬克漢參加選舉失敗從此退出政壇,以及凡斯去年遠赴他國定居後,我獲得他們兩人的同意把這份記錄完全公開。凡斯只堅持不能公佈他的姓名,其它則沒有任何限制。

  我曾在某件謀殺案中提到(作者注:此指「班森謀殺案」),因為案情特別而讓凡斯投入刑事案調查,並且在面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他如何破了艾文·班森遭到槍殺的神秘案件。目前的這個故事則是有關他破了瑪格麗特·歐黛爾遭到謀殺的刑事案,這件謀殺案發生在同年的初秋,當時造成的轟動比這之前的任何刑事案都要來得大(作者注:包括羅伊-雷普刑事案、桃樂絲·金刑事案,以及接下來發生的霍爾-彌爾斯謀殺案;但是金絲雀謀殺案被認定和南·帕特森-「凱薩」·楊事件、舊金山發生的達倫謀殺布蘭琪·拉莫與米妮·威廉斯案、墨裡努砒霜下毒案,以及卡裡·哈理斯嗎啡謀殺案一樣受矚目。在引起社會大眾高度興趣方面,轟動程度則不下於發生在秋河的波頓雙人謀殺案、融雪事件,以及艾維爾槍擊事件、羅杉叟謀殺案)。

  錯綜複雜引人好奇的案情,是凡斯為什麼會接下這項新調查任務的原因。當時馬克漢飽受反政府報紙攻訐的困擾已經好幾個星期了,它們批評他根本無法將警方交到他手中的黑道罪犯定罪起訴。由於政府禁酒的結果,一種危險而且完全不受歡迎的新興夜生活形態在紐約竄起。許多財力雄厚的酒館,他們自稱是俱樂部,沿著百老匯大道和它附近的街道一家一家開了起來。後來在那個地區發生的犯罪事件數目多得驚人,不外是為情為財;也就是說,這些不良場所成了犯罪的溫床。

  後來,在紐約上城的一間家庭旅館發生了珠寶搶劫謀殺案,經調查發現是在一家俱樂部籌劃的;接著又發生兩名追查此案的刑事組幹員背部中槍、陳屍在這家俱樂部附近的不幸事件。由於這兩件事情的發生(作者注:這裡所提到的是艾禮樂·凱格麗夫人的命案。她是一位有錢的寡婦,住在西九十六街的亞頓旅館。九月五日早上她被發現遭歹徒用不透氣袋子罩頭窒息而死,很明顯,歹徒從西四十八街一家規模不大但消費很高的塔客俱樂部一路跟蹤她回家。兩名後來被殺死的探員麥達德和凱尼森,警方認為,可能因為他們掌握對兇手不利的有力證據而引發殺機。在這件命案中,兇手從凱格麗夫人公寓偷走的珠寶價值在五萬美元以上),馬克漢決定擱置辦公室的其它事情,親自插手處理不斷升高到讓人無法忍受的犯罪情況。

  § 2 雪地上的腳印

  九月九日,星期日

  在馬克漢作出決定的當天,他、凡斯和我前去史杜文生俱樂部,我們坐在角落的包廂裡。我們經常一道來這裡,因為我們是這家俱樂部的會員,而馬克漢則把這裡當做是他辦公室以外的辦案總部(作者注:史杜文生是一家大型俱樂部,也是家豪華旅館;它的會員大多來自政界、司法界和財經界)。

  那晚,馬克漢說:「真是糟透了,這個城市有一半的人認為我的辦公室是缺乏調查能力的高級信用社,因為我提不出將壞人繩之以法的足夠證據或是有利證據。」

  凡斯悠然微笑並抬起頭,嘲弄地望著他。

  他用一種懶洋洋的語調回應了馬克漢的話:「警方不熟悉司法程序中的破案關鍵——找不到讓一般大眾相信的辦案證據——想要說服法庭似乎就更加困難了。你知道,這是很愚蠢的想法。律師並不是真的需要證據,他們要的是博學的專業知識和技巧。而一般警察的大腦太過簡單,以至於受限在這些法律上,拘泥形式的要求。」

  「沒有那麼糟,」儘管過去幾個星期以來的壓力,似乎已經影響到他慣有的沉穩個性,馬克漢還是和顏悅色地反駁著,「如果沒有證據法則,無辜的人經常就會陷於極度不公平的判決深淵中。在我們的法律之下,即使是罪犯也應該受到保障。」

  凡斯微微打了個呵欠。

  「馬克漢,你該去教書的。你在響應批評時,對措詞能力的掌控真是出神入化。不過,我並沒有被你說服。你還記得威斯康辛那名男子遭到綁架,法院宣佈法律上認定他死亡的案子吧。即使當他神采奕奕地再度出現在老鄰居面前,他被認定死亡的狀態在法律上也並沒有因此改變。他確實還活著的這個明顯事實,法院卻認為它不重要,和原案沒有關係……於是,有人在這州還是個瘋子,到了另外一州卻馬上恢復成正常人,這種情形在這個美麗的國度裡大為流行。你真的不能期待一個不熟悉司法體系正常運作的門外漢來瞭解這其中的細微差別。所謂的門外漢呢,總是被一般常識所蒙蔽,他會說,站在河岸邊的瘋子就算到了河對岸,他依舊是個瘋子。因此,這些門外漢會百分之百錯誤地認為,如果一個人有生命,他就是活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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