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范·戴恩 > 班森殺人事件 | 上頁 下頁
四五


  「不是這樣的,先生,」她申訴,「是我要她用這個姓氏的,在這個國家,任何一個聰明的女孩都可能變成一位高貴的淑女,只要給她機會,還有——」「我完全瞭解,」萬斯愉快地接口,「郝蕪曼小姐聰明有智慧,你伯別人知道她的母親是管家後會阻礙了她的成功之路,所以你為了她的前途而隱姓埋名,真的很了不起……你的女兒自己一個人獨居嗎?」

  「是的,先生——住在莫尼塞丘,我們每星期都會見面。」她的聲音小得幾乎聽不到。

  「當然——我相信只要有機會你們一定見面……你是不是因為她是班森先生的秘書才從事管家工作的?」

  她拾起頭,眼中露出少許痛苦的神色,「是的,先生。她告訴我他是一個什麼樣的人,他常常要她晚上到家裡來加班。」

  「你希望能夠在這裡保護她?」

  「是的,先生——就是如此。」

  「謀殺發生的第二天早上,馬克漢先生問你班森先生家中有沒有槍時,你為什麼那麼緊張?」』婦人將目光移開,「我——沒有緊張。」

  「你有,普拉茲太太,我可以告訴你為什麼,你怕是郝蕪曼小姐射殺了他。」

  「不,先生,不是的,」她開始哭泣,「我的女兒那天晚上根本不在這裡——我發誓——她不在這兒……」她不住地顫抖,一個星期以來的緊張情緒終於令她崩潰,她顯得十分無助。

  「好了,好了,普拉茲太太,」萬斯安慰她,「沒有人認為郝蕪曼小姐與班森先生之死有絲毫關聯。」

  她仔細搜尋他的表情,起先她不肯相信——顯然是她心中長期恐懼的結果——他花了十五分鐘的時間,費盡唇舌解釋自己所言全部屬實。終於,當我們離開時,她的情緒漸漸穩定。

  我們赴史杜文生俱樂部途中,馬克漢全神貫注地沉思,一言未發,訪問普拉茲太太後所推論出的新的事實令他再度陷於五裡迷霧中。

  萬斯抽著煙,不停地轉頭看著兩旁經過的建築物,我們往東行經四十八街,當車子經過紐約聖公會教堂時,萬斯命司機停車,並堅持要我們欣賞幾眼。

  「基督教,」他指出,「幾乎光看他們的建築即可分辨,僅有少數例外,全城之中看了最不礙眼的只有教堂。美國人建築美學的信條是:碩大便是美。這些中間有長方形洞的巨型盒子被稱之為摩天大樓,美國人崇拜的是它們的高聳巨大,一個有凶十層的盒子應該比二十層的盒子漂亮兩倍,是這麼算的吧?……看看對街那幢只有五層樓高的建築物,它比全城中任何一棟摩天大樓都美麗、令人印象深刻。」

  在赴俱樂部途中,萬斯只間接提到一次對於謀殺案的看法。

  「馬克漢,仁慈的心腸比冠冕還要來得寶貴,我今天做了一件好事,自己認為應該得到嘉獎。普拉茲太太今晚可以睡個好覺,她害怕秘密被揭穿而擔驚受伯了好一陣子,她是一位勇敢堅強的老婦人,無法想像未來的貴夫人被人懷疑……奇怪她為什麼要這麼擔憂?」他狡猾地看了馬克漢一眼。

  直到我們用過晚餐後才重拾這話題,我們將椅子拉開,望著麥迪遜廣場的樹梢。

  「馬克漢,」萬斯說,「現在據棄所有成見,公平地看待這件案子——如同你們律師一向強調的……我們現在知道當你提起武器時普拉茲太太為何那麼緊張,以及我認為她對班森喝下午茶的同伴有私人感情時,她為什麼坐立難安。這兩個謎題已經解開了……」「你是怎麼發現她和那女孩的關係的?」馬克漢突然插口問道。

  「用我的眼睛啊,」萬斯責難地看了他一眼,「記得我們初次與那位年輕小姐見面時,我頻頻向她送秋波——算了,我原諒你……你記得我們討論過頭蓋骨的問題嗎?我一見到郝英曼小姐,就發現她在頭型、顴骨、下巴和鼻子上酷似班森的管家……然後我注意到她的耳朵,普拉茲太太的耳朵上端極尖,沒有耳垂,這種耳型是會遺傳的,所以當我看見郝蕪曼小姐有相同的耳朵後,立刻確定她們之間的關係。當然,還有其他相似之處,膚色、高度——她們兩人身形都算大,肩膀窄,手腕腳踩很細小,臀部……郝蕪曼是普拉茲娘家的姓氏是我猜的,但這已經無關緊要了。」

  萬斯在椅子上挪動身子,讓自己坐得更舒服些,「現在用你的法律思維想想……我們假設在十三日午夜十二點半,兇手來到班森家中看見客廳的燈光,輕敲窗戶,立刻被允許入內……你認為來者是個什麼樣的人?」

  「與班森極為熟識的人,」馬克漢回答,「但這個事實對我們毫無幫助,我們不可能逮捕他的每一個熟人。」

  「範圍比這個還小,老友,」萬斯說,「兇手是班森的密友。至少,在他面前班森不在意自己的形象,脫掉的假髮就是最好的證明。你知道假髮是每個禿頭的風流中年人不可或缺之物,你也聽見普拉茲太太的話,在一個送雜貸的男孩面前都刻意隱藏禿頭的班森,會以毫無光彩的面貌出現在不熟識的人面前嗎?除此之外,他還脫下一排假牙。再有,他服裝不整,穿了一件舊外套和一雙拖鞋,想像一下這些情景,我親愛的老友……你認為有多少人能夠令班森完全不在乎自己的模樣?」

  「也許有三四個,」馬克漢回答,「但是我不能將他們統統逮捕。」

  「如果可以,你一定會這麼做,但這是不必要的。」

  萬斯從煙盒中又取了一支煙,繼續說道:「還有許多有利的啟示,例如,兇手一定熟知班森家中的格局,他知道管家的臥房和客廳之間有一段距離,關上房門不可能聽見槍聲;他一定也知道在那段時間內屋子裡沒有其他的人。別忘了,班森十分熟悉他的聲音,因為恐懼竊賊闖空門和上尉的威脅,若稍有懷疑他就絕對不會讓人進到屋子裡。」

  「這是一個可靠的推論……還有呢?」

  「珠寶。馬克漢,你想過嗎?那天晚上班森回家時還在桌子上,第二天清晨就不見了,所以很明顯是兇手把它拿走了……或許它是兇手造訪的原因,若真是如此,誰會知道那些珠寶在班森家中?而誰又特別想得到它們?」

  「沒錯,萬斯,」馬克漢緩慢地點頭同意,「你說中了要點了。我一直對範菲有強烈的不安,今天下午幾乎要下令逮捕他,但希茲帶來李寇克投案的消息。證實那是謊報之後,我的懷疑又重新回到他身上,我今天下午不曾提起的原因是想聽聽你的意見,你剛才所說的一番話和我的想法完全吻合,範菲就是我們要抓的人——」他突然將翹著的腿放下來,「他媽的,你竟然讓他從我們手上跑了。」

  「不要生氣,親愛的,」萬斯說,「我想他和范菲夫人在一起很安全,跑不掉的,再加上你的朋友班·漢倫先生追捕逃犯很有一手……先放過範菲好了,你今晚不需要他——而明天,你更不會要他。」

  馬克漢迷糊了,「這是什麼意思?——我不會要他?……為什麼?」

  萬斯懶洋洋地解釋,「他個性乖僻又不可愛,長得也不俊,除非必要,我可不希望他在我旁邊出現……附帶說一句:他無罪。」

  馬克漢迷惑地忘記了發火,他看著萬斯足足有一分鐘之久,「我不明白你在說什麼;如果你認為範菲無罪,那麼看在老天的份上,你認為到底是誰有罪?」

  萬斯看了一眼表,「明天來我家吃早餐,把希茲搜集來的不在場證明帶來,我會告訴你是誰殺了班森。」

  萬斯的語氣震動了馬克漢,他知道除非萬斯有絕對的信心,否則不會做出這樣的承諾,他太瞭解萬斯了,所以不可能輕視或忽略這樣的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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