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適(1891~1962),徽州績溪人,原名嗣穈,字希疆,學名洪騂,後改名適,字適之。幼年就讀於家鄉私塾,19歲考取庚子賠款官費生,留學美國,師從哲學家約翰·杜威,1917年夏回國,受聘為北京大學教授。1918年加入《新青年》編輯部,大力提倡白話文,宣揚個性解放、思想自由,與陳獨秀同為新文化運動領袖。他的文章從創作理論的角度闡述新舊文學的區別,提倡新文學創作,翻譯法國都德、莫泊桑、挪威易蔔生的部分作品,又率先從事白話文學的創作。1917年發表的白話詩是現代文學史上第一批新詩。
「五四運動」後,同李大釗、陳獨秀等接受馬克思主義的知識分子分道揚鑣,由「問題與主義之爭」開其端,倡導改良,從此改變了他「20年不談政治;20年不幹政治」的態度。1920年代辦《努力週報》,1930年代辦《獨立評論》,1940年代辦「獨立時論社」,1949年創辦《自由中國》。1938~1942年出任中華民國駐美大使。1946~1948年任北大校長。1949年去美國。1952年返台,1957年始任中央研究院院長。他在學術上影響最大的是提倡「大膽地假設、小心地求證」的治學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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