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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墨學(2)


  (二)章太炎先生給行嚴先生的第一書

  行嚴吾弟鑒:

  覽《新聞報》,見弟有《墨學談》一篇,乃知近亦從事此學。所論無間無厚一義,最為精審。非半勿斫一條,與惠氏言取捨不同,義亦未經人道。端為無序而不可分,此蓋如近人所謂原子分子,佛家所謂極微。以數理析之,未有不可分者,故惠有萬世不竭之義。以物質驗之,實有不可分者,故墨有不動之旨。此乃墨氏實驗之學有勝於惠,因得如此說爾。名家大體,儒、墨皆有之,墨之經,荀之正名,是也。儒、墨皆自有宗旨,其立論自有所為,而非泛以辯論求勝;若名家則徒求勝而已。此其根本不同之處。弟能將此發揮光大,則九流分科之指自見矣。吾于墨書略有解詁,而不敢多道者,蓋以辭旨淵奧,非一人所能盡解;若必取難解者而強解之,縱人或信我,而自心轉不自信也。至適之以爭彼為爭佊,徒成辭費,此未知說諸子之法與說經有異(《說文》詖字本訓辯論。假令以訓詁說經,則雲辯爭詖也,自可成義。然《墨經》非《爾雅》之流專明訓詁者比。以此為說,乃成騃語爾),蓋所失非獨武斷而已。

  暇時或來一談,更尉。此問起居康勝。

  兄炳麟白 十一月六日

  (三)我給行嚴先生的第一書

  行嚴先生:

  這幾天在《新聞報》上看見先生的《墨學談》和《章氏墨學一斑》,頗牽及我從前關於《墨辯》的一點意見。病中久不讀古書,行篋中又沒有這一類的書,我本想暫時不加入討論;但先生論《墨辯》「辯爭彼也」一條,謂我武斷,而令兄太炎先生則謂我「所失非獨武斷而已」,鄙說之是否武斷,我不願置辯,我覺得太炎先生信中有一句話,卻使我不能不辯。

  太炎先生說我「未知說諸子之法與說經有異」,我是淺學的人,實在不知說諸子之法與說經有何異點。我只曉得經與子同為古書,治之之法只有一途,即是用校勘學與訓詁學的方法,以求本子的訂正與古義的考定,此意在高郵、王氏父子及俞曲園、孫仲容諸老輩的書中,都很明白。試問《讀書雜誌》與《經義述聞》,《群經平議》與《諸子平議》,在治學方法上,有什麼不同?

  先生倘看見太炎先生,千萬代為一問:究竟說諸子之法,與說經有什麼不同?這一點是治學方法上的根本問題,故不敢輕易放過。尊文所論諸事,較之此點,都成瑣屑細節了。客中不暇一一討論,乞恕之。

  胡適敬上 十一月十三夜

  (四)太炎先生的第二書

  行嚴吾弟足下:

  前因論《墨辯》事,言治經與治諸子不同法,昨弟出示適之來書,謂校勘訓詁,為說經說諸子通則,並舉王、俞兩先生為例。按校勘訓詁,以治經治諸子,特最初門徑然也。經多陳事實;諸子多明義理(此就大略言之,經中《周易》亦明義理,諸子中管、荀亦陳事實,然諸子專言事實,不及義理者絕少)。治此二部書者,自校勘訓詁而後,即不得不各有所主。此其術有不得同者。故賈馬不能理諸子,而郭象、張湛不能治經。若王、俞兩先生,則暫為初步而已耳。

  經多陳事實,其文時有重贅;傳記申經,則其類尤眾,說者亦就為重贅可也。諸子多明義理,有時下義簡貴,或不可增損一字;而《墨辯》尤精審,則不得更有重贅之語。假令毛鄭說經雲,「辯,爭佊也」,則可;墨家為辯雲,「辯,爭佊也」,則不可。今本文實未重贅,而解者乃改為重贅之語,安乎不安乎?

  更申論之:假令去其重贅,但雲「辯,爭也」,此文亦只可見於經訓,而不容見於《墨辯》。所以者何?以《墨辯》下義,多為界說,而未有為直訓者也。訓詁之術,略有三途:一曰直訓,二曰語根,三曰界說。如《說文》雲,「元,始也」,此直訓也,與翻譯殆無異。又雲,「天,顛也」,此語根也,明天之得語由顛而來(凡《說文》用聲訓者,率多此類)。又雲,「吏,治人者也」,此界說也,於吏字之義,外延內容,期於無增減而後已。

  《說文》本字書,故訓詁具此三者。其在傳箋者,則多用直訓,或用界說,而用語根者鮮矣(如仁者,人也;義者,宜也;齋之為言齊也;祭者,察也:古傳記亦或以此說經,其後漸少);其在墨辯者,則專用界說,而直訓與語根,皆所不用。

  今且以幾何原本例之,此亦用界說者也。點線面體,必明其量,而不可徑以直訓施之。假如雲,「線,索也」,「面,冪也」,於經說亦非不可,于幾何原本,可乎不可乎?以是為例,雖舉一「爭」字以說「辯」義,在墨辯猶且不可,而況「爭佊」之重贅者歟?

  諸子誠不盡如墨辯,然大抵明義理者為多。諸以同義之字為直訓者,在吾之為諸子音義則可,謂諸子自有其文則不可。

  前書剖析未瑩,故今複申明如此,請以質之適之。凡為學者,期於愜心貴當,吾實有不能已於言者,而非求勝於適之也。

  兄炳麟白 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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