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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國文的教授(1)


  我是沒有中學國文教授的經驗的;雖然做過兩年中學學生,但是那是十幾年前的經驗,現在已不適用了。況且當這個學制根本動搖的時代,我們全沒有現成的標準可以依據,也沒有過去的經驗可以參考。我這個完全門外漢居然敢來高談中學國文的教授,真是不自量力了!

  但是門外漢有時也有一點用處。「內行」的教育家,因為專做這一項事業,眼光總注射在他的「本行」,跳不出習慣法的起圍。他們籌劃的改革,總不免被成見拘束住了,很不容易有根本的改革。門外旁觀的人,因為思想比較自由些,也許有時還能供給一點新鮮的意見,意外的參考材料。古人說的「愚者一得」,大概也是這個道理。這就是我這回敢來演說《中學國文的教授》的理由了。

  一 中學國文的目的是什麼?

  我們現在既沒有過去的標準可以依據,應該自己先定一個理想的標準。究竟中學的國文應該做到什麼地位?究竟我們期望中學畢業生的國文到什麼程度?

  民國元年的《中學校令施行細則》第三條說:

  國文要旨在通解普通語言文字,能自由發表思想,並使略解高深文字,涵養文學之興趣,兼以啟發智德。

  這一條因為也是理想的,並不曾實行,故現在看來還沒有什麼大錯誤。即如「通解普通語言文字」一句,在當初不過是欺人的門面話,實在當時中學的國文與「普通語言」是無有關係的;但是到了現在國語進行的時候,這六個字反更有意義了。又如「並使略解高深文字」一句,當日很難定一個界說,現在把國語和古文分開,把古文來解「高深文字」,這句話便更容易解說了。

  元年定的理想標準,照這八年的成績看來,可算得完全失敗。失敗的原因並不在理想太高,實在是因為方法大錯了。標準定的是「通解普通語言文字」,但是事實上中學校教授的並不是普通的語言文字,乃是少數文人用的文字,語言更用不著了!標準又定「能自由發表思想」,但是事實上中學教員並不許學生自由發表思想,卻硬要他們用千百年前的人的文字,學古人的聲調文體,說古人的話,只不要自由發表思想!事實上的方法和理想上的標準相差這樣遠,怪不得要失敗了!

  我承認元年定的標準不算過高,故斟酌現在情形,暫定一個中學國文的理想標準:

  (1)人人能用國語(白話)自由發表思想,作文,演說,談話,都能明白通暢,沒有文法上的錯誤。

  (2)人人能看平易的古文書籍,如《二十四史》、《資治通鑒》之類。

  (3)人人能作文法通順的古文。

  (4)人人有懂得一點古文文學的機會。

  這些要求不算苛求嗎?

  二 假定的中學國文課程

  定了標準,方才可談中學國文的課程。現行的部定課程是:

  第一年:講讀,作文,習字。 共七

  第二年:講讀,作文,習字,文字源流。 共七 第三年:講讀,作文,習字,文法要略。 共五 第四年:講讀,作文,文法要略,文學史。 共五

  依我們看來,現在中學校各項功課平均每週男校三十四時,女校三十三時,未免太重了。我們主張國文每週至多不能過五時,四周總數應在二十時以下。現在假定每週五時,暫定課程表如下:

  年一:國語文一,古文三,文法與作文一。 共五

  年二:國語文一,古文三,文法與作文一。 共五

  年三:演說一,古文三,文法與作文一。 共五

  年四:辯論一,古文三,文法與作文一。 共五

  這表裡刪去的學科是習字,文字源流,文學史,文法要略四項。寫字決不是每週一小時的課堂習字能夠教得好的,故可刪去。現有的《文法要略》、《文字源流》,都是不通文法和不懂文字學的人編的,讀了無益,反有害。(孫中山先生曾指出《文法要略》的大錯,如謂鵠與猿為本名字,與諸葛亮、王猛同一類!)文學史更不能存在。不先懂得一點文學,就讀文學史,記得許多李益、李頎、老杜、小杜的名字,卻不知道他們的著作,有什麼用處?

  又這表上「國語文」只有兩時。我的理由是:

  (1)第三四年的演說和辯論都是國語與國語文的實習,故這兩年可以不用國語文了。

  (2)我假定學生在兩級小學時已有了七年的國語,可以夠用了。

  三 國語文的教材與教授法

  先說「國語文」的教材。共分三部:

  (1)看小說

  看二十部以上,五十部以下的白話小說。例如《水滸》、《紅樓夢》、《西遊記》、《儒林外史》、《鏡花緣》、《七俠五義》、《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恨海》、《九命奇冤》、《文明小史》、《官場現形記》、《老殘遊記》、《俠隱記》、《續俠隱記》等等。此外有好的短篇白話小說,也可以選讀。

  (2)白話的戲劇 此時還不多,將來一定會多的。

  (3)長篇的議論文與學術文

  因為我假定學生在兩級小學已有了七年的白話文,故中學只教長篇的議論文與學術文,如戴季陶的《我的日本觀》,如胡漢民的《慣習之打破》,如章太炎的《說六書》之類。

  教材一層,最須說明的大概是小說一項。一定有人說《紅樓夢》、《水滸傳》等書,有許多淫穢的地方,不宜用作課本。我的理由是:(1)這些書是禁不絕的。你們不許學生看,學生還是要偷看。與其偷看,不如當官看,不如有教員指導他們看。舉一個極端的例:《金瓶梅》的真本是犯禁的,很不容易得著;但是假的《金瓶梅》——石印的,刪去最精采的部分,只留最淫穢的部分,卻仍舊在各地火車站公然出賣!列位熱心名教的先生們可知道嗎?

  我雖然不主張用《金瓶梅》作中學課本,但是我反對這種「塞住耳朵吃海蜇」的辦法!(2)還有一個救弊的辦法,就是西洋人所謂「洗淨了的版本」(Expurgated edition),把那些淫穢的部分刪節去,專作「學校用本」(即如柏拉圖的「一夕話」(Symposium)有兩譯本,一是全本,一是節本)。商務印書館新出一種《儒林外史》,比齊省堂本少四回,刪去的四回是沈瓊枝一段事蹟,因為有瓊花觀求子一節,故刪去了。這種辦法不礙本書的價值,很可以照辦。如《水滸》的潘金蓮一段盡可刪改一點,便可作中學堂用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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