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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國文的教授(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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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擬的中學國文課程中最容易引起反對的,大概就在古文教材的範圍與分量。一定有人說:「從前中學國文只用四本薄薄的古文讀本,還教不出什麼成績來。現在你定的功課竟比從前增多了十倍!這不是做夢嗎?」我的回答是: (第一)從前的中學國文所以沒有成效,正因為中學堂用的書只有那幾本薄薄的古文讀本。我們試回頭想想,我們自己做古文是怎樣學的?是單靠八九十篇古文得來的呢?還是靠看小說看古文書得來的?我自己從來背不出一篇古文,但是因為我自小就愛看小說,看史書,看雜書,所以我還懂得一點古文的文法。古文的選本都是零碎的,沒頭沒腦的,不成系統的,沒有趣味的。因此,讀古文選本是最沒有趣味的事。因為沒有趣味,所以沒有成效。我可以武斷現在中學畢業生能通中文的,都是自己看小說看雜誌看書得來的,決不是靠課堂上幾本古文選本得來的。我因此主張用「看書」來代替「講讀」。與其讀王安石的《讀孟嘗君傳》,不如看《史記》的《四公子列傳》;與其讀蘇軾的《範增論》,不如看《史記》的《項羽本紀》;與其讀林琴南的一部《古文讀本》,不如看他譯的一本《茶花女》。 (第二)請大家不要把中學生當小孩子看待。現在學制的大弊就是把學生求知識的能力看得太低了。現在各級學堂的課程,都是為下下的低能兒定的,所以沒有成績。現在要談學制革命,第一步就該根本推翻這種為下下的低能兒定的課程學科! (第三)我這個計劃是假定兩級小學都已採用國語做教科書了。國語代替文言以後,若不能於七年之內,使高小畢業生能做通順的國語文,那便是國語教育的大失敗。學生既通國語,又在中學第一年有了國語文法(見下),再來學古文,應該更容易好幾倍;成績應該加快好幾倍。譬如已通一國文字的人,再學第二國文字時,成績要快得多。這是我深信不疑的。所以我覺得我擬的中學古文課程並不是夢想,是可以用實地試驗來決定的。 再說古文的教授法。上文說的用看書來代講讀,便是教授法的要點。每週三小時,每年至多不過四十周,合起來不過一百二十點鐘,若全靠課堂上的講讀,一年能講得幾篇文章?所以我主張:學校但規定學科內容的範圍與程度,教員自己分配每一課的分量,學生自己去預備本日指定的功課。學生須自己翻查字典,自己加句讀,自己分章,分節。上課時,只有三件事可做: (1)學生質問疑難,請教員幫助解釋;教員可先問本班學生有能解釋的沒有;如沒有人能解釋,教員方可替他們解釋。 (2)大家討論所讀的書的內容。教員提出論點,引起大家討論;教員不當把一點鐘的時間自己佔據去,教員的職務在於指點出討論的錯誤或不相干的討論。 (3)教員可以隨時加入一些參考材料。例如讀章行嚴的文章時,教員應該講民國三四年的政治形勢,使學生知道他當時為什麼主張調和,為什麼主張聯邦。 此外的方法,上文第三章已講過,可以參用,不必重說了。 六 文法與作文 從前教作文的人大概都不懂文法,他們改文章全無標準,只靠機械的讀下去,讀得順口便是,不順口便不是,總講不出為什麼要這樣做,為什麼不可那樣做。以後中學堂的國文教員應該有文法學的知識,不懂文法的,決不配做國文教員。所以我把文法與作文並歸一個人教授。 先講文法。 第一年,專講國語的文法。要在一年之內,把白話文法的要旨都講完。為什麼先講國語的文法呢?(1)因為學生有了七年的國語文,到中學一年的時候,應該把國語文的「所以然」總括起來講解一遍,作一個國語教育的結束。(2)因為先有了國語的文法作底子,後來講古文的文法便有了一種參考比較的材料,便更容易懂得了(我現在編一部《國語文法草案》,不久可以成書,此地不能細說國語文法的怎樣編法了)。 第二三四年,講古文的文法。 (1)用書 現在還沒有好文法書。最好的書自然還要算《馬氏文通》。《文通》有一些錯誤矛盾的地方,不可盲從;《文通》又太繁了,不合中學堂教本之用。但是《文通》究竟是一部空前的奇書,古文文法學的寶庫。教員應該把《文通》仔細研究一遍,懂得了,然後可以另編一部更有條理,更簡明易曉的文法書。 (2)教授法 講古文的文法,應該處處同國語的文法對照比較,指出同的地方和不同的地方,何以變了,變的理由何在,變的長處或短處在什麼地方。讓我舉幾個例: (例一)白話說「我騙誰?」古文要說「吾誰欺?」白話說「你愛什麼?你能做什麼?」古文要說「客何好,客何能?」這是不同的句法。比較的結果得一條通則:「若外動詞的止詞是一個疑問代名詞,這個疑問代名詞在白話裡須放在外動詞之後,在古文裡須在外動詞之前主詞之後。」 (例二)《論語》陽貨欲見孔子一章,陽貨在路上教訓了孔子一頓,孔子答應道:「諾,吾將仕矣。」同類的例如「原將降矣」,「趙將亡矣」。既用表示未來的「將」字,何以又用表示完了的「矣」字呢?再看白話說:「大哥請回,兄弟去了」;「大哥多喝一杯,我要走了。」這是相同的句法,比較起來,可得一條通則:「凡虛擬(Subjunctive)的將來,白話與古文都用過去的動詞,古文用『矣』,白話用『了』。」分得更細一點,可得兩式: 甲式 乙式 雖千萬人吾往矣。 趙將亡矣。 我去了。 他要死了。 這種比較的教法功效最大。此外還可用批評法:由教員尋出古文中不合文法的例句,使學生指出錯在何處,何以錯了。我從前曾舉林琴南「而方姚卒不之踣」一句,說「踣」是內動詞,不該有「之」字作止詞。這種不通的句子古文裡極多。前天上海《晶報》上有人舉《孟子》「天油然作雲,沛然下雨,則苗勃然興之矣」一句,以為「興」是內動詞,不可有「之」字作止詞。這個例很可為林先生解嘲!這一類的例,使學生批評,可以增長文法的興趣,可以免去文法的錯誤。 次講作文。 (1)應該多做翻譯,翻白話作古文,翻古文作白話文。翻譯的用處最大:(一)練習文法的應用。例如講動詞的止詞時,可令學生翻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無所不能」,「他什麼都不懂」……等句,使他們懂得止詞的位置有種種不同的變法。(二)譯長篇可使學生練習有材料的文字。做文最忌沒有話說。翻譯現成的長篇,先有材料作底子,再講究怎樣說法,便容易了。 (2)若是出題目做的文章,應注意幾點:(一)最好是令學生自己出題目,(二)千萬不可出空泛或抽象的題目,(三)題目的要件是:第一要能引起學生的興味,第二要能引學生去搜集材料,第三要能使學生運用已有的經驗學識。 (3)學生平日做的筆記,雜誌文章,長篇通信,都可以代替課藝。教員應該極力鼓勵學生寫長信,作有系統的筆記,自由發表意見。這些著作往往比敷衍的課藝高無數倍;往往有許多學生平日不能做一百字的《漢武帝論》,卻能做幾千字的白話通信。這種事實應該使做教員的人起一點自責的覺悟! (4)作文的時間不可多,至多二週一次。作文都該拿下堂去做。 (5)改文章時,應該根據文法。合文法的才是通,不合文法的便是不通。每改一句,須指出根據那一條文法通則。例如有學生做了「而方姚卒不之踣」,我圈去「之」字,須說明「之」字何以不通。又如學生做了「客好何?」我改為「客何好?」或「客好何物?」也須說明古文何以不可說「客好何」。 (6)千萬不可整篇塗去,由教員重作。如有內容論理上的錯誤,可由教員批出,但不可代做。 七 結論 我這篇《中學國文的教授》,完全是理想的。一個人的理想自然是有限的,但我希望現在和將來的中學教育家肯給我一個試驗的機會,使我這個理想的計劃隨時得用試驗來證明那一部分可行,那一部分不可行,那一部分應該修正。沒有試驗的主觀批評是不能使我心服的。 我演說之後,有許多人議論我的主張,他們都以為我對於中學生的期望太高了。有人說:「若照胡適之的計劃,現在高等師範國文部的畢業生還得重進高等小學去讀書呢!」這話固然是太過,但我深信我對於中學生的國文程度的希望,並不算太高。從國民學校到中學畢業是整整的十一年。十一年的國文教育,若不能做到我所期望的程度,那便是中國教育的大失敗! 九年三月二十四日北京 (原載1920年9月1日《新青年》第8卷第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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