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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年來之世界哲學(4)


  這種科學的精神,嚴格的不信任一切沒有充分證據的東西——就是赫胥黎叫做「存疑主義」的。對於宗教上的種種問題持這種態度的,就叫做「存疑論者」(Agnostic)。達爾文晚年也自稱為「存疑論者」。他說:

  科學與基督無關,不過科學研究的習慣使人對於承認證據一層格外慎重罷了。我自己是不信有什麼「默示」(Revelation)的。至於死後靈魂是否存在,只好各人自己從那些矛盾而且空泛的種種猜想裡去下一個判斷了。(《達爾文傳》,一,頁二七七)

  他又說:

  我不能在這些深奧的問題上面貢獻一點光明。萬物緣起的奇秘是我們不能解決的。我個人只好自居於存疑論者了。(同書,一,頁二八二)

  這種存疑的態度,五十年來,影響於無數的人。當我們這五十年開幕時,「存疑主義」還是一個新名詞;到了1888年至1889年,還有許多衛道的宗教家作論攻擊這種破壞宗教的邪說,所以赫胥黎不能不正式答辨他們。他那年作了四篇關於存疑主義的大文章:

  (1)論存疑主義,
  (2)再論存疑主義,
  (3)存疑主義與基督教,
  (4)關於靈異事蹟的證據的價值。

  此外,他還有許多批評基督教的文字,後來編成兩厚冊,一冊名為「科學與希伯來傳說」,一冊名為「科學與基督教傳說」(《赫胥黎論文》,卷四,卷五)。這些文章在當日思想界很有廓清摧陷的大功勞。基督教當十六七世紀時,勢焰還大,故能用威力壓迫當日的科學家。葛裡賴(Galileo)受了刑罰之後,笛卡兒(Descartes)就趕緊把他自己的「天論」毀了。從此以後,科學家往往避開宗教,不敢同他直接衝突。他們說,科學的物件是物質,宗教的物件是精神,這兩個世界是不相侵犯的。三百年的科學家忍氣吞聲的「敬宗教而遠之」,所以宗教也不十分侵犯科學的發展。

  但是到了達爾文出來,演進的宇宙觀首先和上帝創造的宇宙觀起了一個大衝突,於是三百年來不相侵犯的兩國就不能不宣戰了。達爾文的武器只是他三十年中搜集來的證據。三十年搜集的科學證據,打倒了二千年尊崇的宗教傳說!這一場大戰的結果,證據戰勝了傳說,遂使科學方法的精神大白於世界。赫胥黎是達爾文的作戰先鋒(因為達爾文身體多病,不喜歡紛爭),從戰場上的經驗裡認清了科學的唯一武器是證據,所以大聲疾呼的把這個無敵的武器提出來,叫人們認為思想解放和思想革命的唯一工具。自從這個「拿證據來」的喊聲傳出以後,世界的哲學思想就不能不起一個根本的革命,哲學方法上的大革命。於是十九世紀前半的哲學的實證主義(Positivism)就一變而為十九世紀末年的實驗主義(Pragmatism)了。(看下章)

  斯賓塞也是提倡演化論的人,達爾文稱他做前輩。然而他對於演化論的本身,不曾有多大的貢獻;他的大功勞在於把進化的原則應用到心理學,社會學,人生哲學上去。

  他在1860年出版了他的《原理論》(First Principles),書的前面附有一篇廣告,說他要陸續發表一部《哲學全書》,全書的順序如下:

  (1)《原理論》

  部甲,不可知的。

  部乙,可知的原理。(如《力的永存》、《進化的大法》等等)

  (2)《生物學原理》:分二冊,六部。(目從略)

  (3)《心理學原理》:分二冊,八部。

  (4)《社會學原理》:分三冊,十一部。

  (5)《道德學原理》:分二冊,六部。

  最初買預約券的人名也附在後面,中有彌兒(穆勒),達爾文,赫胥黎的名字。他這部大書出了三十六年(1860—1896)方才出完;中間經過許多經濟上的困難,幸而他的年壽高,居然能完了他這個宏願。他的哲學是我們不能在這篇短文裡討論的。我們現在只能指出他的進化論(Evolution一個字,我向來譯為「進化」,近來我想改為「演化」。本篇多用「演化」,但遇可以通用時,亦偶用「進化」。)應用時的幾個特別貢獻。

  斯賓塞說萬物的演化,分三個時期。第一個時期是積聚,例如太陽系宇宙最初的星氣,又如地球初期在星氣內成的球形,又如生物初期的營養。第二個時期是劃分,所謂由「由渾而畫」——例如由星氣分為各天體,又如每一天體分為各部分,又如生物分為各種構造與官能。這個劃分的時期呈現一個分離的趨勢,如果有一方面太偏重了,必致陷入瓦解的危險。所以須有第三個時期的安定,安定就是調和分與合之間,保存一種和均。但這種和均的安定是不能永久的,將來仍舊要重新經過這三時期的演進。

  我們先看他在生物學上的應用。他說,生命是內部(生理的)關係和外面關係的適應。一個生物不但承受外來的感覺,並且因此發生一種變化,使他將來對於外境的適應更勝於未變化之前。種類上,生理上的變異是外來勢力的影響,那種適宜的變異就得自然的選擇,就生存了。達爾文說這是「自然的選擇」,斯賓塞說,不如叫他做「最適者的生存」;因為種種生理上的變化,雖是環境的影響,卻也是生物對付環境的「作用」(Function)的積漸結果。

  這個觀念,應用到心理學上去,就把心的現象也看作「適應」的作用。他說,心理的生活和生理的生活有同樣的性質,兩種生活都是要使內部關係和外部關係互相適應。從前的人把「意識」(Consciousness)說的太微妙了,其實意識也是一種適應的作用。人受的印象太多了,不能不把他們排列成一種次序;凡是神經的作用,排成順序,以便適應外面的境地的,便是意識。斯賓塞把意識看做一種適應,這個觀念後來頗影響了現代的新派心理學。

  在人心行為的方面,斯賓塞也很有重大的貢獻。他用適應和不適應來說明行為的善惡。刀子割得快,是「好」刀子;手槍發的遠,放的准,是「好」手槍;房子給我們適當的蔽護和安逸,是「好」房子。雨傘不能遮雨,是「壞」雨傘;皮靴透進水來,是「壞」皮靴。人的行為的好壞,也是如此的。有些行為是沒有目的的,沒有目的便沒有好壞可說,便不發生道德問題。凡有目的的行為,都是要適應那個目的的。「我們分別行為的好壞,總是看他能否適應他的目的。」斯賓塞又拿這個觀念來說行為的進化;他說,幼稚的行為是適應不完全的行為;行為越進化,目的與動作的互相適應越完密。他這種行為論,在最近三十年的道德觀念和教育學說上都有不小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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