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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紅樓夢考證》(2)


  ——答蔡孑民先生的商榷

  蔡孑民先生的「石頭記索隱第六版自序」是對於我的《紅樓夢考證》的一篇「商榷」。他說:

  知其(《紅樓夢》)所寄託之人物,可用三法推求:一,品性相類者;二,軼事有征者;三,姓名相關者。於是以湘雲之豪放而推為其年,以惜春之冷僻而推為蓀友:用第一法也。以寶玉逢魔魔而推為允礽,以鳳姐哭向金陵而推為余國柱:用第二法也。以探春之名與探花有關而推為健庵,以寶琴之名與孔子學琴于師襄之故事有關而推為辟疆:用第三法也。然每舉一人,率兼用三法或兩法,有可推證,始質言之。其他如元春之疑為徐元文,寶蟾之疑為翁寶林,則以近於孤證,始不列入。自以為審慎之至,與隨意附會者不同。近讀胡適之先生《紅樓夢考證》,列拙著於「附會的紅學」之中,謂之「走錯了道路」,謂之「大笨伯」,「笨謎」;謂之「很牽強的附會」;我實不敢承認。

  關於這一段「方法論」,我只希望指出蔡先生的方法是不適用於《紅樓夢》的。有幾種小說是可以採用蔡先生的方法的。最明顯的是《孽海花》。這本是寫時事的書,故書中的人物都可用蔡先生的方法去推求:陳千秋即是田千秋,孫汶即是孫文,莊壽香即是張香濤,祝寶廷即是寶竹坡,潘八瀛即是潘伯寅,姜表字劍雲即是江標字劍霞,成煜字伯怡即是盛昱字伯熙。其次,如《儒林外史》,也有可以用蔡先生的方法去推求的。如馬純上之為馮粹中,莊紹光之為程綿莊,大概已無可疑。但這部書裡的人物,有很不容易猜的;如向鼎,我曾猜是商盤,但我讀完《質圓詩集》三十二卷,不曾尋著一毫證據,只好把這個好謎犧牲了。又如杜少卿之為吳敬梓,姓名上全無關係;直到我尋著了《文木山房集》,我才敢相信。此外,金和跋中舉出的人,至多不過可供參考,不可過於信任。(如金和說吳敬梓詩集未刻,而我竟尋著乾隆初年的刻本)《儒林外史》本是寫實在人物的書。我們尚且不容易考定書中人物,這就可見蔡先生的方法的適用是很有限的了。大多數的小說是決不可適用這個方法的。歷史的小說如《三國志》,傳奇的小說如《水滸傳》,遊戲的小說如《西遊記》,都是不能用蔡先生的方法來推求書中人物的。《紅樓夢》所以不能適用蔡先生的方法,顧頡剛先生曾舉出兩個重要理由:

  (1)別種小說的影射人物,只是換了他姓名,男還是男,女還是女,所做的職業還是本人的職業。何以一到《紅樓夢》就會男變為女,官僚和文人都會變成宅眷?

  (2)別種小說的影射事情,總是保存他們原來的關係。何以一到《紅樓夢》,無關係的就會發生關係了?例如蔡先生考定寶玉為允礽,黛玉為朱竹垞,薛寶釵為高士奇,試問允礽和朱竹垞有何戀愛的關係?朱竹垞與高士奇有何吃醋的關係?

  顧先生這話說的最明白,不用我來引申了。蔡先生曾說,「然而安徽第一大文豪(指吳敬梓)且用之,安見漢軍第一大文豪必不出此乎?」這個比例(類推)也不適用,正因為《紅樓夢》與《儒林外史》不是同一類的書。用「品性,軼事,姓名」三項來推求《紅樓夢》裡的人物,就像用這個方法來推求《金瓶梅》裡西門慶的一妻五妾影射何人:結果必是一種很牽強的附會。

  我對於蔡先生這篇文章,最不敢贊同的是他的第二節。這一節的大旨是:

  惟吾人與文學書,最密切之接觸,本不在作者之生平,而在其著作。著作之內容,即胡先生所謂「情節」者,決非無考證之價值。

  蔡先生的意思好像頗輕視那關於「作者之生平」的考證。無論如何,他的意思好像是說,我們可以不管「作者之生平」,而考證「著作之內容」。這是大錯的。蔡先生引《托爾斯泰傳》中說的「凡其著作無不含自傳之性質;各書之主人翁……皆其一己之化身;各書中所敘他人之事,莫不與其己身有直接之關係」。試問作此傳的人若不知「作者之生平」,如何能這樣考證各書的「情節」呢?蔡先生又引各家關於Faust的猜想,試問他們若不知道Goethe的「生平」,如何能猜想第一部之Gretchen為誰呢?

  我以為作者的生平與時代是考證「著作之內容」的第一步下手工夫。即如《兒女英雄傳》一書,用年羹堯的事做背景,又假造了一篇雍正年間的序,一篇乾隆年間的序。我們幸虧知道著者文康是咸豐、同治年間人;不然,書中提及《紅樓夢》的故事,又提及《品花寶鑒》(道光中作的)裡的徐度香與袁寶珠,豈不都成了靈異的預言了嗎?即如舊說《儒林外史》裡的匡超人即是汪中。現在我們知道吳敬梓死於乾隆十九年,而汪中生於乾隆九年,我們便可以斷定匡超人決不是汪中了。又舊說《儒林外史》裡的牛布衣即是朱草衣。現在我們知道朱草衣死在乾隆二十一二年,那時吳敬梓已死了二三年了,而《儒林外史》第二十回已敘述牛布衣之死,可見牛布衣大概另是一人了。

  因此,我說,要推倒「附會的紅學」,我們必須搜求那些可以考定《紅樓夢》的著者、時代、版本等等的材料。向來《紅樓夢》一書所以容易被人穿鑿附會,正因為向來的人都忽略了「作者之生平」一個大問題。因為不知道曹家有那樣富貴繁華的環境,故人都疑心賈家是指帝室的家庭,至少也是指明珠一類的宰相之家。因為不深信曹家是八旗的世家,故有人疑心此書是指斥滿洲人的。因為不知道曹家盛衰的歷史,故人都不信此書為曹雪芹把真事隱去的自敘傳。現在曹雪芹的歷史和曹家的歷史既然有點明白了,我很盼望讀《紅樓夢》的人都能平心靜氣的把向來的成見暫時丟開,大家揩揩眼鏡來評判我們的證據是否可靠,我們對於證據的解釋是否不錯。這樣的批評,是我所極歡迎的。我曾說過:

  我在這篇文章裡,處處想撇開一切先入的成見;處處存一個搜求證據的目的;處處尊重證據,讓證據做嚮導,引我到相當的結論上去。

  此間所謂「證據」,單指那些可以考定作者、時代、版本等等的證據;並不是那些「紅學家」隨便引來穿鑿附會的證據。若離開了作者、時代、版本等項,那麼,引《東華錄》與引《紅礁畫槳錄》是同樣的「不相干」;引許三禮、郭琇與引冒辟疆、王漁洋是同樣的「不相干」。若離開了「作者之生平」而別求「性情相近,軼事有征,姓名相關」的證據,那麼,古往今來無數萬有名的人,哪一個不可以化男成女搬進大觀園裡去?又何止朱竹垞、徐健庵、高士奇、湯斌等幾個人呢?況且板兒既可以說是廿四史,青兒既可以說是吃的韭菜,那麼我們又何妨索性說《紅樓夢》是一部《草木春秋》或《群芳譜》呢?

  亞裡士多德在他的《尼可馬鏗倫理學》裡(部甲,四,一〇九九a),曾說:

  討論這個學說(指拍拉圖的「名象論」)使我們感覺一種不愉快,因為主張這個學說的人是我們的朋友。但我們既是愛智慧的人,為維持真理起見,就是不得已把我們自己的主張推翻了,也是應該的。朋友和真理既然都是我們心愛的東西,我們就不得不愛真理過於愛朋友了。

  我把這個態度期望一切人,尤其期望我所最敬愛的蔡先生。

  十一,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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