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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我怎樣到外國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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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新公學有一個德國教員,名叫何德梅(Ottomeir),他的父親是德國人,母親是中國人,他能說廣東話、上海話、官話,什麼中國人的玩意兒,他全會。我從新公學出來,就搬在他隔壁的一所房子裡住,這兩所房子是通的,他住東屋,我和幾個四川朋友住西屋。和我同住的人,有林君墨(恕)、但怒剛(懋辛)諸位先生;離我們不遠,住著唐桂梁(蟒)先生,是唐才常的兒子。這些人都是日本留學生,都有革命黨的關係;在那個時候各地的革命都失敗了,黨人死的不少,這些人都很不高興,都很牢騷。何德梅常邀這些人打馬將,我不久也學會了。我們打牌不賭錢,誰贏誰請吃雅敘園。我們這一班人都能喝酒,每人面前擺一大壺,自斟自飲。從打牌到喝酒,從喝酒又到叫局,從叫局到吃花酒,不到兩個月,我都學會了。

  幸而我們都沒有錢,所以都只能玩一點窮開心的玩意兒:賭博到吃館子為止,逛窯子到吃「鑲邊」的花酒或打一場合股份的牌為止。有時候,我們也同去看戲。林君墨和唐桂梁發起學唱戲,請了一位小喜祿來教我們唱戲,同學之中有歐陽予倩,後來成了中國戲劇界的名人。我最不行,一句也學不會,不上兩天我就不學了。此外,我還有一班小朋友,同鄉有許怡蓀、程樂亭、章希呂諸人,舊同學有鄭仲誠、張蜀川、鄭鐵如諸人。怡蓀見我隨著一班朋友發牢騷,學墮落,他常常規勸我。但他在吳淞復旦公學上課,是不常來的,而這一班玩的朋友是天天見面的,所以我那幾個月之中真是在昏天黑地裡胡混,有時候,整天的打牌;有時候,連日的大醉。

  有一個晚上,鬧出亂子來了。那一晚我們在一家「堂子」裡吃酒,喝的不少了,出來又到一家去「打茶圍」。那晚上雨下的很大,下了幾點鐘還不止。君墨、桂梁留我打牌,我因為明天要教書(那時我在華童公學教小學生的國文),所以獨自雇人力車走了。他們看我能談話,能在一疊「局票」上寫詩詞,都以為我沒喝醉,也就讓我一個人走了。

  其實我那時已大醉了,談話寫字都只是我的「下意識」的作用,我全不記憶。出門上車以後,我就睡著了。

  直到第二天天明時,我才醒來,眼睛還沒有睜開,就覺自己不是睡在床上,是睡在硬的地板上!我疑心昨夜喝醉了,睡在家中的樓板上,就喊了一聲「老彭」!——老彭是我雇的一個湖南僕人。喊了兩聲,沒有人答應,我已坐起來了,眼也睜開了。

  奇怪的很!我睡在一間黑暗的小房裡,只有前面有亮光,望出去好像沒有門。我仔細一看,口外不遠還好像有一排鐵柵欄。我定神一聽,聽見欄杆外有皮鞋走路的聲響。一會兒,狄托狄托的走過來了,原來是一個中國巡捕走過去。

  我有點明白了,這大概是巡捕房,只不知道我怎樣到了這兒來的。我想起來問一聲,這時候才覺得我一隻腳上沒有鞋子,又覺得我身上的衣服都是濕透了的。我摸來摸去,摸不著那一隻皮鞋;只好光著一隻襪子站起來,扶著牆壁走出去,隔著柵欄招呼那巡捕,問他這是什麼地方。

  他說:「這是巡捕房。」

  「我怎麼會進來的?」

  他說:「你昨夜喝醉了酒,打傷了巡捕,半夜後進來的。」

  「什麼時候我可以出去?」

  「天剛亮一會,早呢!八點鐘有人來,你就知道了。」

  我在亮光之下,才看見我的舊皮袍不但是全濕透了,衣服上還有許多污泥。我覺得臉上有點疼,用手一摸,才知道臉上也有污泥,並且有破皮的疤痕。難道我真同人打了架嗎?

  這是一個春天的早晨,一會兒就是八點鐘了。果然有人來叫我出去。

  在一張寫字桌邊,一個巡捕頭坐著,一個渾身泥汙的巡捕立著回話。那巡捕頭問:

  「就是這個人?」

  「就是他。」

  「你說下去。」

  那渾身泥汙的巡捕說:

  「昨夜快十二點鐘時候,我在海甯路上班,雨下的正大。忽然(他指著我)他走來了,手裡拿著一隻皮鞋敲著牆頭,狄托狄托的響。我拿巡捕燈一照,他開口就罵。」

  「罵什麼?」

  「他罵『外國奴才』!我看他喝醉了,怕他闖禍,要帶他到巡捕房裡來。他就用皮鞋打我,我手裡有燈,抓不住他,被他打了好幾下。後來我抱住他,搶了他的鞋子,他就和我打起來了。兩個人抱住不放,滾在地上。下了一夜的大雨,馬路上都是水,兩個人在泥水裡打滾。我的燈也打碎了,身上臉上都被他打了。他臉上的傷是在石頭上擦破了皮。我吹叫子,喚來了一部空馬車,兩個馬夫幫我捉住他,關在馬車裡,才能把他送來。我的衣服是烘乾了,但是衣服上的泥都不敢弄掉,這都是在馬路當中滾的。」

  我看他臉上果然有傷痕,但也像是擦破了皮,不像是皮鞋打的。他解開上身,也看不出什麼傷痕。

  巡捕頭問我,我告訴了我的真姓名和職業,他聽說我是在華童公學教書的,自然不願得罪我。他說,還得上堂問一問,大概要罰幾塊錢。

  他把桌子上放著的一隻皮鞋和一條腰帶還給我。我穿上了鞋子,才想起我本來穿有一件緞子馬褂。我問他要馬褂,他問那泥汙的巡捕,他回說:「昨夜他就沒有馬褂。」

  我心裡明白了。

  我住在海甯路的南林裡,那一帶在大雨的半夜裡是很冷靜的。我上了車就睡著了。車夫到了南林裡附近,一定是問我到南林裡第幾弄。我大概睡的很熟,不能回答了。車夫叫我不醒,也許推我不醒,他就起了壞心思,把我身上的錢摸去了,又把我的馬褂剝去了。帽子也許是他拿去了的,也許是丟了的。他大概還要剝我的皮袍,不想這時候我的「下意識」醒過來了。就和他抵抗。那一帶是沒有巡捕的,車夫大概是拉了車子跑了,我大概追他不上,自己也走了。皮鞋是跳舞鞋式的,沒有鞋帶,所以容易掉下來;也許是我跳下車來的時候就掉下來了,也許我拾起來了一隻鞋子來追趕那車夫。車夫走遠了,我赤著一隻腳在雨地裡自然追不上。我慢慢的依著「下意識」走回去,醉人往往愛裝面子,所以我丟了東西反唱起歌來了,——也許唱歌是那個巡捕的胡說,因為我的意識生活是不會唱歌的。

  這是我自己用想像來補充的一段,是沒有法子證實的了。但我想到在車上熟睡的一段,不禁有點不寒而慄,身上的水濕和臉上的微傷那能比那時刻的生命的危險呢?

  巡捕頭許我寫一封短信叫人送到我的家中。那時候鄭鐵如(現在的香港中國銀行行長)住在我家中,我信上托他帶點錢來準備做罰款。

  上午開堂問事的時候,幾分鐘就完了,我被罰了五元,做那個巡捕的養傷費和賠燈費。

  我到了家中,解開皮袍,裡面的棉襖也濕透了,一解開來,裡面熱氣蒸騰:濕衣裹在身上睡了一夜,全蒸熱了!我照鏡子,見臉上的傷都只是皮膚上的微傷,不要緊的。可是一夜的濕氣倒是可怕。

  同住的有一位四川醫生,姓徐,醫道頗好。我請他用猛藥給我解除濕氣。他下了很重的瀉藥,泄了幾天;可是後來我手指上和手腕上還發出了四處的腫毒。

  那天我在鏡子裡看見我臉上的傷痕,和渾身的泥濕,我忍不住歎一口氣,想起「天生我材必有用」的詩句,心裡百分懊悔,覺得對不起我的慈母,——我那在家鄉時時刻刻懸念著我,期望著我的慈母!我沒有掉一滴眼淚,但是我已經過了一次精神上的大轉機。

  我當日在床上就寫信去辭了華童公學的職務,因為我覺得我的行為玷辱了那個學校的名譽。況且我已決心不做那教書的事了。

  那一年(庚戌,一九一〇)是考試留美賠款官費的第二年。聽說,考試取了備取的還有留在清華學校的希望。我決定關起門來預備去應考試。

  許怡蓀來看我,也力勸我擺脫一切去考留美官費。我所慮的有幾點:一是要籌養母之費,二是要還一點小債務,三是要籌兩個月的費用和北上的旅費。怡蓀答應替我去設法。後來除他自己之外,幫助我的有程樂亭的父親松堂先生,和我的族叔祖節甫先生。

  我閉戶讀了兩個月的書,就和二哥紹之一同北上。到了北京,蒙二哥的好朋友楊景蘇先生(志洵)的厚待,介紹我住在新在建築中的女子師範學校(後來的女師大)校舍裡,所以費用極省。在北京一個月,我不曾看過一次戲。

  楊先生指點我讀舊書,要我從《十三經注疏》用功起。我讀漢儒的經學,是從這個時候起的。

  留美考試分兩場,第一場考國文英文,及格者才許考第二場的各種科學。國文試題為《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說》,我想這個題目不容易發揮,又因我平日喜歡看雜書,就做了一篇亂談考據的短文,開卷就說:

  矩之作也,不可考矣。規之作也,其在周之末世乎?

  下文我說《周髀算經》作圓之法足證其時尚不知道用規作圓;又孔子說「不逾矩」,而不並舉規矩,至墨子、孟子始以規矩並用,足證規之晚出。這完全是一時異想天開的考據,不料那時看卷子的先生也有考據癖,大賞識這篇短文,批了一百分。英文考了六十分,頭場平均八十分,取了第十名。第二場考的各種科學,如西洋史,如動物學,如物理學,都是我臨時抱佛腳預備起來的,所以考的很不得意。幸虧頭場的分數占了大便宜,所以第二場我還考了個第五十五名。取送出洋的共七十名,我很挨近榜尾了。

  南下的旅費是楊景蘇先生借的。到了上海,節甫叔祖許我每年遇必要時可以墊錢寄給我的母親供家用。怡蓀也答應幫助。沒有這些好人的幫助,我是不能北去,也不能放心出國的。

  我在學校裡用胡洪騂的名字;這回北上應考,我怕考不取為朋友學生所笑,所以臨時改用胡適的名字。從此以後,我就叫胡適了。

  廿一.九.廿七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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