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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梁漱冥先生的《東西文化及其哲學》(3)


  梁先生難道不睜眼看看古往今來的多妻制度,娼妓制度,整千整萬的提倡醉酒的詩,整千整萬恭維婊子的詩,《金瓶梅》與《品花寶鑒》,壯陽酒與春宮秘戲圖?這種東西是不是代表一個知足安分寡欲攝生的民族的文化?只看見了陶潛、白居易,而不看見無數的西門慶與奚十一;只看見了陶潛、自居易詩裡的樂天安命,而不看見他們詩裡提倡酒為聖物而醉為樂境,正是一種「要求物質享樂」的表示:這是我們不能不責備梁先生的。

  以上所說,並不是有意吹毛求疵,只是要指出梁先生發明的文化公式,只是閉眼的攏統話,全無「真知灼見」。他的根本缺陷只是有意要尋一個簡單公式,而不知簡單公式決不能籠罩一大系的文化,結果只有分析辨別的形式,而實在都是一堆攏統話。

  我們再看他那第二串的三個公式:

  (一)西洋生活是直覺運用理智。
  (二)中國生活是理智運用直覺。
  (三)印度生活是理智運用現量。

  這更是荒謬不通了。梁先生自己說:

  現量,理智,直覺,是構成知識的三種工具。一切知識都是由這三種作用構成。雖然各種知識所含的三種作用有成分輕重的不同,但是非要具備這三種作用不可,缺少一種就不能成功的。(頁六九)

  單用這一段話,已可以根本推翻梁先生自己的三個公式了。既然說,知識非具備這三種作用不可,那麼,也只是因為「各種知識」的性質不同,而成分有輕重的不同;何至於成為三種民族生活的特異公式呢?例如詩人賞花玩月,商人持籌握算,罪人鞭背打屁股,這三種經驗因為性質不同,而有成分的輕重,前者偏於直覺,次者偏于理智,後者偏於現量,那是可能的。但人腦的構造,無論在東在西,決不能因不同種而有這樣的大差異。

  我們可以說甲種民族在某個時代的知識方法比乙種民族在某個時代的知識方法精密的多;正如我們說近二百年來的西洋民族的科學方法大進步了。這不過好像我們說漢儒迂腐,宋儒稍能疑古,而清儒治學方法最精。這都不過是時間上,空間上的一種程度的差異。梁先生太熱心尋求簡單公式了,所以把這種歷史上程度的差異,認作民族生活根本不同方向的特徵,這已是大錯了。他還更進一步,憑空想出某民族生活是某種作用運用某種作用,這真是「玄之又玄」了。

  試問直覺如何運用理智?理智又如何運用直覺?理智又如何運用現量?

  這三個問題,只有第一問梁先生答的稍為明白一點。他說:

  一切西洋文化悉由念念認我向前要求而成。這「我」之認識,感覺所不能為,理智所不能為,蓋全出於直覺所得。故此直覺實居主要地位;由其念強,才奔著去求,而理智則其求時所用之工具。所以我們說西洋生活是以直覺運用理智的。讀者幸善會其意而無以詞害意。(二〇七)

  梁先生也知道我們不能懂這種玄妙的話,故勸我們「善會其意而無以詞害意」。但我們實在無法善會其意!第一,我們不能承認「我」之認識全出於直覺所得。哲學家也許有發這種妙論的;但我們知道西洋近世史上所謂「我」的發現,乃是一件極平常的事件,正如昆曲《思凡》裡的小尼姑的春情發動,不願受那尼庵的非人生活了,自然逃下山去。梁先生若細讀這一出「我」的發現的妙文,或英國詩人白朗吟(Browning)的Fra Lippo Lippi便可以知道這裡面也有情感,也帶理智,而現量(感覺)實居主要。第二,即使我們閉眼承認「我」之認識由於直覺,然而「我」並不即等於直覺;正如哥侖布發現美洲,而美洲並不等於哥侖布。故「我之認識由於直覺」一句話,即使不是瞎說,也決不能引出「直覺運用理智」的結論。

  此外,梁先生解釋「理智運用直覺」一段,我老實承認全不懂得他說的是什麼。幸而梁先生自己承認這一段話是「很拙笨不通」(二〇九),否則我們只好怪自己拙笨不通了。

  最後,梁先生說「理智運用現量」一層,我們更無從索解。佛教的宗教部分,固然是情感居多,然而佛家的哲學部分卻明明是世界上一種最精深的理智把戲。梁先生自己也曾說:

  在印度,那因明學唯識學秉一種嚴刻的理智態度,走科學的路。(頁八六)

  何以此刻(頁二〇九)只說印度生活是「理智運用現量」呢?梁先生的公式熱,使他到處尋求那簡單的概括公式,往往不幸使他陷入矛盾而不自覺。如上文梁先生既認印度化為奮鬥,而仍說他是向後要求:如這裡梁先生既認印度的因明唯識為走科學的路,而仍硬派他入第三個公式。「整齊好玩」則有餘了,只可恨那繁複多方的文化是不肯服服帖帖叫人裝進整齊好玩的公式裡去的。

  3

  我們現在要對梁先生提出一點根本的忠告,就是要說明文化何以不能裝入簡單整齊的公式裡去。梁先生自己也曾說過生活就是現在的我對宇宙的奮鬥,「我們的生活無時不用力,即是無時不奮鬥。當前為礙的東西是我的一個難題;所謂奮鬥就是應付困難,解決問題」。(頁六四)當梁先生說這話時,他並不曾限制他的適用的區域。他說:

  差不多一切有情——生物——的生活,都是如此,並不單是人類為然。(頁六五)

  我們很可以用這一點做出發點:生活即是應付困難,解決問題。而梁先生又說:

  文化並非別的,乃是人類生活的樣法。(頁六八)

  這一句話,我們也可以承認(梁先生在這裡又把文化和文明分作兩事,但那個區別是不能自圓其說的,況且和梁先生自己在頁十三上說的話互相矛盾,故我們可以不采他這個一時高興的辨析)。梁先生又說:

  奮鬥的態度,遇到問題都是對於前面去下手,……改造局面,使其可以滿足我們的要求:這是生活本來的路向。(頁六九)

  這也是我們可以承認的。但我們和梁先生攜手同行到這裡,就不能不分手了。梁先生走到這裡,忽然根本否認他一向承認的「一切有情」都不能違背的「生活本來的路向」!他忽然說中國人和印度人的生活是不走這「生活本來的方向」的!他忽然很大度的把那條一切有情都是如此的生活本路讓與西洋人去獨霸!梁先生的根本錯誤就在此一點。

  我們的出發點只是:文化是民族生活的樣法,而民族生活的樣法是根本大同小異的。為什麼呢?因為生活只是生物對環境的適應,而人類的生理的構造根本上大致相同,故在大同小異的問題之下,解決的方法,也不出那大同小異的幾種。這個道理叫做「有限的可能說」(The principle of limited possibilities)。例如饑餓的問題,只有「吃」的解決。而吃的東西或是飯,或是麵包,或是棒子麵,……而總不出植物與動物兩種,決不會吃石頭。禦寒的問題,自裸體以至穿重裘,也不出那有限的可能。居住的問題,自穴居以至廣廈層樓,根本上也只有幾種可能。

  物質生活如此,社會生活也是如此。家庭的組織,也只有幾種可能:雜交,一夫多妻,一妻多夫,一夫一妻,大家族或小家庭,宗子獨承產業或諸子均分遺產。政治的組織也只有幾種可能:獨裁政治,寡頭政治,平民政治。個人對社會的關係也有限的:個人主義與社會主義;自由與權威。精神生活也是如此的。言語的組織,總不出幾種基本配合;神道的崇拜,也不出幾種有限的可能。宇宙的解釋,本體問題,知識的問題,古今中外,可曾跳出一元,二元,多元;唯心,唯物;先天,後天,等等幾條有限的可能?人生行為的問題,古今中外,也不曾跳出幾條有限的路子之外。至於文學與美術的可能方式,也不能不受限制:有韻與無韻,表現與象徵,人聲與樂器,色影是有限的,樂音是有限的。這叫做有限的可能。

  凡是有久長歷史的民族,在那久長的歷史上,往往因時代的變遷,環境的不同,而採用不同的解決樣式。往往有一種民族而一一試過種種可能的變法的。政治史上,歐洲自希臘以至今日,印度自吠陀時代以至今日,中國自上古以至今日,都曾試過種種政治制度:所不同者,只是某種制度(例如多頭政治)在甲民族的採用在古代,而在乙民族則上古與近代都曾採用;或某種制度(例如封建制度)在甲國早就消滅了,而在乙國則至最近世還不曾剗除。又如思想史上,這三大系的民族都曾有他們的光明時代與黑暗時代。思想是生活的一種重要工具,這裡面自然包含直覺,感覺,與理智三種分子,三者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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