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戴恩(S.S. Van Dine
1888-1939,又譯作范達因),原名是威·亨·賴特,出生於美國弗吉尼亞州,以優異的成績從哈佛大學畢業後,曾到慕尼黑和巴黎學習美術。1907年起,作為美術評論家和文藝批評家,經常在《洛杉磯時報》等報刊上發表文章,還擔任過著名雜誌《花花公子》的主編。1916年發表處女作《有前途的男人》。1926年發表第一篇偵探小說《本森謀殺案》,偵探菲格·萬斯首次登場。在以後的12部長篇偵探小說中,萬斯都擔任主角。
小說中的貴族紳士菲洛·萬斯,身兼藝術鑒賞家和業餘偵探的雙重身分。他將心理學的分析方法運用到案件調查中,視犯罪事件為一件藝術品,把整個破案過程當作一場心智遊戲的演練,努力分析其涉及到的各種心理因素,並藉此推理出兇手的真實面目。菲洛·萬斯由此被譽為「美國的黃金神探」,成為美國文學史上的三大名偵探之一。范·戴恩的出現,開啟了美國推理小說的黃金時代,他也因此被奉為美國推理小說之父。他所擬定的「推理小說二十守則」,是推理史上最重要的寫作誡律,被尊為「推理小說大憲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