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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人生之理想 三、中庸之道(2)


  今以東方人所稱為「過分」的西方學理而取此態度,就覺頗有難色,西方人實在太易於被種種主義所奴役,國家主義、法西斯主義、社會主義或共產主義,這種種都是過度膨脹的機械工業制度的後果。人忘卻了國家為人民而存在,非人民為國家而生存;像一個共產國家,視人民為某階級之一員,或國家機構的一分子,此等見解衡之以孔子學說對於人生真目的之解釋,怕不立即喪失其動人之魔力嗎?反對乎諸如此類的一切制度,人人可以主張其生存之權利而尋求幸福。人類享受幸福的權利,駕乎一切政治權利之上。中國倘成立了法西斯政權,那須得舌疲唇焦去勸服一般仁人君子,謂國家之強力遠較個人之幸福為重要。一位精密觀察者觀了當時建立於江西的共產政府,貢獻了共產政權所以在中國必須失敗的最大理由,不管它如何優越于其他封建軍閥統治的區域,其事實為那兒的人民生活太機械化,太不近人情,總是不相宜的。

  中國人之講情理的精神與其傳統的厭惡極端邏輯式的態度,產生了同等不良的效果,那就是中華民族整個的不相信任何法制紀律,因為法制紀律即為一種機械,總是不近人情的,而中華民族厭惡一切不近人情的東西。中國人厭惡機械制度如此之甚,因之厭惡法律與政府的機械論的觀點,致使憲法政府之實現為不可能。嚴厲峻刻之法制統治權,或非人情政治的法律,在吾國蓋已屢屢失敗,它的失敗蓋由於不受人民之歡迎。法制政治之概念,在第三世紀中,吾國曾有大思想家建議而付諸實施。商鞅即為實驗法制政治之一人。他是一個出類拔萃的大政治家,相秦孝公,威震諸侯,奠定了秦國強大的基礎,但其結果,把他的頭顱償付了政治效力的代價。秦本為僻處甘肅邊陲的次等邦國,歷史上懷疑其混合有野蠻的部落,賴商鞅之努力擘劃,建立了勇武的軍隊,征服了全中國。乃其統治權曾不能維持四十年,反抗者蜂起,秦社卒悲愁地傾覆。此無他,蓋其以商鞅所施于秦國之同樣政治方式,施之於中國人民全體之故耳。秦代之建築萬里長城,確有其不朽之功績,然亦為不可恕之「不近人情」,致斷送了秦始皇的帝統。

  加以中國人文主義者不斷宣傳其教義,而中國人民在過去常統治於個人政權之下,故「法制紀律」中國人稱為「經」者之不足,常能賴「便宜行事」,中國人稱為「權」者來彌補。所謂「權以經濟之窮」。與其接受法治的政府,中國人寧願贊成賢人政府。賢人政府是比較的近人情,比較的有伸縮性。這是一個大膽的理想——天生有如此眾多的賢人,足以遍佈全境而統治一個國家!至謂民主能從點算普通人民意見混雜的投票中獲得真理,亦屬同樣大膽的論斷。兩種制度都有不可免的缺點,但以人為標準的制度總是對於中國人的人文主義,中國人的個人主義和愛好自由,是較合脾胃的。

  這個癖性,缺乏紀律,成為吾國一切社會團體的特性,一切政治機關、大學校、俱樂部、鐵路、輪船公司——一切的一切,除掉外國人統制的郵政局與海關——都有這樣的特性。其結果則為引用私人,嬖寵弄權,隨時隨地,如法炮製,有不學而能者。只有一顆不近人情的心,鐵面無私的性格,始能撇開私人的感情作用而維持嚴格之紀律,而這種鐵面在中國殊不受大眾歡迎,因為鐵面都是不純良的孔教徒。這樣養成了缺乏社會紀律之習慣,為中華民族之最大致命傷。

  是以中國之錯誤,無寧說是太講人情。因為講人情其意義相同於替人類天性留餘地。在英國對人說:「做事要講情理」,等於教人放任自然。你讀過蕭伯納著的《賣花女》嗎?劇本中那位賣花姑娘的爹爹杜律得爾要向歇琴斯教授敲一張五鎊鈔票的竹杠時,他的理由是:「……這樣合理嗎?……這女兒是我的。你要了去,我的份兒呢?」杜律得爾更進一步,表現中國的人文主義精神,他祇索取五鎊,而拒絕了歇琴斯教授所欲付給的十鎊。因為金錢太多了會使他不快活,而真實的人文主義者所需要的金錢只消夠快活、夠喝一杯酒。換言之,杜律得爾是一位孔教徒,他知道怎樣求快活,且只需要快活。因為時常與情理相接觸,中國人的心上發育了一種互讓的精神,蓋為中庸之道的自然結果。倘有一位英國父親打不定主意該把他的兒子送進劍橋大學呢?還是送進牛津大學?他可以最後決定把他送進伯明翰(Birmingham)。這樣,他兒子從倫敦出發,到達白萊卻萊(Bletchley)時,既不轉而東向劍橋,又不轉而西向牛津,卻是筆直地北指而往伯明翰。他恰恰實行了中庸之道。這一條往伯明翰之路是有相當價值的,因為筆直的北去,既不東面得罪了劍橋,也不西面得罪了牛津。倘使你明白了這個中庸之道的使用法,你便能明白近三十年來全然的中國政治,更能從而猜測一切中國政治宣言的內幕,而不致吃那文字火焰之威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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