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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語」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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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引周亮工《書影》云:「故老傳聞,羅氏《水滸傳》一百回,各以妖異語冠其首。嘉靖時,郭武定重刻其書,削其致語,獨存本傳。」這段中「致語」二字初版皆誤作「敘語」。我怕讀者因此誤解這兩個字,故除在再版裡更正外,另做這篇《「致語」考》。 致語即是致辭,舊名「樂語」,又名「念語」。《宋文鑒》第一百三十二卷全載「樂語」,中有: 宋祁《教坊致語》一套; 王珪《教坊致語》一套; 元絳《集英殿秋宴教坊致語》一套; 蘇軾《集英殿秋宴教坊致語》一套; 以上皆皇帝大宴時的「致語」。又有 歐陽修《會老堂致語》一篇(《宋文鑒》); 陸游《徐稚山慶八十樂語》一篇,《致語》二篇(皆見《渭南文集》四十二); 以上皆私家大宴時的「致語」。陸游還有《天申節致語》三篇,也是皇帝大宴時用的。此外宋人文集中還有一些致語。 《宋史·樂志》(一四二)記教坊隊舞之制,共分兩部:一為小兒隊,一為女弟子隊。每逢皇帝春秋聖節三大宴時,儀節分十九步: 第一,皇帝升坐,宰相進酒,庭中吹觱栗,以眾樂和之。賜群臣酒,皆就坐。宰相飲,作《傾杯樂》;百官飲,作《三台》。 第二,皇帝再舉酒,群臣立于席後,樂以歌起。 第三,皇帝舉酒,如第二之制,以次進食。 第四,百戲皆作。 第五,皇帝舉酒。 第六,樂工致辭,繼以詩一章,謂之口號,皆述德美及中外蹈詠之情。初致辭,群臣皆起聽,辭畢再拜。 第七,合奏大麯。 第八,皇帝舉酒,殿上獨彈琵琶。 第九,小兒隊舞,亦致辭以述德美。 第十,雜劇,罷,皇帝起更衣。 第十一,皇帝再坐,舉酒,殿上獨吹笙。 第十二,蹴鞠。 第十三,皇帝舉酒,殿上獨彈箏。 第十四,女弟子隊舞,亦致辭如小兒隊。 第十五,雜劇。 第十六,皇帝舉酒。 第十七,奏《鼓吹曲》,或用《法曲》,或用《龜茲》。 第十八,皇帝舉酒,食罷。 第十九,用角抵,宴畢。 這裡面,第六、第九、第十四,都有「致語」一篇;此外,第七、第十、第十五,也都有稍短的引子。這些致語都是當時的詞臣代作的。 這樣看來,「致語」本是舞隊奏舞以前的頌辭。皇帝大宴與私家會宴,凡用樂舞的都有致語。後來大概不但樂舞有致語,就是說平話的也有一種致語。這種小說的致語大概是用四六句調或是韻文的。百二十回本的發凡說: 古本有羅氏致語,相傳「燈花婆婆」等事,既不可複見。 「燈花婆婆」是什麼東西呢?王國維先生的《戲曲考原》(《國粹學報》第五十期)有一段說: 錢曾《也是園書目》戲曲類中,除雜劇套數外,尚有宋人詞話十餘種。其目為《燈花婆婆》、《種瓜張老》、《紫羅蓋頭》、《女報冤》……凡十二種。其書雖不存,然雲「詞」,則有曲;雲「話」,則有白。其題目或似套數,或似雜劇,要之必與董解元弦索《西廂》相似。 據此看來,《燈花婆婆》等到清朝初年還存在。王先生以為這種「詞話」是有曲有白的。但《燈花婆婆》既是古本《水滸》的「致語」,大概未必有「曲」。錢曾把這些作品歸在「宋人詞話」,「宋人」一層自然是錯的了,「詞話」的詞字大概是平話一類的書詞,未必是「曲」。故我以為這十二種詞話大概多是說書的引子,與詞曲無關。後來明朝的小說,如《今古奇觀》,每篇正文之前往往用一件別的事作一個引子,大概這種散文的引子又是那《燈花婆婆》的致語的進化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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