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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朱經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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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原書 適之足下: 《新青年》第四卷第四號已收到。《建設的文學革命論》所主張甚是;比之從前的「八不主義」及文規四條,更周密,更完備了。周作人君所譯之《皇帝之公園》,弟極喜歡。何不寄一本到清宮裡給滿洲皇族讀讀?《老洛伯》詩平平而已。譯詩本不容易。弟既不能自譯,就不敢妄評他人譯作,內容姑置不論罷。報中通信一門所論,大半是「中國今後之文字問題」。弟非文學專家,又于白話文章缺少實驗,本不應插口亂說;只因這塊「文字革命」的招牌底下,所賣的貨色種類不一,所以我們作「顧客」的也當選擇選擇那樣是可用的,那樣是不可用的。今請分述於下: 現在講文字革命的大約可分四種:(第一種)是「改良文言」,並不「廢止文言」;(第二種)「廢止文言」,而「改良白話」;(第三種)「保存白話」,而以羅馬文拼音代漢字:(第四種)是把「文言」、「白話」一概廢了,採用羅馬文字作為國語(這是鐘文鼇先生的主張)。 這第四種弟是極端反對,因為羅馬文字並不比漢文簡易,並不比漢文好。凡羅馬文字達得出的意思,漢文都達得出來。「舍己之田以耘人之田」,似可不必。拉丁文是「死文字」,不用說了。請看法文一個「有」字便有六十種變化(比孫行者七十二變少不多了),「命令格」等等尚不在內。同一形容詞,有的放在名詞前面,有的又在後面,忽陰忽陽,一弄就錯。一枝鉛筆為什麼要屬陽類?一枝水筆為什麼要屬陰類?全無道理可說。西班牙文之繁複艱難,亦複類此。弟試了一試,真是「望洋興嘆」;上學期考試一過,就把法文教科書高高的放在書架頂上,不敢再問,連Ph.D.的夢想也隨之消滅。 意大利文我沒有見過,不敢亂說;只是同為拉丁文支派,想必也差不多的。就是英文,我也算讀了好幾年,動起筆來仍是不大自然,並不是我一人如此。雖說各人天分有高低,恐怕真正寫得好的也不甚多。試問今日如果把漢文廢了,要通國的人民都把娘肚子裡帶來的聲調腔口全然拋卻,去學那ABCD,可以做得到嗎?即就歐洲而論,英、法、德、意、西、葡、丹、荷,各有方言,各有文字,彼此不能強同,至今無法統一。德國人尚不能採用法文,英國人尚不能採用俄語,何以中國人卻要廢了漢文,去學羅馬文字呢?此外可討論的地方尚多,想兄等皆極明白,不用我費話,且把這第四種放開一邊,再來說第三種。 廢去漢字,採用羅馬拼法,一切白話皆以羅馬字書之,也是做不到的。請教「詩」,「絲」,「思」,「私」,「司」,「師」,這幾個字,用羅馬字寫起來有何分別?如果另造新名代替同音之字,其弊亦與第四拼字主張相等,因為不自然,不易記,並且同音之字太多,造新名亦不容易。據我的意思,還是學日本人的辦法,把拼音寫在字旁邊,以作讀音準標,似乎容易些。 至於第一第二兩種,應當相提並論。不講文字革命則已;若講文字革命,必於二者擇一。二者不同之點,就是文言存廢問題。有人說,文言是千百年前古人所作,而今已成為「死文字」;白話是現在活人用品,所以寫出活潑潑的生氣滿紙。文言既系「死」的,就應當廢。弟以為文字的死活,不是如此分法。古人所作的文言,也有「長生不死」的;而用「白話做的書,未必皆有價值有生命」,足下已經說過,不用我重加引申了。平心而論,曹雪芹的《紅樓夢》,施耐庵的《水滸》,固是「活文學」;左丘明的《春秋傳》,司馬遷的《史記》,未必就「死」了。我讀《項羽本紀》中的樊噲,何嘗不與《水滸》中的武松、魯智深、李逵一樣有精神呢?(其餘寫漢高祖,寫荊軻、豫讓、聶政等,亦皆活靈活現。)就是足下所譯的《老洛伯》詩,「羊兒在欄,牛兒在家,靜悄悄的黑夜」,比起《詩經》裡的「雞棲於塒,日之夕矣,羊牛下來」等,其趣味也差不多。所以我說文言有死有活,不宜全行抹殺。 我的意思,並不是反對以白話作文,不過「文學的國語」,對於「文言」、「白話」,應該並采兼收而不偏廢。其重要之點,即「文學的國語」並非「白話」,亦非「文言」,須吸收文字之精華,棄卻白話的糟柏,另成一種「雅俗共賞」的「活文學」。(第一)是要把作者的意思完完全全的描寫出來;(第二)要使讀文字的人能把作者的意思容容易易透透徹徹的領會過去;(第三)是把當時的情景(述事),或正確的理由(論理),活靈活現實實在在的放在讀者的面前(這三層或有些重複。信筆寫去,不及修飾,望會其意,而棄其文)。有些地方用文言,便當就用文言:有些地方用白話痛快,就用白話。 我見《新青年》所載陳獨秀、錢玄同諸君的大作,也是半文半俗,「文言」、「白話」,夾雜並用;而足下所引《木蘭辭》、《兵車行》,陶淵明的詩,李後主的詞,也是如此,並非完全白話。我所以大膽說一句:「主張專用文言而排斥白話,或主張專用白話而棄絕文言,都是一偏之見。」我知道足下聽了很不高興,但是我心裡如此想,嘴裡就不能不如此說。我不會說假話以取悅于老哥,尚望原諒原諒。 我現在有的地方非常頑固。看見有幾位先生要把法文或其他羅馬文字代漢文,心裡萬分難過,故又在足下面前多嘴。我知足下必說,「你自己法文不好,就反對法文,和那些不懂漢文的人要廢漢文一樣荒謬」。這句話是不合名學的。古人說,「君子不以人廢言」;又說「智者千慮,必有一失」。若說錢玄同的主張必然不錯,就犯了Argumentumad hominern的語病;若說老朱的話一定不對,就犯了lgnoratio elenchi的語病了。我正在這裡反對用外國語代漢文,自己忽然寫了兩個外國字進去,足下必然笑我。須知廢止漢文,與引用外國術語是兩件事體。英文裡面可引用日本語「Kimono」(著物),因為「著物」非英、美所固有;漢文裡頭也未嘗不可引用一二「名學術語」,因為「國語」尚未完全造成,譯語尚無一定標準,恐所譯不達原意,故存其真耳。 今天我沒有功夫多寫信了。還有一句簡單的話,就是「白話詩」應該立幾條規則。我們學過Rhteoric,都知道「詩」與「文」之別,用不著我詳加說明。總之,足下的「白話詩」是很好的,念起來有音,有韻,也有神味,也有新意思,我決不敢妄加反對。不過《新青年》中所登他人的「白話詩」,就有些看不下去了。須知足下未發明「白話詩」以前,曾學杜詩(在上海做「落日下山無」的時代),後來又得力于蘇東坡、陸放翁諸人的詩集,並且宋詞元曲,融會貫通,又讀了許多西人的詩歌,現在自成一派;好像小叫天唱戲,隨意變更舊調,總是不脫板眼的。別人學他,每每弄得不堪入耳。所以我說,要想「白話詩」發達,規律是不可不有的。此不特漢文為然,西文何嘗不是一樣?如果詩無規律,不如把詩廢了,專做「白話文」的為是。 要說的話很多,將來再談罷。 朱經農白 六月五日寄於美國 二 答書 經農足下: 在美國的朋友久不和我打筆墨官司了。我疑心你們以為適之已得了不可救藥的證候,盡可不用枉費醫藥了。不料今天居然接到你這封信,不但討論的是「文學革命」,並且用的白話文體。我的親愛的經農,你真是「不我遐棄」的了! 來信反對第四種文字革命(把文言白話都廢了,採用羅馬字母的文字作為國語)的話,極有道理,我沒有什麼駁回的話。且讓我的朋友錢玄同先生來回答罷。 第三種文字革命(保存白話,用拼音代漢字),是將來總該辦到的。此時決不能做到。但此種主張,根本上盡可成立(趙元任君曾在前年《留美學生月報》上詳細討論,為近人說此事最精密的討論)。即如來信所說詩,絲,思,司,私,師,等字,在白話裡,都不成問題。為什麼呢?因為白話裡這些字差不多都成了複音字,如「蠶絲」,「思想」,「思量」,「司理」,「職司」,「自私」,「私下裡」,「私通」,「師傅」,「老師」,翻成拼音字,有何妨礙?又如「詩」字,雖是單音字,卻因上下字的陪襯,也不致誤聽。例如說,「你近來做詩嗎?」「我寫一首詩給你看」,這幾句話裡的「做詩」,「一首詩」,也不致聽錯的。平常人往往把語言中的字看作一個一個獨立的東西。其實這是大錯的。言語全是上下文的(Contextural),即如英文的Rite,Right,Write三個同音字,從來不會聽錯,也只是因為這個原故。 來書論第一二種文字革命(改良文言與改用白話)的話,你以為我「聽了很不高興」,其實我並沒有不高興的理由。你這篇議論,宗旨已和我根本相同,但略有幾個誤解的論點,不能不辯個明白: (第一)來書說,「古人所作的文言,也有長生不死的」,你所說的「死」,和我所說的「死」,不是一件事。我也承認《左傳》、《史記》在文學史上,有「長生不死」的位置。但這種文學是少數懂得文言的人的私有物,對於一般通俗社會便同「死」的一樣。我說《左傳》、《史記》是「死」的與人說希臘文拉丁文是「死」的是同一個意思。你說《左傳》、《史記》是「長生不死」的,與希臘學者和拉丁學者說Euripides和Virgil的文學是「長生不死」的是同一個意思。《左傳》、《史記》在「文言的文學」裡,是活的;在「國語的文學」裡,便是死的了。這個分別,你說對不對? (第二)來書所主張的「文學的國語」,「並非白話,亦非文言,須吸收文言(原文作『文字』,疑是筆誤)之精華,棄卻白話的糟粕,另成一種雅俗共賞的活文學」。這是很含糊的話。什麼叫做「文言之精華」?什麼叫做「白話的糟粕」?這兩個名詞含混得很,恐怕老兄自己也難下一個確當的界說。我自己的主張可用簡單的話說明如下: 我所主張的「文學的國語」,即是中國今日比較的最普通的白話。這種國語的語法文法,全用白話的語法文法。但隨時隨地不妨採用文言裡兩音以上的字。 這種規定,白話的文法,白話的文字,加入文言中可變為白話的文字,可不比「精華」、「糟粕」……等等字樣明白得多了嗎?至於來書說的「雅俗共賞」四個字,也是含糊的字。什麼叫做「雅」?什麼叫做「俗」?《水滸》說,「你這與奴才做奴才的奴才!」請問這是雅是俗?《列子》說,「設令發于餘竅,子亦將承之。」這一句字字皆古,請問是雅是俗?若把雅俗兩字作人類的階級解,說「我們」是雅,「他們」小百姓是俗,那麼說來,只有白話的文學是「雅俗共賞」的,文言的文學只可供「雅人」的賞玩,決不配給「他們」領會的。 來書末段論白話詩,未免有點偏見。老兄初次讀我的「兩個黃蝴蝶」的時候,也說「有些看不下去」。如今看慣了,故覺得我的白話詩「是很好的」。老兄若多讀別人的白話詩,自然也會看出他們的好處。就如《新青年》四卷一號所登沈尹默先生的《霜風呼呼的吹著》一首,幾百年來,那有這種好詩!老兄一筆抹煞,未免太不公了。 來書又說,「白話詩應該立幾條規則」。這是我們極不贊成的。即以中國文言詩而論,除了「近體」詩之外,何嘗有什麼規則?即以「近體」詩而論,王維、孟浩然、李白、杜甫的律詩,又何嘗處處依著規則去做?我們做白話詩的大宗旨,在於提倡「詩體的解放」。有什麼材料,做什麼詩;有什麼話,說什麼話;把從前一切束縛詩神的自由的枷鎖鐐銬,攏統推翻:這便是「詩體的解放」。因為如此,故我們極不贊成詩的規則。還有一層,凡文的規則和詩的規則,都是那些做「古文筆法」、「文章軌範」、「詩學入門」、「學詩初步」的人所定的。從沒有一個文學家自己定下做詩做文的規則。我們做的白話詩,現在不過在嘗試的時代,我們自己也還不知什麼叫做白話詩的規則。且讓後來做「白話詩入門」、「白話詩軌範」的人去規定白話詩的規則罷! 民國七年七月十四日 胡適 (原載1918年8月15日《新青年》第5卷第2號原題《新文學問題之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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