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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世姻緣傳》考證(13)


  《醒世姻緣》裡有幾處地方提到「休妻」的問題,都是社會史料。第一是晁源要休計氏(八回),理由是說她「養和尚道士」。晁源對他丈人說:

  你女諸凡不賢惠,這是人間老婆的常事,我捏著鼻子受。你的女兒越發幹起這事(養和尚道士)來了。……請了你來商議,當官斷己(給)你也在你,你悄悄領了他去也在你。

  這一番話很可注意。依明朝的法律:

  凡妻無應出及義絕之狀而出之者,杖八十。雖犯七出,有三不去,而出之者,減二等(杖六十),追還完聚。

  又有條例說:

  妻犯七出之狀,有三不出之理,不得輒絕。犯奸者不在此限。

  清朝初年修《大清律例》,全依此文。七出之條雖然很像容易出妻,但是有了「三不去」的消極條件,(一,曾經夫家父母之喪;二,夫家先貧賤,後富貴;三,女人嫁時有家,出時已無家可歸。)那七出之條就成了空文了。晁源家正犯了三不去的第二條,所以不能休妻,只有「犯奸」一項罪名可以提出,想不到計氏是個有性氣的婦人,不甘冒這惡名,所以寧可自殺,不肯被休。

  第二件是薛素姐在通仙橋上受了一班光棍的欺辱,又把狄希陳的胳膊咬去了一大塊肉,狄員外氣極了,要他兒子休妻。(七三回)可是後來狄員外又對龍氏說:

  要我說你閨女該休的罪過,說不盡!說不盡!如今說到天明,從天明再說到黑,也是說不了的。從今日休了,也是遲的!只是看那去世的兩位親家情分,動不的這事。剛才也只是氣上來,說說罷了。

  素姐並沒有三不去的保障,然而狄員外顧念死友的「情分」,終不肯走這一條路。

  第三是龍氏要她兒子薛如兼休妻(七三回),她兒子回答道:

  休不休也由不得你,也由不得我。這是俺爹娘與我娶的,他替爹合娘(嫡母)持了六年服,送的兩個老人家入了土,又不打漢子,降妯娌,有功無罪的人,休不得了!

  這是說他媳婦「無應出及義絕之狀」,所以是「休不的了」。

  第四是更可注意的一件事。素姐打了狄希陳六七百棒槌,又用火燒他的背脊,兩次都幾乎送了他的性命。成都府太尊知道了,叫狄希陳來,逼他補一張呈子,由官斷離,遞解回籍。(九八回)這真是狄友蘇先生脫離火坑的絕好機會了。然而他回到衙門裡,托幕賓周相公起呈稿,周相公是每日親自看見狄家的慘劇的,偏偏堅決的不肯起稿,說:

  這是斷離的呈稿,我是必然不肯做的。天下第一件傷天害理的事是與人寫休書,寫退婚文約,合那拆散人家的事情。

  他說出了一大串不該休妻不該替人寫休書的理由,最後的結論是:

  如此看來,這妻是不可休的,休書也是不可輕易與人寫的。這呈稿我斷然不敢奉命。

  按《大明律》(《大清律》同),離婚不是不可能的,並且法律有強迫離婚的條文:

  若犯義絕應離而不離者,亦杖八十。若夫妻不相和諧,而兩願離者,不坐。

  從表面上看來,這條文可算是鼓勵離婚了。但這條文細看實在很有漏洞。「不相和諧」即可以離婚,豈非文明之至?然而必須「兩願離」方才不犯法。在那個女子無繼承財產權又無經濟能力的時代,棄婦在母家是沒有地位的,在社會是不齒於人類的,所以「兩願離」是絕對不可能的事,除非女家父母有錢並且願意接她回家過活。兩願離既不可能,只好一方請求離婚,由官斷離了。然而怎樣才算是「義絕」呢?律文並無明文,只有注家曾說:

  義絕而可離可不離者,如妻毆夫,及夫毆妻至折傷之類。義絕而不許不離者,如縱容抑勒與人通姦,及典雇與人之類。(《大清律例輯注》)

  夫毆妻「非折傷,勿論」,所以此條必須說「夫毆妻至折傷」。至於「妻毆夫」,一毆就犯大罪了。律文說:

  凡妻妾毆夫者,杖一百。夫願離者,聽。至折傷以上,各加凡鬥傷三等。至篤疾者,絞。死者,斬。

  依此律文,素姐不但應該斷離,還可以判定很重的刑罰。所以周相公對她說:

  太尊曉得,……差了人逼住狄友蘇,叫他補呈要拿出你去,加你的極刑,也要叫你生受,當官斷離,解你回去。

  這並不是僅僅嚇騙她的話。所以素姐也有點著慌了,她只好說好話,賭下咒誓,望著狄希陳拜了二十多年不曾有過的兩拜,認了「一向我的不是」。居然這件斷離案子就這樣打消了。

  這件案子的打消,第一是因為周相公的根本反對休妻,第二是因為素姐自認改悔,但還有第三個原因,就是童寄姐說的:

  你見做著官,把個老婆拿出官去當官斷離,體面也大不好看。

  其實這才是真正重要的原因。痛苦是小事,體面才是大事!豈但狄經歷一個人這樣想?天下多少丈夫不是這樣想的嗎?

  所以《醒世姻緣》真是一部最有價值的社會史料。他的最不近情理處,他的最沒有辦法處,他的最可笑處,也正是最可注意的社會史實。蒲松齡相信狐仙,那是真相信;他相信鬼,也是真相信;他相信前生業報,那也是真相信;他相信「妻是休不得的」,那也是真相信;他相信家庭的苦痛除了忍受和念佛以外是沒有救濟方法的,那也是真相信。這些都是那個時代的最普遍的信仰,都是最可信的歷史。

  讀這部大書的人,應該這樣讀,才可算是用歷史眼光去讀古書。有了歷史的眼光,我們自然會承認這部百萬字的小說不但是志摩說的中國「五名內的一部大小說」,並且是一部最豐富又最詳細的文化史料。我可以預言:將來研究十七世紀中國社會風俗史的學者,必定要研究這部書;將來研究十七世紀中國教育史的學者,必定要研究這部書;將來研究十七世紀中國經濟史(如糧食價格、如災荒、如捐官價格等等。)的學者,必定要研究這部書;將來研究十七世紀中國政治腐敗、民生苦痛、宗教生活的學者,也必定要研究這部書。

  一九三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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