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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文法概論(10)


  因為我們要研究文法變遷演化的歷史,故須用歷史的方法來糾正歸納的方法。歷史的研究法可分作兩層說:

  第一步:舉例時,當注意每個例發生的時代:每個時代的例排在一處,不可把《論語》的例和歐陽修的例排在一處。

  第二步:先求每一個時代的通則,然後把各時代的通則互相比較。

  (a)若各時代的通則是相同的,我們便可合為一個普遍的通則。

  (b)若各時代的通則彼此不同,我們便應該進一步,研究各時代變遷的歷史,尋出沿革的痕跡和所以治所以革的原因。

  我們可舉白話文學裡一個重要的例。前年某省編了一部國語教科書,送到教育部請審查。教育部審查的結果,指出書裡「這花紅的可愛」,「鳥飛的很高」一類的句子,說「的」字都應該改作「得」字。這部書駁回去之後,有人對部裡的人說,「這一類的句子裡,《水滸傳》皆作『得』,《儒林外史》皆作『的』,你們駁錯了。」後來陳頌平先生把這事告訴我,我的好奇心引我去比較《水滸傳》、《石頭記》、《儒林外史》三部書的例,不料我竟因此尋出一條很重要的通則。

  先看《水滸傳》的例:(都在第一回及楔子)

  (1)最是踢得好腳氣球。

  (2)高俅只得來淮西臨淮州。

  (3)這高俅,我家如何安得著他?

  (4)小的胡亂踢得幾腳。

  (5)你既害病,如何來得?

  (6)俺如何與他爭得?

  (7)免不得饑餐渴飲。

  (8)母親說他不得。

  (9)此殿開不得。

  (10)太公到來,喝那後生「不得無禮!」

  (11)極是做得好細巧玲瓏。

  (12)母親說得是。

  (13)史進十八般武藝,一一學得精熟,多得王進盡心指教,點撥得件件都有奧妙。

  (14)方才驚唬得苦。

  (15)驚得下官魂魄都沒了。

  (16)驚得洪太尉目瞪口呆。(此句亞東本作「的」,後見光緒丁亥同文本,果作「得」。可見舉例時不可不注意版本。我作《爾汝篇》論領格當用「爾」。今本《虞書》有「天之歷數在汝躬」一句,然《論語》引此句正作「爾躬」。可見《尚書》經過漢人之手,已不可靠了)

  次舉《石頭記》的例:(都在卷二十二至卷二十五)

  (17)薛大妹妹今年十五歲,雖不是整生日,也算得將笄之年。

  (18)別人拿他取笑,都使得。

  (19)賈環只得依他。 ……寶玉只得坐了。

  (20)你但凡立得起來,到你大房裡,……也弄個事兒管管。

  (21)告訴不得你。

  (22)等那件事成了,可也加倍還得起他。

  (23)嬸娘身上生得單弱,事情又多,虧嬸娘好大精神,竟料理的周周全全,要是差一點兒的,早累的不知怎樣了。

  (24)只見一個十五六歲的丫頭,生的倒也十分精細乾淨(比較上文(23)「生得單弱」一條,及下(25)條)。

  (25)只見這人生的長容臉面,長挑身材。

  (26)舅舅說的有理(比較上文(12)條)。

  (27)說的林黛玉撲嗤的一聲笑了。

  (28)嚇的這個調兒,還只管胡說!

  (29)樹上桃花吹下一大鬥來,落得滿身滿書滿地都是花片。

  (30)弄得你黑眉烏嘴的。

  (31)林黛玉只當十分燙得利害。

  (32)但問他疼得怎樣。

  再舉《儒林外史》的例:(都在楔子一回)

  (33)世人一見功名,便舍著性命去求他。自古及今,那一個是看得破的。

  (34)只靠著我替人家做些針黹生活尋來的錢,如何供得你讀書?

  (35)不然,老爺如何得知你會畫花?

  (36)有什麼做不得?

  (37)彼此呼叫,還聽得見。

  (38)我眼見得不濟事了。

  (39)都不得有甚好收場。

  (40)鬧得王冕不得安穩。

  (41)這個法卻定的不好。

  (42)一陣怪風刮得樹木都颼颼的響。

  (43)王冕同秦老嚇的將衣袖蒙了臉。

  (44)娘說的是。

  (45)這也說得有理。(比較(44)條)

  (46)照耀得滿湖通紅。

  (47)尤其綠得可愛。

  (48)鄉間人見畫得好,也有拿錢來買的。

  以上從每部書裡舉出的十六個例,共四十八個例。《水滸傳》最早(依我的考證,是明朝中葉的著作),比《儒林外史》與《石頭記》至少要早二百多年。《水滸傳》的十六個例一概用「得」字。《石頭記》與《儒林外史》雜用「得」、「的」兩字。這種排列法是第一步下手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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