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胡適 > 中國哲學史大綱 | 上頁 下頁
第五篇 孔門弟子(2)


  孔子的人生哲學,雖是倫理的,雖注重「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夫、婦婦」,卻並不曾用「孝」字去包括一切倫理。到了他的門弟子,以為人倫之中獨有父子一倫最為親切,所以便把這一倫提出來格外注意,格外用功。如《孝經》所說:

  父子之道,天性也。……故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謂之悖德。不敬其親而敬他人者,謂之悖禮。

  又如有子說的:

  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歟?(《論語》)

  孔門論仁,最重「親親之殺」,最重「推恩」,故說孝悌是為仁之本。後來更進一步,便把一切倫理都包括在「孝」字之內。不說你要做人,便該怎樣,便不該怎樣;卻說你要做孝子,便該怎樣,便不該怎樣。例如上文所引曾子說的「戰陳無勇」,「朋友不信」,他不說你要做人,要盡人道,故戰陳不可無勇,故交友不可不信;只說你要做一個孝子,故不可如此如此。這個區別,在人生哲學史上,非常重要。孔子雖注重個人的倫理關係,但他同時又提出一個「仁」字,要人盡人道,做一個「成人」。故「居處恭,執事敬,與人忠」,只是仁,只是盡做人的道理。這是「仁」的人生哲學。那「孝」的人生哲學便不同了。細看《祭義》和《孝經》的學說,簡直可算得不承認個人的存在。

  我並不是我,不過是我的父母的兒子。故說:「身也者,父母之遺體也。」又說:「身體髮膚,受之父母。」我的身並不是我,只是父母的遺體,故居處不莊,事君不忠,戰陳無勇,都只是對不住父母,都只是不孝。《孝經》說天子應該如何,諸侯應該如何,卿大夫應該如何,士庶人應該如何。他並不說你做了天子諸侯或是做了卿大夫士庶人,若不如此做,便不能盡你做人之道。他只說你若要做孝子,非得如此做去,不能盡孝道,不能對得住你的父母。總而言之。你無論在什麼地位,無論做什麼事,你須要記得這並不是「你」做了天子諸侯等等,乃是「你父母的兒子」做了天子諸侯等等。

  這是孔門人生哲學的一大變化。孔子的「仁的人生哲學」,要人盡「仁」道,要人做一個「人」。孔子以後的「孝的人生哲學」,要人盡「孝」道,要人做一個「兒子」(參觀第十篇第一章)。這種人生哲學,固然也有道理,但未免太把個人埋沒在家庭倫理裡面了。如《孝經》說:

  事親者,居上不驕,為下不亂,在醜不爭。

  難道不事親的便不能如此嗎?又如:

  愛親者不敢惡於人,敬親者不敢慢於人。

  為什麼不說為人之道不當惡人、慢人呢?

  以上說孝的哲學。現在且說「孝的宗教」。宗教家要人行善,又怕人不肯行善,故造出一種人生行為的監督,或是上帝,或是鬼神,多可用來做人生道德的裁制力。孔子是不很信鬼神的,他的門弟子也多不深信鬼神(墨子常說儒家不信鬼神)。所以孔門不用鬼神來做人生的裁制力。但是這種道德的監督似乎總不可少,於是想到父子天性上去。他們以為五倫之中父子的親誼最厚,人人若能時時刻刻想著父母,時時刻刻唯恐對不住父母,便決不致做出玷辱父母的行為了。

  所以儒家的父母便和別種宗教的上帝鬼神一般,也有裁制鼓勵人生行為的效能。如曾子的弟子樂正子春說:

  吾聞諸曾子,曾子聞諸夫子曰:「天之所生,地之所養,無人為大。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歸之,可謂孝矣。不虧其體,不辱其親,可謂全矣。」故君子頃步而不敢忘孝也。……

  一舉足而不敢忘父母,一出言而不敢忘父母。一舉足而不敢忘父母,是故道而不徑,舟而不遊,不敢以先父母之遺體行殆。一出言而不敢忘父母,是故惡言不出於口,忿言不反於身,不辱其身,不羞其親,可謂孝矣。(《祭義》)


  人若能一舉足,一出言,都不敢忘父母,他的父母便是他的上帝鬼神,他的孝道便成了他的宗教。曾子便真有這個樣子。看他臨死時對他的弟子說:

  啟予足,啟予手。詩云:「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而今而後,吾知免夫,小子!(《論語》八)

  這是完全一個宗教家的口氣。這種「全受全歸」的宗教的大弊病在於養成一種畏縮的氣象,使人銷磨一切勇往冒險的膽氣。《漢書·王尊傳》說:

  王陽為益州刺史,行部到邛崍九折阪,歎曰:「奉先人遺體,奈何數乘此險!」後以病去。

  這就是「不敢以先父母之遺體行殆」的宗教的流毒了。

  儒家又恐怕人死了父母,便把父母忘了,所以想出種種喪葬祭祀的儀節出來,使人永久紀念著父母。曾子說:

  吾聞諸夫子:人未有自致者也,必也親喪乎!(《論語》十九。孟子也說:「親喪固所自盡也。」)

  因為儒家把親喪的時節看得如此重要,故要利用這個時節的心理,使人永久紀念著父母。儒家的喪禮,孝子死了父母,「居於倚廬,寢苫枕塊,哭泣無數,服勤三年,身病體羸,扶而後能起,杖而後能行。」還有種種怪現狀,種種極瑣細的儀文,試讀《禮記》中《喪大記》《喪服大記》《奔喪》《問喪》諸篇,便可略知大概,今不詳說。三年之喪,也是儒家所創,並非古禮,其證有三。《墨子·非儒篇》說:

  儒者曰:親親有術,尊賢有等。……其禮曰:喪父母三年,……

  此明說三年之喪是儒者之禮,是一證。《論語》十七記宰我說三年之喪太久了,一年已夠了。孔子弟子中尚有人不認此制合禮,可見此非當時通行之俗,是二證。《孟子·滕文公篇》記孟子勸滕世子行三年之喪,滕國的父兄百官皆不願意,說道:「吾宗國魯先君莫之行,吾先君亦莫之行也。」魯為周公之國,尚不曾行過三年之喪,是三證。至於儒家說堯死時三載如喪考妣,商高宗三年不言,和孟子所說「三年之喪,三代共之」,都是儒家托古改制的慣技,不足憑信。

  祭祀乃是補助喪禮的方法。三年之喪雖久,究竟有完了的時候。於是又創為以時祭祀之法,使人時時紀念著父母祖宗。祭祀的精義,《祭義》說得最妙:

  齋之日,思其居處,思其笑語,思其志意,思其所樂,思其所嗜。齋三日乃見其所為齋者。祭之日,入室,僾然必有見乎其位。周還出戶,肅然必有聞乎其容聲出戶而聽,愾然必有聞乎其歎息之聲。(《祭義》)

  這一段文字,寫祭祀的心理,可謂妙絕。近來有人說儒教不是宗教,我且請他細讀《祭義》篇。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