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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新詩(5)


  有一個人在北京《晨報》裡投稿,說傅君最後的十六個字是詩不是文。後來《新潮》五號裡傅君有一首《前倨後恭》的詩,一首很長的詩。我看了說,這是文,不是詩。

  何以前面的文是詩,後面的詩反是文呢?因為前面那十六個字是具體的寫法,後面的長詩是抽象的題目用抽象的寫法。我且抄那詩中的一段,就可明白了:

  倨也不由他,恭也不由他!
  你還赧他。
  向你倨,你也不削一塊肉;向你恭,你也不長一塊肉。
  況且終竟他要向你變的,理他呢!

  這種抽象的議論是不會成為好詩的。

  再舉一個例。《新青年》六卷四號裡面沈尹默君的兩首詩。一首是《赤裸裸》:

  人到世間來,本來是赤裸裸,
  本來沒污濁,卻被衣服重重的裹著,這是為什麼?
  難道清白的身不好見人嗎?那污濁的,裹著衣服,就算免了恥辱嗎?

  他本想用具體的比喻來攻擊那些作偽的禮教,不料結果還是一篇抽象的議論,故不成為好詩。還有一首《生機》:

  刮了兩日風,又下幾陣雪。
  山桃雖是開著,卻凍壞了夾竹桃的葉。
  地上的嫩紅芽,更僵了發不出。
  人人說天氣這般冷,
  草木的生機恐怕都被摧折;
  誰知道那路旁的細柳條,
  他們暗地裡卻一齊換了顏色!

  這種樂觀,是一個很抽象的題目,他卻用最具體的寫法,故是一首好詩。

  我們徽州俗話說人自己稱讚自己的是「戲臺裡喝采」。我這篇談新詩裡常引我自己的詩做例,也不知犯了多少次「戲臺裡喝采」的毛病。現在且再犯一次,舉我的《老鴉》做一個「抽象的題目用具體的寫法」的例罷:

  我大清早起,
  站在人家屋角上啞啞的啼。
  人家討嫌我,
  說我不吉利:
  我不能呢呢喃喃討人家的歡喜!

  民國八年十月

  (原載1919年10月10日《星期評論》,「雙十節紀念專號」,又收入1920年新詩社編輯、出版的《新詩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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