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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文法概論(6)


  我看了《水滸傳》裡這幾條例,心裡早已提出一個假設:「這種『了』字是用來表示虛擬的口氣(Subjunctive Mood)的。」上文引的五個例,都是虛擬(假定)的因果句子;前半截的虛擬的「因」,都有「若」字表出,故動詞可不必變化;後半截虛擬的「果」,都用過去式的動詞表出,如「便休了」,「便有了」,都是虛擬的口氣。因為是虛擬的,故用過去式的動詞表示未來的動作。

  這個假設是第二步。有了這個假設的通則,我再做第三步,另舉一些例:

  (例六)我們若去求他,這就不是品行了。——(《儒林外史》)

  (例七)若還是這樣傻,便不給你娶了岱。——(《石頭記》)

  這兩例與上五例相符合。我再舉例:

  (例八)你這中書早晚是要革的了。—— (《儒》)

  (例九)我輕身更好逃竄了。——(《儒》)

  這都是虛擬的將來,故用「了」字。我再舉例:

  (例十)只怕你吃不得了。—— (《水》)

  (例十一)可憐我那裡趕得上,只怕不能夠了。——(《石》)

  (例十二)押司來到這裡,終不成不進去了?——(《水》)

  這都是疑惑不定的口氣,故都用虛擬式。我再舉例:

  (例十三)好漢息怒。且饒恕了,小人自有話說。——(《水》)

  (例十四)不要忘了許我的十兩銀子。——(《水》)

  (例十五)你可別多嘴了。——(《石》)

  這些本是命令的口氣,因為命令式太重了,太硬了,故改用虛擬的口氣,便覺得婉轉柔和了。試看下文的比較,便懂得這個虛擬式的重要。

  文法1

  我舉這些例來證明第二步提出的假設:「這種『了』字是用來表示虛擬的口氣的。」這個假設若是真的,那麼,這一類的「了」字,應該都可用這個假設去解釋。第三步舉的例果然沒有例外,故這條通則可以成立。

  這種研究法叫做歸納的研究法。我在上文說過,歸納法是根本法。凡不懂得歸納法的,決不能研究文法。故我要再舉一類的例,把這個方法的用法說的格外明白些。

  馬建忠作《文通》,用的方法很精密,我們看他自己說他研究文法的方法:

  古經籍歷數千年傳誦至今,其字句渾然,初無成法之可指。乃同一字也,同一句也,有一書迭見者,有他書互見者。是宜博引旁證,互相比擬,因其當然,以進求其所同所異之所以然,而後著為典則,義類昭然。(《例言》)

  他又說:

  愚故罔揣固陋,取《四書》、《三傳》、《史》、《漢》韓文,……兼及諸子《語》(《國語》)、《策》(《國策》),為之字櫛句比,繁稱博引,比例而同之,觸類而長之。窮古今之簡篇,字裡行間,渙然冰釋,皆有以得其會通。

  這兩段說歸納的研究法都很明白。我可引《文通》裡的一條通則來做例:

  (例一)寡人好貨。寡人好色。寡人好勇。

  (例二)客何好?客何事?客何能?

  例一的三句,都是先「主詞」,次「表詞」,次「止詞」(主詞《文通》作起詞。表詞《文通》作語詞)。例二的三句都是先「主詞」,次「止詞」,「表詞」最後。何以「寡人好貨」的「貨」字不可移作「寡人貨好」?何以「客何好」不可改作「客好何」?

  我們用歸納法的第一步,看了這例二的三個例,再舉幾個同類的例:

  (例三)吾何修而可以比于先王觀也?——(《孟》)

  (例四)生揣我何念?——(《史》)

  看了這些例,我們心裡起一個假設:

  (假設一)「凡『何』字用作止詞,都該在動詞之前。」

  這是第二步。 我們再舉例:

  (例五)夫何憂何懼?——(《論》)

  (例六)客何為也?——(《史》)

  這些例都可以證明這個假設可以成為通則。我們旦叫他做「通則一」。這是第三步。

  這個「何」字的問題是暫時說明了。但我們還要進一步,問:「何以『何』字用作止詞便須在動詞之前呢?」我們要解答這問題,先要看看那些與「何」字同類的字是否與「何」字有同樣的用法。先看「誰」字:

  (例七)寡人有子,未知其誰立焉。——(《左》)

  (例八)朕非屬趙君,當誰任哉?——(《史》)

  (例九)吾誰欺?欺天乎? ——(《論》)

  從這些例上,可得一個通則:

  (通則二)「凡『誰』字用作止詞,也都在動詞之前。」

  次舉「孰」字的例:

  (例十)後之人,其欲聞仁義道德之說,孰從而聽之?——(《韓》)

  次舉「奚」字:

  (例十一)問戚奚事,則挾策讀書;問谷奚事,則博塞以遊。——(《莊》)

  (例十二)子將奚先?——(《論》)

  次舉「胡」、「曷」等字:

  (例十三)胡禁不止?——(《漢》)

  (例十四)昂令不行?——(《漢》)

  我們看這些例,可得許多小通則:可知何,誰,孰,奚,曷,胡,等字用作止詞時,都在動詞之前。但這些字都是「詢問代名詞」,故我們又可得一個大通則:

  「凡詢問代詞用作止詞時,都該在動詞之前。」

  這條通則,我們可再舉例來試證;若沒有例外,便可成立了。

  得了這條通則,我們就可以知道「客何好」的「何」字所以必須放在「好」字之前,是因為「何」字是一個詢問代詞用作止詞。這就是《文通》的《例言》說的「博引旁證,互相比擬,因其當然,以進求其所同所異之所以然」。我們若把上文說的手續合為一表,便更明白了:

  文法2

  這就是《文通自序》說的「比例而同之,觸類而長之,……皆有以得其會通」。這就是歸納的研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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