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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孔子 第五章 一以貫之(3)


  上文所說人須盡人道。由此理推去,可說做父須要盡父道,做兒子須要盡子道,做君須要盡君道,做臣須要盡臣道。故《論語》說:

  齊景公問政於孔子。孔子對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公曰:「善哉!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雖有粟,吾得而食諸?」(十二)

  又《易經·家人卦》說:

  家人有嚴君焉,父母之謂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婦婦,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

  這是孔子正名主義的應用。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便是使家庭社會國家的種種階級,種種關係,都能「顧名思義」,做到理想的標準地步。這個標準地步,就是《大學》上說的「止於至善」。《大學》說:

  為人君,止於仁;為人臣,止於敬;為人子,止於孝;為人父,止于慈;與國人交,止於信。

  這是倫常的人生哲學。「倫」字《說文》云:「輩也,一曰道也。」《曲禮》注:「倫猶類也。」《論語》「言中倫」,包注:「道也,理也。」孟子注:「倫,序也。」人與人之間,有種種天然的,或人為的交互關係。如父子,如兄弟,是天然的關係。如夫妻,如朋友,是人造的關係。每種關係便是一「倫」。第一倫有一種標準的情誼行為。如父子之恩,如朋友之信,這便是那一倫的「倫理」。儒家的人生哲學,認定個人不能單獨存在,一切行為都是人與人交互關係的行為,都是倫理的行為。故《中庸》說:

  天下之達道五,曰:君臣也,父子也,夫婦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五者,天下之達道也。

  「達道」是人所共由的路(參看《論語》十八,子路從而後一章)。因為儒家認定人生總離不了這五條達道,總逃不出這五個大倫,故儒家的人生哲學,只要講明如何處置這些倫常的道理,只要提出種種倫常的標準倫理。如《左傳》所舉的六順:君義,臣行,父慈,子孝,兄愛,弟敬;如《禮運》所舉的十義: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義,婦聽,長惠,幼順,君仁,臣忠;如《孟子》所舉的五倫: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故儒家的人生哲學,是倫理的人生哲學。後來孟子說墨子兼愛,是無父;楊子為我,是無君。無父無君,即是禽獸。孟子的意思,其實只是說墨家和楊氏(老莊各家近于楊氏)的人生哲學,或是極端大同主義,或是極端個人主義,都是非倫理的人生哲學。我講哲學,不用「倫理學」三個字,卻稱「人生哲學」,也只是因為「倫理學」只可用于儒家的人生哲學,而不可用於別家。

  孔子的人生哲學,不但注重模範的倫理,又還注重行為的動機。《論語》說:

  視其所以,觀其所由,察其所安,人焉廋哉?人焉廋哉?(二)

  這一章乃是孔子人生哲學很重要的學說,可惜舊注家多不曾懂得這一章的真義。「以」字何晏解作「用」,說「言視其所行用」,極無道理。朱熹解作「為」,說「為善者為君子,為惡者為小人」,也無道理,「以」字當作「因」字解。《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魯故之以。」又老子「眾人皆有以。」此諸「以」字,皆作因為解。凡「所以」二字連用,「以」字總作因為解。孔子說觀察人的行為,須從三個方面下手:第一,看他因為什麼要如此做;第二,看他怎麼樣做,用的什麼方法;第三,看這種行為,在做的人身心上發生何種習慣,何種品行(朱熹說第二步為「意之所從來」是把第二步看作第一步了。說第三步道:「安所樂也。所由雖善,而心之所樂者,不在於是。則亦偽耳,豈能久而不變哉」,卻很不錯)。第一步是行為的動機,第二步是行為的方法,第三步是行為所發生的品行。這種三面都到的行為論,是極妥善無弊的。只可惜孔子有時把第一步的動機看得很重,所以後來的儒家,便偏向動機一方面,把第二步、第三步都拋棄不顧了。孔子論動機的話,如下舉諸例:

  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二)

  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二)

  苟志於仁矣,無惡也。(四)

  動機不善,一切孝悌禮樂都只是虛文,沒有道德的價值。這話本來不錯(即墨子也不能不認「意」的重要。看《耕柱篇》第四節),但孔子生平,痛恨那班聚斂之臣、鬥筲之人的謀利政策,故把義利兩樁分得太分明了。他說:

  放於利而行,多怨。(四)

  君子喻于義,小人喻於利。(四)

  但也卻並不是主張「正其誼不謀其利」的人。《論語》說:

  子適衛冉有僕。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子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十四)

  這豈不是「倉廩實而後知禮節,衣食足而後知榮辱」的政策嗎?可見他所反對的利,乃是個人自營的私利。不過他不曾把利字說得明白,《論語》又有「子罕言利」的話,又把義利分作兩個絕對相反的物事,故容易被後人誤解了。

  但我以為與其說孔子的人生哲學注重動機,不如說他注重養成道德的品行。後來的儒家只為不能明白這個區別,所以有極端動機的道德論。孔子論行為,分動機、方法、品行三層,已如上文所說。動機與品行都是行為的「內容」。我們論道德,大概分內容和外表兩部。譬如我做了一件好事,若單是為了這事結果的利益,或是為了名譽,或是怕懼刑罰笑駡,方才做去,那都是「外表」的道德。若是因為我覺得理該去做,不得不去做,那便是屬￿「內容」的道德。內容的道德論,又可分兩種:一種偏重動機,認定「天理」(如宋儒中之主張天理人欲論者),或認定「道德的律令」(如康德),有絕對無限的尊嚴,善的理該去做,惡的理該不去做。一種注重道德的習慣品行,習慣已成,即是品行(習慣,Habit;品行,Character)。有了道德習慣的人,見了善自然去做,見了惡自然不去做。例如良善人家的子弟,受了良善的家庭教育,養成了道德的習慣,自然會得善去惡,不用勉強。

  孔子的人生哲學,依我看來,可算得是注重道德習慣一方面的。他論人性道:

  性相近也,習相遠也,唯上智與下愚不移。(十七)

  「習」即是上文所說的習慣。孔子說:

  吾未見好德如好色者也。(九)

  已矣乎!吾未見好德如好色者也!(十五)

  這兩章意同而辭小異,可見這是孔子常說的話。他說不曾見好德如好色的人,可見他不信好德之心是天然有的。好德之心雖不是天然生就的,卻可以培養得成。培養得純熟了,自然流露,便如好色之心一般,毫無勉強。《大學上》說的「如惡惡臭,如好好色」,便是道德習慣已成時的狀態。孔子說:

  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樂之者。(六)

  人能好德惡不善,如好好色,如惡惡臭,便是到了「好之」的地位。道德習慣變成了個人的品行,動容周旋,無不合理,如孔子自己說的「從心所欲,不逾矩」,那便是已到「樂之」的地位了。

  這種道德的習慣,不是用強迫手段可以造成的。須是用種種教育涵養的工夫方能造得成。孔子的正名主義,只是要寓褒貶,別善惡,使人見了善名,自然生愛;見了惡名,自然生惡。人生無論何時何地,都離不了名。故正名是極大的德育利器(參看《荀子·正名篇》及《尹文子·大道篇》)。此外孔子又極注重禮樂。他說:

  興於詩,立于禮,成于樂。(八)

  不學詩,無以言,……不學禮,無以立。(十六)

  詩,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群,可以怨,……人而不為《周南》《召南》,其猶正牆面而立也歟。(十七)

  恭而無禮則勞(有子曰,恭近於禮,遠恥辱也),慎而無禮則葸。勇而無禮則亂。直而無禮則絞。(八)

  詩與禮樂都是陶融身心,養成道德習慣的利器。故孔子論政治,也主張用「禮讓為國」。又主張使弦歌之聲,遍于國中。此外孔子又極注重模範人格的感化。《論語》說:

  季康子問政於孔子曰:「如殺無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對曰:「子為政,焉用殺;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十三)

  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共之。(二)

  因此他最反對用刑治國。他說:

  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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