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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說的性質


  Fittenger 作

  在十九世紀之前,就有人想給短篇小說下定義了。這裡所引的三條,都是說到這個題目上的最好的東西。

  「正當的短篇小說絕不是從大樹截成小樹的小說,也不是插在地上當作小樹的大樹的枝條。他是另外的一種,是受無意識界裡動作的原動力規定的,那些原動力合起來自成一種東西,不成別種的東西。」(郝威爾:《北美評論》,一七三二四二九)

  「一篇真短篇小說和只是『短篇』的小說不同,也不由於此。一篇真短篇小說和說部Nouel最不同的地方,就在他只有一個精彩的印象 Essential Unity of Impisstion,若把『短篇小說』這名字用得格外嚴密些,就可以說他有的一些,而說部是不能有的。……一篇短篇小說只說一個人物,一樁事情,一種情緒,或一個刺激所喚起的一類情緒。」(馬秀斯:《短篇小說的哲學》)

  「短篇小說的目的,是要用最經濟而有力的方法出生一個敘述的效能。」(漢彌兒敦:《小說的材料和方法》)

  短篇小說總要有一個緊密的和一性和直接的單純性。如在畢恩孫的《父親》和莫泊桑的《弦子》裡,這個單純性是和奇聞Anecdote的單純性相等的,但是奇聞絕不能有這些單純的短篇小說的戲劇可能性;因為短篇小說一定總有一種情緒的緊張,這種緊張只在人生極緊急的試驗裡才有的。

  短篇小說不求長篇小說裡所要的一致Consistendy,因為沒有這許多元素需要適宜的排列和指揮的緣故,但是短篇小說一定要有獨創的多變的題目,要結構得巧妙。要有活潑潑的想像力照徹全篇。日常生活裡一個偶然事件,在倏忽一現裡,給我們把捉住了,我們以這樣態度拿他到讀者面前,顯明這全體的印象大部分是由暗示得來的。這個偶然事件可以是生活史裡的轉機,如在「從前的他」裡;可以是習慣底精神的克制——這些習慣似乎是固據在靈魂裡,色彩不易磨滅的——和一種驟然的,不撓的做人的決心,如在「馬克韓」 (Markhe-im)的事情裡;也可以是精神上幸福的價值的逐漸實現,如畢恩孫在他的小說《父親》裡所簡明表現的。

  短篇小說的目的總是用這樣活潑潑的態度,表現人生的段,顯明這個偶然事件的重要是普遍的。有些短篇小說有一定的終局,這種是為開示一個完全的情節而作的。「酒桶」是和「紅死的面具會」相比的全部動作。「金虱」是以解決一種困惑為務的,他有自始至終的動作。別的小說教一種道德。「愛生布蘭」說不赦的罪孽,「大石面」是我們的古典小說,是說理想和他們的發展的。霍爽在著作家中對於道德學上的律和道德的發展最有興味。還有別的小說志在描畫人物。周威小姐和弗雷曼夫人描畫新英格蘭裡衰頹的婦性,頗為真實;詹姆士和畢恩孫用心理學和社會學的X光線到他們的人物上去;史蒂文森跟著「馬克韓」心理進化裡的步驟走,一步一步的嚴密的和表聲一樣。

  短篇小說的形式和人生自身一般的多變。阿狄生,蘭姆,歐文,瓦奈和其他的人都曾把小說運用在他們的雜記和論文裡,有了奇效。《睡谷記》和司各脫的故事一樣的動人。「大石面」裡的比喻和奔陽的「天路歷程」比起來,不差什麼。偵探小說的形式沒有再比《綠帽的兇手》和《被竊的信》兩種短篇再好的了。各種情緒都是聽著短篇小說召喚的。性情有他的廣漠自由的風格,不如情感適宜於短篇小說。在狄更斯,加蘭,拜荃,弗雷曼夫人,周威小姐,莫泊桑,波愛,和其他名人的小說裡,有一種悲傷之情,從最輕的,如《童子夢星》裡的喜悅的親愛,等而上之,到最重的,如《厄歇爾屋中之秋》裡的難以言語形容的恐懼,都有。

  現在短篇小說把不適宜的地方去了,那些是導著非而丁,司各脫和狄更斯走入迷途裡去的。這種短篇小說的各部分在最單純的狀態裡調和,經由「一個」嚴密的形式,表現「一個」而「全量」的印象。他是人生裡凝聚的一片,是從平凡無事的生活圈裡截取出來的,取出來浸在幻想裡,直到他成了文藝的極為止。

  19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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