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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 六五、吾之擇業


  (五月廿八日)

  與C. W. 約,此後各專心致志於吾二人所擇之事業,以全力為之,期於有成。

  吾騖外太甚,其失在於膚淺,今當以專一矯正之。

  吾生平大過,在於求博而不務精。蓋吾反觀國勢,每以為今日祖國事事需人,吾不可不周知博覽,以為他日為國人導師之預備。不知此謬想也。吾讀書十餘年,乃猶不明分功易事之義乎?吾生精力有限,不能萬知而萬能。吾所貢獻於社會者,惟在吾所擇業耳。吾之天職,吾對於社會之責任,惟在竭吾所能,為吾所能為。吾所不能,人其舍諸?

  自今以往,當屏絕萬事,專治哲學,中西兼治,此吾所擇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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