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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學者的治學方法(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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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我在上文已舉了音韻學和訓詁學的例,我現在再舉清代校勘學作例。古書被後人抄寫刻印,很難免去錯抄錯刻的弊病。譬如我做了一篇一百字的文章,寫好之後,我自己校看一遍,沒有錯字。這個原稿可叫做「甲」。我的書記重抄一篇,送登《北京大學月刊》。因為「甲」是用草字寫的,抄本「乙」誤認了一個字,遂抄錯了一個字。這篇「乙」稿拿去排印,商務印書館的排工又排錯了一字。這個印本,可叫做「丙」。這三個本子的「可靠性」有如下的比例: 「甲」本,100;「乙」本,99;「兩」本,97.02。 這一個本子,只經過三手,已比原本減少02.98的可靠性了。何況古代的著作,經過了一兩千年的傳抄翻印,那能保得住沒有錯誤呢。校勘學的發生,只是要救正這種「日讀誤書」的危險。但是這種校勘的工夫,初看似乎很容易,其實真不容易。譬如上文說的「丙」本,只須尋著我的「甲」本,細細校對一遍,就可校正了。但是這種容易的校勘是不常有的。有些古書並沒有原本可用來校對,所有的古本,無論怎樣古,終究是抄本。有時一部書只有一個傳本,並無第二本。校書的人既不可隨意亂改古書,又不可穿鑿附會,勉強解說(說詳本篇第四章),自不能不用精密的方法,正確的證據,方才能使人心服。清代的校勘學所以能使人心服,正為他用的是科學的方法。 校勘學的方法可分兩層說。第一是根據,第二是評判,根據是校勘時用來作比較參考的底本。根據大約有五種: (1)根據最古的本子。例如阮元的《論語注疏校勘記》引據的本子是:《漢石經殘字》、《唐石經》、《宋石經》皇侃《義疏》、《高麗本》(據陳鱣《論語古訓》引的)、《十行本》(宋刻的,元明修補的)、《閩本》(明嘉靖時刊)、《非監本》(明萬歷時刊)、《毛本》(明崇禎時刊)共計九種古本。 (2)根據古書裡引用本書的文句。例如《群書治要》、《太平御覽》等書引了許多古書,可以用作參考。又如阮元校勘《論語》「君子恥其言而過其行」一句,先說:「皇本,高麗本,而作之;行下有也。」這是前一種的根據。阮元又說:「按《潛夫論·交際篇》,孔子疾夫言之過其行者,亦作之字。」這是第二種根據。又如《荀子·夭論》,「內外無別,男女淫亂,則父子相疑,上下乖離」,這四項是平等的,不當夾一個「則」字。《韓詩外傳》有這一段,沒有「則」字;《群書治要》引的,也沒有「則」字。故王念孫根據這兩書,說「則」字是衍文。 (3)根據本書通行的體例。最明顯的例是《墨子·小取》篇,「辟也者,舉也物而以明之也。」第二個「也」字,初看似乎無意思,故畢沅校《墨子》,便刪了這個字。王念孫後來發現「《墨子》書通以也為他」一條通例,故說這個「也」字也是「他」字:「舉他物以明此物謂之譬」,這就明白了。他的兒子王引之又用這條通例來校《小取》篇「無也故焉」的「也」字也是「他」字;又「無故也焉」一句也應該改正為「無也故焉」,那「也」字也是「他」字。後來我校《小取》篇,「是猶謂也者同也,吾豈謂也者異也」兩句,也用這條通例來把第一和第三個「也」字都讀作「他」字。 (4)根據古注和古校本。古校本最重要的莫如陸德明的《經典釋文》。古注自漢以來多極了,不能遍舉。我且舉兩個應用的例。《易·繫辭傳》,「擬之而後言,議之而後動」,議字實在講不通。《釋文》雲,「陸姚、桓元、荀柔之作儀」。「儀」字作效法解,與「擬」字並列,便講得通了。《繫辭》又有「幾者,動之微,吉之先見者也」。我不懂得此處何故單說「吉」,不說「吉凶」。後來我讀孔穎達《正義》說「諸本或有凶字者,其定本則無也」,方才知道唐初的人還見過有「凶」字的本子,可據此校改。後來我讀《漢書·楚元王傳》,「穆生曰,《易》稱知幾其神乎;幾者,動之微,吉凶之先見者也」。此又可證我的前說。 (5)根據古韻。我引王念孫《讀書雜誌》一段作例: 《淮南子·原道訓》,「是故無所私而無所公,靡濫振盪,與天地鴻洞;無所左而無所右,蟠委錯紾,與萬物始終」。案始終當作終始(上文雲,「水流而不止,與萬物終始」)。公洞為韻。右始為韻(右古讀若「以」,說見《唐韻正》)。若作始終,則失其韻矣。《俶真訓》,「若夫真人則動溶於至虛而游於滅亡之野,騎蜚廉而從敦圄,馳於外方(外方據道藏本;各本作方外),休乎宇內,燭十日而使風雨,臣雷公,役誇父,妾宓妃,妻織女」。案「宇內」當為「內宇」(內宇猶宇內也,若林中謂之中林,穀中謂之中穀矣)。內字與外方相對為文。宇與野,圄,雨,父,女,為韻(野古讀若「墅」,說見《唐韻正》),若作「宇內」則失其韻矣。 《說林》篇,「無鄉之社,易為黍肉;無國之稷,易為求福。」案「黍肉」當作「肉黍」。後人以肉與福韻相協,故改為「黍肉」。不知福字古讀若逼,不與肉為韻也。社黍為韻(社古讀若墅。《說文》,社從示,上聲。《甘誓》,「不用命戮於社」,與祖為韻。《郊特牲》,「而君親警社」,與賦,旅,伍,為韻。《左傳》閔二年,成季將生卜辭,「閑於兩社」,與輔為韻。《管子·揆度》篇,「殺其身以釁其社」,與鼓,父,為韻),稷福為韻。若作黍肉,則失其韻矣。 以上五項是校勘學的根據。但是這幾種根據都有容易致誤的危險。先說古本。我們所有的「古本」,已不知是經過了多少次口授手寫的抄本了,其中難保沒有錯誤。近人最崇拜宋版的書,其實宋版也有好壞,未必都可用作根據。次說古書轉引本書的文句,也有兩大危險。第一,引書的人未必字字依照原文,往往隨意增減字句。第二,初引或不誤,後來傳抄翻印,難免沒有錯誤。次說本書的通例,也許著書的人偶然變例。次說古注與古校本。古校本往往有許多種不同的,究竟應該從那一個校本。古注本也有被後人妄改了的。例如《老子》二十三章,「信不足焉,有不信焉」。這句本當作「信不足,焉有不信。」(看上文第六節)故王弼注雲,「忠信不足於下,焉有不信也。」(此據《永樂大典》本)但今本王注改作「忠信不足於下焉,有不信焉」,這便不成話了。最後說古韻的根據,有時也容易致誤。我且引一條最可注意的例: 《易經·剝象傳》:「君子得輿,民所載也;小人剝廬,終不可用也。」又《豐象傳》,「豐其沛,不可大事也;折其右肱,終不可用也。」這兩條的韻很不容易說明。顧炎武作《易音》,竟不懂「用」何以能與「載」「事」為韻。楊賓實說,兩「用」字皆「害」字之誤。盧文弨贊成此說,說:「害在十四泰,載在十九代,事在七志,古韻皆得相通。古害字作﹛人豐口﹜,故易與『用』字相混。」 這一說,從表面看去,似乎很圓滿了。後來王念孫駁他道:「凡《易》言君子小人者,其事皆相反。君子得輿,小人剝廬,亦取相反之義,……非謂小人不能害君子也。右肱為人之所用,右肱折則終不可用,……折肱則害及肱矣,何言終不可害乎?今案『用』讀為『以』。《蒼頡》篇,『用,以也』。用與以聲近而義同,故用可讀為以。猶『集』與『就』聲近而義同,故集可讀為就;『戎』與『汝』聲近而義同,故戎可讀為汝也。……《剝象傳》以災,尤,載,用,為韻;《豐象傳》以災,志,事,用,為韻,……于古音並屬『之』部。……若『害』字則從豐聲,豐讀若介,于古音屬『祭』部。……(在諸經中,與害為韻者)凡發,撥,大,達,敗,晰,逝,外,未,說,轄,邁,衛,烈,月,揭,竭,世,艾,歲,等字,皆屬『祭』部。遍考群經《楚辭》,未有與『之』部之災,尤,載,志,事,等字同用者。至於《老》、《莊》諸子,無不皆然。是害與災,尤,載,志,事,五字,一屬『祭』部,一屬『之』部,兩部絕不相通。」(《經義述聞》卷二) 因為這些根據都容易弄錯,故校勘學不能全靠根據。校勘學的重要工夫在於「評判」。校勘兩字都是法律的名詞,都含有審判的意思:英文「Textual Criticism」譯言「本子的評判」。我們顧名思義,可知校勘學決不單靠本子或他種的根據,可知校勘重在細心的判斷。上文王念孫校一個「用」字,便是評判的工夫。段玉裁有《與諸同志書論校書之難》一篇,說這個道理最明白: 校書之難,非照本改字,不訛不漏之難也,定其是非之難。是非有二:曰底本之是非,曰立說之是非。必先定其底本之是非,而後可斷其立說之是非。二者不分,轇轕如治絲而棼,如算之淆亂其法質,而瞀亂乃至不可理。 何謂底本?著書者之稿本是也。何謂立說?著書者所言之義理是也。 《周禮·輪人》:「望而視其輪,欲其幎爾而下迤也。」自《唐石經》以下各本皆作「下迤」。唐賈氏作「不迤」。故《疏》曰:「不迤者,謂輻上至轂,兩兩相當,正直不旁迤,故曰不迤也。」文理甚明。今各本疏文皆作「下迤」(「下迤者,謂輻上至轂,兩兩相當,正直不旁迤,故曰下迤也」)其語絕無文理,則非賈文之底本矣。此由宋人以《疏》合經《注》者,改《疏》之「不」字合經之「下」字,所仍之經非賈氏之經本也。然則經本有二,「下」者是歟?「不」者是歟? 曰,「下」者是也。「望而視其輪」,謂視其已成輪之牙。輪圜甚,牙皆向下迤邪,非謂輻與轂正直兩兩相當也。經下文,「縣之以視其輻之直」,自謂輻。「規之以視其圜」自謂圜。輪之圜在牙。上文「轂,輻,牙,為三材」,此言輪,輻,轂。輪即牙也。然則《唐石經》及各本經作「下」,是;賈氏本作「不」,非也。而義理之是非得矣。倘有淺人校《疏》文「下迤」之誤,改為「不迤」,因以疏文之「不迤」,改經文之「下迤」,則賈疏之底本得矣,而于義理乃大乖也。(段氏共引五例今略。……) 故校經之法,必以賈還賈,以孔還孔,以陸還陸,以杜還杜,以鄭還鄭,各得其底本,而後判其義理之是非,而後經之底本可定,而後經之義理可以徐定。不先正《注》,《疏》,《釋文》之底本,則多誣古人。不斷其立說之是非,則多誤今人。……(《經韻樓集》) 我們看了這種校勘學方法論,不能不佩服清代漢學家的科學精神。淺學的人只覺得漢學家斤斤的爭辯一字兩字的校勘,以為「支離破碎」,毫無趣味。其實漢學家的工夫,無論如何瑣碎,卻有一點不瑣碎的元素,就是那一點科學的精神。 凡成一種科學的學問,必有一個系統,決不是一些零碎堆砌的知識。音韻學自從顧炎武、江永、戴震、錢大昕、段玉裁、王念孫直到章炳麟、黃侃研究古音的分部,聲音的通轉,不但分析更細密了,並且系統條理也更清楚明白了。訓詁學用文字假借,聲類通轉,文法條例三項作中心,也自成系統。校勘學的頭緒紛繁,很不容易尋出一些通則來。但清代的校勘學卻真有條理系統,做成一種科學。我們試看王念孫《讀《淮南子)雜誌》的《後序》,說他訂正《淮南子》共九百餘條,推求「致誤之由」,可得六十四條通則。這一篇一萬二千字的空前長序(《讀書雜誌》九之二十二)真可算是校勘學的科學方法論。又如俞樾的《古書疑義舉例》的五,六,七,三卷也提出許多校勘學的通則,也可算是校勘學的方法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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