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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文法概論(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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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篇的宗旨只是要證明上節末段所說的話,要證明白話的變遷並非退步,乃是進化。立論之前,我們應該定一個標準:怎樣變遷才算是進化?怎麼變遷才算是退步?

  這個問題太大,我們不能詳細討論,現在只能簡單說個大概。

  一切器物制度都是應用的。因為有某種需要,故發明某種器物,故創造某種制度。應用的能力增加,便是進步;應用的能力減少,便是退步。例如車船兩物都是應付人類交通運輸的需要的。路狹的地方有單輪的小車,路闊的地方有雙輪的騾車;內河有小船,江海有大船。後來陸地交通有了人力車,馬車,火車,汽車,電車,水路交通有了汽船,人類的交通運輸更方便了,更穩當了,更快捷了。我們說小車騾車變為汽車火車電車是大進步,帆船划船變為汽船也是大進步,都只是因為應用的能力增加了。一切器物制度都是如此。

  語言文字也是應用的。語言文字的用處極多,簡單說來,(一)是表情達意,(二)是紀載人類生活的過去經驗,(三)是教育的工具,(四)是人類共同生活的唯一媒介物。我們研究語言文字的退化進化,應該根據這幾種用處,定一個標準:「表情達意的能力增加嗎?紀載人類經驗更正確明白嗎?還可以做教育的利器嗎?還可以作共同生活的媒介物嗎?」這幾種用處增加了,便是進步;減少了,便是退化。

  現在先泛論中國文言的退化。

  (1)文言達意表情的功用久已減少至很低的程度了。禪門的語錄,宋、明理學家的語錄,宋、元以來的小說,這種白話文學的發生便是文言久已不能達意表情的鐵證。

  (2)至於紀載過去的經驗,文言更不夠用。文言的史書傳記只能記一點極簡略極不完備的大概。為什麼只能記一點大概呢?因為文古自身本太簡單了,太不完備了,決不能有詳細寫實的紀載,只好借「古文義法」做一個護短的托詞。我們若要知道某個時代的社會生活的詳細紀載,只好向《紅樓夢》和《儒林外史》一類的書裡尋去。

  (3)至於教育一層,這二十年的教育經驗更可以證明文言的絕對不夠用了。二十年前,教育是極少數人的特殊權利,故文言的缺點還不大覺得。二十年來,教育變成了人人的權利,變成了人人的義務,故文言的不夠用,漸漸成為全國教育界公認的常識。今年全國教育會的國語教科書的議案,便是這種公認的表示。

  (4)至於作社會共同生活的媒介物,文言更不中用了。從前官府的告示,《聖諭廣訓》一類的訓諭,為什麼要用白話呢?不是因為文言不能使人懂得嗎?現在的闊官僚到會場演說,摸出一篇文言的演說辭,哼了一遍,一個人都聽不懂;明天登在報上,多數人看了還是不懂!再看我們的社會生活,在學校聽講,教授,演說,命令僕役,叫車子,打電話,談天,辯駁,

  ——那一件是用文言的?我們還是「斯文中人」,尚且不能用文言作共同生活的媒介,何況大多數的平民呢?

  以上說語言文字的四種用處,文言竟沒有一方面不是退化的。上文所說,同時又都可證明白話在這四方面沒有一方面的應用能力不是比文盲更大得多。

  總刮一句話,文盲的種種應用能力久已減少到很低的程度,故是退化的:白話的種種應用能力不但不曾減少,反增加發達了,故是進化的。

  現在反對白話的人,到了不得己的時候,只好承認白話的用處;於是分出「應用文」與「美文」兩種,以為「應用文」可用白話,但是「美文」還應該用文言。這種區別含有兩層意義。第一,他承認白話的應用能力,但不承認白話可以作「美文」。白話不能作「美文」,是我們不能承認的。但是這個問題和本文無關,姑且不談。

  第二,他承認文言沒有應用的能力,只可以拿來做無用的美文。即此一端,便是古文報喪的訃聞,便是古文死刑判決書的主文!

  天下的器物制度決沒有無用的進化,也決沒有用處更大的退化!

  3

  上節說文言的退化和白話的進化,都是泛論的。現在我要說明白話的應用能力是怎樣增加的費,就是要說明白話怎樣進化。上文我曾說:「白話的變遷,因為不受文人的干涉,故非常自由;但是自由之中卻有個條理次序可尋;表面上很像沒有道理,其實仔細研究起來,都是有理由的變遷:都是改良,都是進化!」本節所說,只是要證明這段話。

  從古代的文言,變為近代的白話,這一大段歷史有兩個大方向可以看得出。(1)該變繁的都漸漸變繁了。(2)該變簡的都變簡了。

  (一)該變繁的都變繁了。變繁的例很多,我只能舉出幾條重要的趨向。

  第一,單音字變為複音字。中國文中同音的字太多了,故容易混亂。古代的字的尾音除了韻母之外,還有p,k,t,m,n,ng,h,等等,故區別還不很難;後來只剩得韻母和n,ng,h,幾種尾音,便容易彼此互混了。後來「聲母」到處都增加起來,如輕唇重唇的分開,如舌頭舌上的分開等等,也只是不知不覺的要補救這種容易混亂的缺點。最重要的補救方法還是把單音字變為複音字。例如師,獅,詩,屍,司,私,思,絲,八個字,有許多地方的人讀成一個音,沒有分別;有些地方的人分作「屍」(師獅詩屍)「厶」(私司思絲)兩個音,也還沒有大分別。

  但是說話時,這幾個字都變成了複音字:師傅,獅子,死屍,屍首,偏私,私通,職司,思想,蠶絲;故不覺得困難。所以我們可以說,單音字變成複音字,乃是中國語言的一大進化。這種變化的趨勢起得很早,《左傳》裡的議論文已有許多複音字,如「散離我兄弟,撓亂我同盟,傾覆我國家,……傾覆我社稷,帥我蟊賊,以來蕩搖我邊疆」。漢代的文章用複音字更多。可見這種趨勢在古文本身已有了起點,不過還不十分自由發達。白話因為有會話的需要,故複音字也最多。複音字的造成,約有幾種方法:

  (1)同義的字並成一字。例如規矩,法律,刑罰,名字,心思,頭腦,師傅,……

  (2)本字後加「子」、「兒」等語尾。例如兒子,妻子,女子,椅子,桌子;盆兒,瓶兒,……

  這種語尾,如英文之-let,德文之-chen,-lein,最初都有變小和變親熱的意味。

  (3)類名上加區別字。例如木匠,石匠;工人,軍人;會館,旅館;學堂,浴堂;……

  (4)重字。例如太太,奶奶,慢慢,快快,……

  (5)其他方法,不能遍舉。

  這種變遷有極大的重要。現在的白話所以能應付我們會話講演的需要,所以能做共同生活的媒介物,全靠單音字減少,複音字加多。現在注音字母所以能有用,也只是因為這個緣故。將來中國語言所以能有採用字母的希望,也只是因為這個緣故。

  第二,字數增加。許多反對白話的人都說白話的字不夠用。這話是大錯的。其實白話的字數比文言多的多。我們試拿《紅樓夢》用的字和一部《正續古文辭類篡》用的字相比較,便可知道文言裡的字實在不夠用。我們做大學教授的人,在飯館裡開一個菜單,都開不完全,卻還要說白話字少!這豈不是大笑話嗎?白話裡已寫定的字也就不少了,還有無數沒有寫定的字,將來都可用注音字母寫出來。此外文言裡的字,除了一些完全死了的字之外,都可儘量收入。複音的文言字,如法律,國民,方法,科學,教育,……等字,自不消說了。有許多單音字,如詩,飯,米,茶,水,火,……等字,都是文言白話共同可用的。將來做字典的人,把白話小說裡用的字和各種商業工藝通用的專門術言,搜集起來,再加上文言裡可以收用的字和新學術的術語,一定比文言常用的字要多好幾十倍(文言裡有許多字久已完全無用了,一部《說文》裡可刪的字也不知多少)。

  以上舉了兩條由簡變繁的例。變繁的例很多,如動詞的變化,如形容詞和狀詞的增加,……我們不能一一列舉了。章太炎先生說:

  有農牧之言,有士大夫之言。……而世欲更文籍以從鄙語,冀人人可以理解則文化易流,斯則左矣。今言「道」、「義」,其旨固殊也。農牧之言「道」則曰「道理」,其言「義」亦曰「道理」。今言「仁人」「善人」,其旨亦有辨也。農牧之言「仁人」則曰「好人」,其言「善人」亦曰「好人」。更文籍而從之,當何以為別矣?夫裡閭恒言,大體不具;以是教授,是使真意訛殽,安得理解也?(《章氏叢書·檢論》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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