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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自由與社會進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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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談五四運動 5月5日《大公報》的星期論文是張熙若先生的《國民人格之修養》。這篇文字也是紀念「五四」的,我讀了很受感動,所以轉載在這一期。我讀了張先生的文章,也有一些感想,寫在這裡作今年五四紀念的尾聲。 這年頭是「五四運動」最不時髦的年頭。前天五四,除了北京大學依慣例還承認這個北大紀念日之外,全國的人都不注意這個日子了。張熙若先生「雪中送炭」的文章使人頗吃一驚。他是政治哲學的教授,說話不離本行,他指出五四運動的意義是思想解放,思想解放使得個人解放,個人解放產出的政治哲學是所謂個人主義的政治哲學。他充分承認個人主義在理論上和事實上都有缺點和流弊,尤其在經濟方面。但他指出個人主義自有它的優點:最基本的是它承認個人是一切社會組織的來源。他又指出個人主義的政治理論的神髓是承認個人的思想自由和言論自由。他說: 個人主義在理論上及事實上都有許多缺陷和流弊,但以個人的良心為判斷政治上是非之最終標準,卻毫無疑義是它的最大優點,是它的最高價值。……至少,他還有養成忠誠勇敢的人格的用處。此種人格在任何政制下(除過與此種人格根本衝突的政制)都是有無上價值的,都應該大量的培養的。……今日若能多多培養此種人材,國事不怕沒有人擔負。救國是一種偉大的事業,偉大的事業惟有有偉大人格者才能勝任。 張先生的這段議論,我大致贊同。他把「五四運動」一個名詞包括「五四」(民國八年)前後的新思潮運動,所以他的文章裡有「民國六七年的五四運動」一句話。這是五四運動的廣義,我們也不妨沿用這個廣義的說法。張先生所謂「個人主義」,其實就是「自由主義」(Liberalism)。我們在民國八九年之間,就感覺到當時的「新思潮」、「新文化」、「新生活」有仔細說明意義的必要。無疑的,民國六七年北京大學所提倡的新運動,無論形式上如何五花八門,意義上只是思想的解放與個人的解放。蔡元培先生在民國元年就提出「循思想自由言論自由之公例,不以一流派之哲學一宗門之教義梏其心」的原則了。 他後來辦北京大學,主張思想自由、學術獨立、百家平等。在北京大學裡,辜鴻銘、劉師培、黃侃和陳獨秀、錢玄同等同時教書講學。別人頗以為奇怪,蔡先生只說:「此思想自由之通則,而大學之所以為大也。」(《言行錄》頁二二九)這樣百家平等,最可以引起青年人的思想解放。我們在當時提倡的思想,當然很顯出個人主義的色彩。但我們當時曾引杜威先生的話,指出個人主義有兩種: (1)假的個人主義就是為我主義(Individuality),他的性質是只顧自己的利益,不管群眾的利益。 (2)真的個人主義就是個性主義(Individuality),他的特性有兩種:一、是獨立思想,不肯把別人的耳朵當耳朵,不肯把別人的眼睛當眼睛,不肯把別人的腦力當自己的腦力。二、是個人對於自己思想信仰的結果要負完全責任,不怕權威,不怕監禁殺身,只認得真理,不認得個人的利害。 這後一種就是我們當時提倡的「健全的個人主義」。我們當日介紹易蔔生(Ibsen)的著作,也正是因為易蔔生的思想最可以代表那種健全的個人主義。這種思想有兩個中心見解:第一是充分發展個人的才能,就是易蔔生說的:「你要想有益於社會,最好的法子莫如把你自己這塊材料鑄造成器。」第二是要造成自由獨立的人格,像易蔔生的《國民公敵》戲劇裡的斯鐸曼醫生那樣「貧賤不能移,富貴不能淫,威武不能屈」。這就是張熙若先生說的「養成忠誠勇敢的人格」。 近幾年來,五四運動頗受一班論者的批評,也正是為了這種個人主義的人生觀。平心說來,這種批評是不公道的,是根據於一種誤解的。他們說個人主義的人生觀是資本主義社會的人生觀。這是濫用名詞的大笑話。難道在社會主義的國家裡就可以不用充分發展個人的才能了嗎?難道社會主義的國家裡就用不著有獨立自由思想的個人了嗎?難道當時辛苦奮鬥創立社會主義共產主義的志士仁人都是資本主義社會的奴才嗎?我們試看蘇俄現在怎樣用種種方法來提倡個人的努力(參看《獨立》第一二九號西瀅的《蘇俄的青年》,和蔣廷黻的《蘇俄的英雄》,就可以明白這種人生觀不是資本主義社會所獨有的了。 還有一些人嘲笑這種個人主義,笑它是十九世紀維多利亞時代的過時思想。這種人根本就不懂得維多利亞時代是多麼光華燦爛的一個偉大時代。馬克斯、恩格爾,都生死在這個時代裡,都是這個時代的自由思想獨立精神的產兒。他們都是終身為自由奮鬥的人。我們去維多利亞時代還老遠哩。我們如何配嘲笑維多利亞時代呢! 所以我完全贊同張熙若先生說的「這種忠誠勇敢的人格在任何政制下都是有無上價值的,都應該大量的培養的」。因為這種人格是社會進步的最大動力。歐洲十八九世紀的個人主義造出了無數愛自由過於麵包,愛真理過於生命的特立獨行之士,方才有今日的文明世界。我們現在看見蘇俄的壓迫個人自由思想,但我們應該想想,當日在西伯利亞冰天雪地裡受監禁拘囚的十萬革命志士,是不是新俄國的先鋒?我們到莫斯科去看了那個很感動人的「革命博物館」,尤其是其中展覽列寧一生革命歷史的部分,我們不能不深信:一個新社會、新國家,總是一些愛自由愛真理的人造成的,決不是一班奴才造成的。 張熙若先生很大膽的把五四運動和民國十五六年的國民革命運動相提並論,並且很大膽的說這兩個運動走的方向是相同的。這種議論在今日必定要受不少的批評,因為有許多人決不肯承認這個看法。平心說來,張先生的看法也不能說是完全正確。民國十五六年的國民革命運動至少有兩點是和民國六七八年的新運動不同的:一是蘇俄輸入的黨紀律,一是那幾年的極端民族主義。蘇俄輸入的鐵紀律含有絕大的「不容忍」(Intoleration)的態度,不容許異己的思想,這種態度是和我們在五四前後提倡的自由主義很相反的。民國十六年的國共分離,在歷史上看來,可以說是國民黨對於這種不容異己的專制態度的反抗。可惜清黨以來,六七年中,這種「不容忍」的態度養成的專制習慣還存在不少人的身上。剛推翻了布爾什維克的不容異己,又學會了法西斯蒂的不容異己,這是很不幸的事。 「五四」運動雖然是一個很純粹的愛國運動,但當時的文藝思想運動卻不是狹義的民族主義運動。蔡元培先生的教育主張是顯然帶有「世界觀」的色彩(《言行錄》一九七頁)。「《新青年》」的同人也都很嚴厲的批評指斥中國舊文化。其實孫中山先生也是抱著大同主義的,他是信仰「天下為公」的理想的。但中山先生晚年屢次說起鮑洛庭同志勸他特別注重民族主義的策略,而民國十四五年的遠東局勢,又逼我們中國人不得不走上民族主義的路。十四年到十六年的國民革命的大勝利,不能不說是民族主義的旗幟的大成功。可是民族主義有三個方面:最淺的是排外,其次是擁護本國固有的文化,最高又最艱難的是努力建立一個民族的國家。因為最後一步是最艱難的,所以一切民族主義運動往往最容易先走上前面的兩步。濟南慘案以後,九一八以後,極端的叫囂的排外主義稍稍減低了,然而擁護舊文化的喊聲又四面八方的熱鬧起來了。這裡面容易包藏守舊開倒車的趨勢,所以也是很不幸的。 在這兩點上,我們可以說,民國十五六年的國民革命運動,是不完全和五四運動同一個方向的。但就大體上說,張熙若先生的看法也有不小的正確性。孫中山先生是受了很深的安格魯撒克遜民族的自由主義的影響的,他無疑的是民治主義的信徒,又是大同主義的信徒。他一生奮鬥的歷史都可以證明他是一個愛自由愛獨立的理想主義者。我們看他在民國九年一月《與海外同志書》(引見上期《獨立》)裡那樣讚揚五四運動,那樣承認「思想之轉變」為革命成功的條件;我們更看他在民國十三年改組國民黨時那樣容納異己思想的寬大精神,——我們不能不承認,至少孫中山先生理想中的國民革命是和五四運動走同一方向的。因為中山先生相信「革命之成功必有賴於思想之轉變」,所以他能承認五四運動前後的「新文化運動實為最有價值的事」。思想的轉變是在思想自由言論自由的條件之下個人不斷的努力的產兒。個人沒有自由,思想又何從轉變,社會又何從進步,革命又何從成功? 二十四、五、六 (原載1935年5月12日《獨立評論》第15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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