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胡適 > 胡適文存二集 | 上頁 下頁 |
這一周(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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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允彝代表什麼? 56 上期我曾說:「教育界攻擊彭允彝,並不是攻擊他本身,乃是攻擊他所代表的東西。第一,他代表無恥。第二,他代表政府與國會要用維持一個無恥政客來整飭學風的荒謬態度。」(《努力》第三十九期) 1月29日,黎元洪果然下指令:「令教育總長彭允彝:呈悉。整頓學風,不辭勞怨。國事阽危,正資倚賴。深望勉為其難,毋萌退志。此令。」 1月30日彭允彝果然到部了。 1月31日,彭允彝硬挽出我的一個朋友來對我說,他有不能走的苦衷,因為吳景濂一班人一定要他幹下去,不許他走。 於是我在1月25日說的彭允彝的兩層代表資格,都證實了。 蔡元培是消極嗎? 57 蔡先生的宣言發表以來,竟在意外的方面得著不滿意的批評! 獨秀在《嚮導》第十七期裡作文,說蔡先生「這種消極的,非民眾的觀念,是民族思想改造上根本的障礙」。他恐怕蔡先生的「消極的高尚潔己態度」或致引導群眾離開奮鬥的傾向,而走向退避的路上去,所以他竟要我們「如防禦鼠疫霍亂一樣,日夜防禦蔡校長之消極的不合作主義侵入思想界」! 獨秀又以為「蔡校長打倒惡濁政治的運動也只看見學者官吏而不看見民眾」,所以他又說這是「非民眾的」。 獨秀那篇文章裡論「不合作主義」本身是消極的態度一層,已有淵泉在2月1日的《晨報》上答覆了。淵泉引印度甘地的不合作主義的八種涵義,來說明「他們所謂不字,是含有積極的進取的精神,決不止消極的否定的意味」。淵泉又指出「勞動階級的罷工,也是一種不合作主義的表現」。這一層我們很以為然。 我以為我們對於蔡先生此次抗議的行為,應該分三方面觀察:第一,須認明這是蔡先生個人的性情的表現;第二,然後批評這種態度錯不錯;第三,然後討論他的宣言在中國社會上可發生的影響。 在他個人方面,我們平日知道他的,都該承認他確不是完全消極的人。他的行為,有時類似消極,然而總含有積極的意味。五六年前,他提倡進德會,會中有「三不主義」到「七不主義」,這是很像消極的。然而他所以提倡這個會的本意卻只是「有所不為而後可以有為」一句話。他的宣言裡說,「退的舉動,間接的還有積極的勢力」;又說,「若求有點效果,至少要有不再替政府幫忙的決心」:這兩句話都只是說,「有所不為,然後可以有為」。這是蔡先生平日一貫的精神。 其次,他這個態度究竟錯不錯呢?我們認為不錯。「有所不為」一句話含有兩層意義,兩層都是積極的。第一,「有所不為」是尊重自己的人格。「不降志,不辱身」,不肯把人格拖下罪惡裡去。這種狂狷的精神是一切人格修養的基礎。第二,「有所不為」是一種犧牲的精神,為要做人而錢有所不取,為要做人而官有所不做,為要做人而獸性的欲望有所不得不制裁,為要做人而飯碗有所不得不摔破:這都是一種犧牲的精神。蔡先生舉的例是「若求有點效果,至少要有不再替政府幫忙的決心」。其實這個公式可以擴大成「若求有X,至少要有犧牲G的決心」。這個G,是無定的:也許是金錢,也許是飯碗,也許是生命!所以我們說蔡先生這個態度是不錯的。 最後,我們可以討論這種抗議在社會上產生的影響好不好。獨秀怕他「為惡濁政治延長壽命」,我們以為獨秀未免太過慮了。蔡先生的抗議在積極方面能使一個病廢的胡適出來努力,而在消極方面決不會使一個奮鬥的陳獨秀退向怯懦的路上去!我在上期曾說: 然而正因為這個國家太混濁黑暗了,正因為這個民族太怯懦無恥不愛自由了,所以不可不有蔡先生這種正誼的呼聲,時時起來,不斷的起來,使我們反省,使我們「難為情」,使我們「不好過」。 這個意思,我始終認為不錯。現在我們如果希望打倒惡濁的政治,組織固是要緊,民眾固是要緊,然而蔡先生這種「有所不為」的正誼呼聲更是要緊。為什麼呢?我們不記得這二十年的政治運動史嗎?當前清末年,政府用威權來殺戮志士,然而志士越殺越多,革命黨越殺越多。自從袁世凱以來,政府專用金錢來收買政客,十年的工夫,遂使豬仔遍于國中,而「志士」一個名詞竟久已不見經傳了!新文化,學生運動,安那其,社會主義,共產主義,……無一不可作豬仔之敲門磚!今天談安那其,明天不妨捧小政客;今天談共產主義,明天又不妨作教育次長!大家生在這個豬仔世界之中,久而不聞豬臊氣味,也就以為「豬仔」是人生本分,而賣身拜夀真不足為奇了! 在這個豬仔世界裡,民眾固不用談起,組織也不可靠,還應該先提倡蔡先生這種抗議的精神,提倡「不降志,不辱身」的精神,提倡那為要做人而有所不為的犧牲精神。先要人不肯做豬仔,然後可以打破這個豬仔的政治! 1月29至2月4日 這個國會配製憲嗎? 58 這個國會復活以來,所行所為,無日不自絕於國人,國人也早已厭惡痛恨他了。但國內有一班人,對於這個國會還存一點顧惜之意,他們的理由是希望國會早日把憲法製成。但我們到了現在,不能不正告他們:這個國會是決不配製定憲法的。我們且不說別的理由,單說三點: 第一,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至少要能引起國人的信仰與崇敬。試問這一個光園拜夀,紅羅廠領冰炭敬的無恥政客團體定出的憲法,能引起誰的信仰與崇敬?「不以人廢言」乃是一句強人以所難的格言。這句格言,只可為極少數人說法,決不能望多數人奉行。用現在這班國會議員去制憲,檢直是中華民國的奇恥大辱。憲法的尊嚴一定要斷送在他們的手裡! 第二,這個國會制出的憲法一定不能應付中國今日的需要,一定不能滿足國人的希望。例如我們希望將來的新國會人數要大大的減少,要減去現數三分之二以上:這個希望可不是與虎謀皮嗎?又如我們希望將來的新憲法要打破現制國會專賣總統選舉的制度:這又不是與虎謀皮嗎?又如我們希望將來的新憲法要規定一種制裁國會議員自身的方法:這又不是與虎謀皮嗎?總之,我們對於將來憲法上救濟政治罪惡的種種希望,沒有一樁不是與虎謀皮。國會制憲,本可懷疑;這個國會,尤其不配製憲。 第二,自從上月憲法起草員提出「國權」和「地方制度」兩章草案以後,國會不配製憲的證據更明顯了。國會中人對於這個帶聯邦制性質的草案,早已紛紛表示反對了。反對的議員,大約不出兩派。一派是稟承那些割據的軍閥的意旨,要替軍閥保持割據的局面;還有一派是代表壟斷式的財閥說話,因為他們老闆的營業跨有幾省的地面,怕省權伸張以後,他們壟斷的局面就沒有現在這樣容易了。上星期憲法會議裡的搗亂,試問是不是這兩派的議員鬧出來的?將來這種醜戲還多著呢!我們從這一次的紛爭上,更可以證明這個國會決不配製憲。 總之,憲法是根本法律;民治國家的法律決不是那班自己不守法律的無恥政客所能制定的。我們可以預言:吳景濂、張伯烈的國會即使定出一個憲法來,將來決不會有憲法的效能,將來不過添一張廢紙! 2月5日至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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