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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花緣》的引論(6)


  再聽林之洋說:

  俺因他們臉上比炭還黑,俺就帶了脂粉上來。那知,這些女人因搽脂粉反覺醜陋,都不肯買,倒是要買書的甚多。俺因女人不買脂粉,倒要買書,不知甚意;細細打聽,才知道這裡向來分別貴賤就在幾本書上。

  他們風俗,無論貧富,都以才學高的為貴,不讀書的為賤。就是女人也是這樣,到了年紀略大,有了才名,方有人求親。若無才學,就是生在大戶人家,也無人同他配婚。因此,他們國中不論男女,自幼都要讀書。

  這是不是一個女學發達的烏托邦?李汝珍要我們特別注意這烏托邦,所以特別描寫兩個黑齒國的女子,亭亭和紅紅,把天朝來的那位多九公考的「目瞪口呆」,「面上紅一陣,白一陣,頭上只管出汗」。那女學堂的老先生,是個聾子,不聽見他們的談論,只當多九公怕熱,拿出汗巾來替他揩,說道:

  斗室屈尊,致令大賢受熱,殊抱不安。但汗為人之津液,也須忍耐少出才好。大約大賢素日喜吃麻黃,所以如此。今出這場痛汗,雖痢瘧之症,可以放心,以後如麻黃發汗之物,究以少吃為是。

  後來,多九公們好容易逃出了這兩個女學生的重圍,唐敖道:

  小弟約九公上來,原想看他國人生的怎樣醜陋。誰知只顧談文,他們面上好醜我們還未看明今倒反被他們先把我們腹中醜處看去了。

  這樣恭維黑齒國的兩個女子,只是著者要我們注意那個提倡女子教育的烏托邦。

  李汝珍又在一個很奇怪的背景裡,提出一個很重大的婦女問題:他在兩面國的強盜山寨裡,提出男女貞操的「兩面標準」(Doublestandard)的問題。兩面國的人,「個個頭戴浩然巾,都把腦後遮住,只露一張正面」;那浩然巾的底下卻另「藏著一張惡臉,鼠眼鷹鼻,滿面橫肉」(第二十五回)。他們見了穿綢衫的人,也會「和顏悅色,滿面謙恭」;見了穿破布衫的人,便「陡然變了樣子,臉上的笑容也收了,謙恭也免了」(第二十五回)。這就是一種「兩面標準」。然而最慘酷的「兩面標準」卻在男女貞操問題的裡面。男子期望妻子守貞操,而自己卻可以納妾嫖娼;男子多妻是禮法許可的,而婦人多夫卻是絕大罪惡;婦人和別的男子有愛情,自己的丈夫若寬恕了他們,社會上便要給他「烏龜」的尊號;然而丈夫納妾,妻子卻「應該」寬恕不妒,妒是婦人的惡德,社會上便要給他「妒婦」、「母夜叉」等等尊號。這叫做「兩面標準的貞操」。在中國古史上,這個問題也曾有人提起,例如謝安的夫人說的「周婆制禮」。和李汝珍同時的大學者俞正燮,也曾指出「妒非婦人惡德」。但三千年的議禮的大家,沒有一個人能有李汝珍那樣明白爽快的。《鏡花緣》第五十一回裡,那兩面國的強盜想收唐閨臣等作妾,因此觸動了他的押寨夫人的大怒。這位夫人把他的丈夫打了四十大板,還數他的罪狀道:

  既如此,為何一心只想討妾?假如我要討個男妾,日日把你冷淡,你可歡喜?你們作男子的,在貧賤時,原也講些倫常之道。一經轉到富貴場中,就生出許多炎涼樣子,把本來面目都忘了;不獨疏親慢友,種種驕傲,並將糟糠之情也置度外,這真是強盜行為,已該碎屍萬段。你還只想置妾,那裡有個忠恕之道?我不打你別的:我只打你只知道有己不知有人。把你打的驕傲全無,心裡冒出一個忠恕來,我才甘心。今日打過,嗣後我也不來管你。總而言之,你不討妾則已,若要討妾,必須替我先討男妾,我才依哩。我這男妾,古人叫作「面首」。面哩,取其貌美;首哩,取其發美。這個故典,並非是我杜撰,自古就有了。

  讀者應該記得,這一大段訓詞是對著那兩面國的強盜說的。在李汝珍的眼裡,凡一切「只知有己,不知有人」的男子,都是強盜,都是兩面國的強盜,都應該「碎屍萬段」,都應該被他們的夫人「打的驕傲全無,心裡冒出一點忠恕來」。——什麼叫做「忠恕之道」?推己及人,用一個單純的貞操標準:男所不欲,勿施於女;所惡于妻,毋以取於夫:這叫做「忠恕之道」!

  然而女學與女權,在我們這個「天朝上國」,實在不容易尋出歷史制度上的根據。李汝珍不得已,只得從三千年的歷史上挑出武則天的十五年(六九〇—七〇五)做他的歷史背景。三千年的歷史上,女後垂簾聽政的確然不少,然而婦人不假借兒子的名義,獨立做女皇帝的,卻只有呂後與武后兩個人。呂後本是一個沒有學識的婦人,她的政治也實在不足稱道。武則天卻不然;她是一個有文學天才並且有政治手腕的婦人,她的十幾年的政治,雖然受了許多腐儒的誣謗,究竟要算唐朝的治世。她能提倡文學,她能提倡美術,她能賞識人才,她能使一班文人政客拜倒在她的冕旒之下。李汝珍抓住了這一個正式的女皇帝,大膽的把正史和野史上一切污蔑武則天人格的謠言都掃的乾乾淨淨。《鏡花緣》裡,對於武則天,只有褒詞,而無謗語:這是李汝珍的過人卓識。

  李汝珍明明是借武則天皇帝來替中國女子出氣的。所以在他的第四十回,極力描寫他對於婦女的德政。他寫的那十二條恩旨是:

  (1)旌表賢孝的婦女。

  (2)旌獎「悌」的婦女。

  (3)旌表貞節。

  (4)賞賜高夀的婦女。

  (5)「太后因大內宮娥,拋離父母,長處深宮,最為淒涼,今命查明,凡入宮五年者,概行釋放,聽其父母自行擇配。嗣後采選釋放,均以五年為期。其內外軍民人等,凡侍婢年二十以外尚未婚配者,令其父母領回,為之婚配。如無父母親族,即令其主代為擇配。」

  (6)推廣「養老」之法,「命天下郡縣設造養媼院。凡婦人四旬以外,衣食無出,或殘病衰頹,貧無所歸者,准其報名入院,官為養贍,以終其身。」

  (7)「太后因貧家幼女,或因衣食缺之,貧不能育,或因疾病纏綿,醫藥無出,非棄之道旁,即送入尼庵,或賣為女優,種種苦況,甚為可憐,今命郡縣設造育女堂。凡幼女自繈褓以至十數歲者,無論疾病殘廢,如貧不能育,准其送堂,派令乳母看養。有願領回撫養者,亦聽其便。其堂內所有各女,候年至二旬,每名酌給妝資,官為婚配。」

  (8)「太后因婦人一生衣食莫不倚於其夫,其有夫死而孀居者,既無丈夫衣食可恃,形只影單,饑寒誰恤?今命登勘,凡嫠婦苦志守節,家道貧寒者,無論有無子女,按月酌給薪水之資,以養其身。」

  (9)「太后因古禮女子二十而嫁,貧寒之家住往二旬以外尚未議婚,甚至父母因無力妝奩,貪圖微利,或售為侍妾,或賣為優猖,最為可憫,今命查勘,如女年二十,其家實系貧寒無力妝奩,不能婚配者,酌給妝奩之資,即行婚配。」

  (10)「太后因婦人所患各症,如經癸帶下各疾,其症尚緩,至胎前產後,以及難產各症,不獨刻不容緩,並且兩命攸關,故孫真人著《千金方》,特以婦人為首,蓋即《易》基乾坤,《詩》首《關雎》之義,其事豈容忽略?無如貧寒之家,一經患此,既無延醫之力,又乏買藥之資,稍為耽延,遂至不救。婦人由此而死者,不知凡幾。亟應廣沛殊恩,命天下郡縣延訪名醫,各按地界遠近,設立女科。併發御醫所進經驗各方,配合藥料,按症施捨。」

  (11)(略)

  (12)(略)

  這十二條之中,如(5)、(7)、(10)都是很重要的建議。第(10)條特別注重女科的醫藥,尤其是向來所未有的特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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