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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孔子 第四章 正名主義(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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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哲學的根本觀念,依我看來,只是上篇所說的三個觀念: 第一,一切變遷都是由微變顯,由簡易變繁賾。所以說: 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來者漸矣,由辨之不早辨也。《易》曰:「履霜堅冰至」,蓋言順也。 知道一切變遷都起於極微極細極簡易的,故我們研究變遷,應該從這裡下手。所以說: 夫易,聖人之所以極深而研幾也(韓注:「極未形之理曰深,適動微之會曰幾」)。唯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唯幾也,故能成天下之務。 「深」是隱藏未現的。「幾」字《易繫辭》說得最好: 幾者,動之微,吉凶之先見者也 (舊無凶字,義不可通。今按孔穎達《正義》云:「諸本或有凶字者,其定本則無也。」是唐時尚有有凶字之本。今據增)。 孔子哲學的根本觀念,只是要「知幾」,要「見幾」,要「防微杜漸」。大凡人生哲學(即倫理學),論人生行為的善惡,約分兩大派:一派注重「居心」,注重「動機」;一派注重行為的效果影響。孔子的人生哲學,屬「動機」一派。 第二,人類的一切器物制度禮法,都起於種種「象」。換言之,「象」便是一切制度文物的「幾」。這個觀念,極為重要。因為「象」的應用,在心理和人生哲學一方面就是「意」,就是「居心」(孟子所謂「以仁存心,以禮存心」之存心)。就是俗話說的「念頭」。在實際一方面,就是「名」,就是一切「名字」(鄭玄說,古曰名,今曰字)。「象」的學說,於孔子的哲學上,有三層效果:(一)因為象事物的「動機」,故孔子的人生哲學,極注重行為的「居心」和「動機」。(二)因為「象」在實際上,即是名號名字,故孔子的政治哲學主張一種「正名」主義。(三)因為象有仿效模範的意思,故孔子的教育哲學和政治哲學,又注重標準的榜樣行為,注重正己以正人,注重以德化人。 第三,積名成「辭」,可以表示意象動作的趨向,可以指出動作行為的吉凶利害,因此可以作為人生動作的嚮導。故說: 理財正辭,禁民為非,曰義。 「正辭」與「正名」只是一事。孔子主張「正名」「正辭」,只是一方面要鼓天下之動,一方面要禁民為非。 以上所說,是孔子哲學的重要大旨。如今且先說「正名主義」。正名主義,乃是孔子學說的中心問題。這個問題的重要,見於《論語·子路篇》: 子路曰:「衛君待子而為政,子將奚先?」 子曰:「必也正名乎!」(馬融注,正百事之名) 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 子曰:「野哉由也!君子于其所不知,蓋闕如也。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無所苟而已矣。」 請看名不正的害處,竟可致禮樂不興,刑罰不中,百姓無所措手足。這是何等重大的問題!如今且把這一段仔細研究一番: 怎麼說「名不正,則言不順」呢?「言」是「名」組合成的。名字的意義若沒有正當的標準,便連話都說不通了。孔子說: 觚不觚,觚哉?觚哉? 「觚」是有角之形。(《漢書·律曆志》:「成六觚」。蘇林曰:「六觚,六角也。」又《郊祀志》:「八觚宣通,象八方」。師古曰:「觚,角也。」班固《西都賦》:「上觚棱而樓金爵。」注云:「觚,八觚,有隅者也。」可證。)故有角的酒器叫做「觚」。後來把觚字用泛了,凡酒器可盛三升的,都叫做「觚」,不問他有角無角。所以孔子說:「現在觚沒有角了。這也是觚嗎?這也是觚嗎?」不是觚的都叫做「觚」,這就是言不順。且再舉一例。孔子說: 政者,正也。子率以正,孰敢不正? 政字從正,本有正意。現今那些昏君貪官的政府,也居然叫做「政」,這也是「言不順」了。 這種現象,是一種學識思想界昏亂「無政府」的怪現象。語言文字(名)是代表思想的符號。語言文字沒有正確的意義,還有什麼來做是非真假的標準呢?沒有角的東西可叫做「觚」,一班暴君汙吏可叫做「政」,怪不得少正卯、鄧析一般人,要「以非為是,以是為非,是非無度,而可與不可日變」(用《呂氏春秋》語)了。 孔子當日眼見那些「邪說暴行」(說見本篇第二章),以為天下的病根在於思想界沒有公認的是非真偽的標準。所以他說: 天下有道,則庶人不議。 他的中心問題,只是要建設一種公認的是非真偽的標準。建設下手的方法便是「正名」。 這是儒家公有的中心問題。試引荀卿的話為證: 今聖王沒,名守慢,奇辭起,名實亂,是非之形不明,則雖守法之吏,誦數之儒,亦皆亂也。……異形離心交喻,異物名實互紐;貴賤不明,同類不別:如是,則志必有不喻之患,而事必有困廢之禍(《荀子·正名篇》。說解見第十一篇第三章)。 不正名則「志必有不喻之患,而事必有困廢之禍」,這兩句可作孔子「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兩句的正確注腳。 怎麼說「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呢? 這是說是非真偽善惡若沒有公認的標準,則一切別的種種標準如禮樂刑罰之類,都不能成立。正如荀卿說的:「名守慢,奇辭起,名實亂,是非之形不明,則雖守法之吏,誦數之儒,亦皆亂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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