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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周(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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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一周最可喜的消息是國會開會後有多數議員提議「暫緩行使其他職權」,先行制憲。這樣的議案有兩個:一個提議「在憲法會議法定人數未足以前,先開憲法審議會,將六年二讀會未決各條,先行審議決定,以為報告大會之準備」。一個提議「兩院先行制定憲法;在憲法未制定以前,暫緩行使其他職權。」這兩個議案有一個共同的理由。前一案說:

  蓋政治良否,其職責不在一方;而憲法不成,則國會獨任其咎。

  後一案說:

  民國成立十一年無憲法。前此責任,或可諉為外力干涉。……此次開會,若不專力制憲,或因政爭阻礙制憲進行,則國會咎無旁貸。

  這種宣言,可算得是一部分議員的覺悟。我們盼望他們堅持到底,並且祝他們勝利。

  但是,據北京《星報》(7月31)的報告,尚有一部分的議員主張先解決現政府的地位,解決現總統是否合法,若合法,他的任期應如何計算;若不合法,國會是否承認現政府為臨時政府而另舉大總統。這種傳說,如果是確的,可見國會裡現在有兩個大派:一是制憲派,一是完全職權派。這種主張上的區分,雖然遠勝過鬧意氣的黨爭,但我們總希望這班國會議員不要作繭自縛:這種糾紛的問題真是同亂絲一樣,越理越亂,只有「以不了了之」的一個法子。如果他們這時候還不覺悟,還想做買賣,還想趁火打劫,他們錯過這機會還不足恤,我們國民是永不會饒恕他們的。

  26

  上海傳來法統維持會的宣言頗使我們失望。他們明明說著:

  國會者,四萬萬人之所有,非數百議員之所有;中華民國者,四萬萬人之國家,非數百議員之國家。法統之存亡,國會之真偽,其為利害禍福,惟我全體人民實身受之。

  他們既承認全國人民為最後的審判機關,就應該知道全國大多數人民所最關切的並不是什麼法統的存亡,乃是國家的安全和人民的幸福。如果議員先生們肯發大慈悲,不談什麼法統與名器,早早的賜我們一個憲法,我們可以斷定大多數的人民決不會起來「嚴拒非義,誓與奮鬥」。我們可以斗膽的摹仿法統維持會宣言的口氣,說:

  法統者,百十個議員之招牌也,而非四萬萬人之問題也。

  法統二字,本不成意義,與舊史學的正統,理學道學的道統,同一無意識。上海的議員先生們如果心裡看得起「全體人民的利害禍福」,就應該根據於「《約法》制憲法之大權隸屬於第一屆正式之國會」的原則,惠然肯來制憲。如果他們還怕「認矯法為合法,使僉壬長竊政權」,他們盡可以對北京的議員明定北來的條件,照廣州的前例,承認一個或兩個臨時政府,暫時維持秩序,至憲法成立時為止。那麼,憲法早成一日。「僉壬竊政權」的期間就縮短一天。不然,他們逗留上海,借一個假招牌來阻礙憲法的成立,他們的罪名也就難逃了。(八,三,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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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元洪派到上海去的代表黎澍近有電給北京政府,請早日開一個各省代表會議,解決事實問題。他的電文說的很透徹:

  ……是法律一層,已屬不成問題。所餘者,事實耳。西南六省,獨立者有年,稱政府者有年,一旦欲歸於妥協,當必有途徑以由之。政府不避艱辛,以誠意相召。……誠意從何而表示,必有方法以征之。導其途徑,繹其方法,除公開會議外,實無良策。舍此而圖,鮮克成功。譬如鬩牆兄弟,久已參商,驟欲合居共爨,亦必杯酒聯歡,殷勤款接,始得言歸於好。公開會議即此意也。

  這話確是今日政府應該採納的良言。政治上的交涉,是要「交涉」的,不是一方面的。有時候須要摩罕麥德去朝山,有時候須要山去朝摩罕麥德。北方政府這兩個月來,始終不肯召集各省代表的公開會議,我們真想不出什麼道理來。難道是「夜郎自大」,不肯損失「中央政府」的體面嗎?若說是既有國會,不應再有各省會議,怕國會要吃醋,那麼,國會從憲法上解決中央與各省的關係,各省會議解決這幾年來的事實問題,兩邊各不相妨,有什麼醋可吃呢?我們希望黎元洪注意黎澍電文中的結語:

  機會之來,須臾即逝。與其為各個之疏通,紛呶易啟,何若作簡單之談判,意見悉泯!

  我們自從五月十四日以來所以力主早開南北和會,也是這個道理。

  (八,三,天津)

  7月31至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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