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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家哲學(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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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炎此說似乎有點冤枉這些辯者了。我且把這二十一事分為四組〔(8)條未詳故不列入〕,每組論一個大問題。 第一,論空間時間一切區別都非實有 (3)(9)(15)(16)(21) 第二,論一切同異都非絕對的 這一組又分兩層: (甲)從「自相」上看來,萬物畢異 (13)(14)(17) (乙)從「共相」上看來,萬物畢同 (1)(5)(6)(12) 第三,論知識 (2)(7)(10)(11)(18) 第四,論名 (4)(19)(20) 五、第一,論空間時間一切區別都非實有 惠施也曾有此說,但公孫龍一般人的說法更為奧妙。(21)條「說一尺之棰,日取其半,萬世不竭」。這一條可引《墨子·經下》來參證。《經下》說: 非半弗斫則不動,說在端。《經說》曰:斫半,進前取也。前則中無為半,猶端也。前後取,則端中也。斫必半,毋與非半,不可斫也。 這都是說中分一線,又中分剩下的一半,又中分一半的一半,……如此做去,終不能分完。分到「中無為半」的時候,還有一「點」在,故說「前則中無為半,猶端也」。若前後可取,則是「點」在中間,還可分析。故說「前後取,則端中也」。司馬彪注《天下》篇云:「若其可析,則常有兩;若其不可析,其一常在。」與《經說下》所說正合。《列子·仲尼》篇直說是「物不盡」。魏牟解說道:「盡物者常有」。這是說,若要割斷一物(例如一線),先須經過這線的一半,又須過一半的一半,以此遞進,雖則極小的一點,終有餘剩,不到絕對的零點。因此可見一切空間的分割區別,都非實有。實有的空間是無窮無盡,不可分析的。 (16)條說:「鏃矢之疾,而有不行不止之時。」說飛箭「不止」,是容易懂得的。如何可說他「不行」呢?今假定箭射過百步需時三秒鐘。可見他每過一點,需時三秒之幾分之幾。既然每過一點必需時若干,可見他每過點必停止若干時,司馬彪說:「形分止,勢分行。形分明者行遲,勢分明者行速。」從箭的「勢」看去,箭是「不止」的。從「形」看去,箭是「不行」的。譬如我們看電影戲,見人馬飛動;其實只是一張一張不動的影片,看影戲時,只見「勢」,不見「形」,故覺得人馬飛動,男女跳舞。影戲完了,再看那取下的影片,只見「形」,不見「勢」,始知全都是節節分斷,不連絡,不活動的片段。 (15)條說:「飛鳥之影未嘗動也。」《列子·仲尼》篇作「影不移」。魏牟解說道:「影不移,說在改也。」《經下》也說: 景不徙,說在改為。《經說》曰:景。光至景亡。若在,萬古息。 這是說,影處處改換,後影已非前影。前影雖看不見。其實只在原處。若用照相快鏡一步一步的照下來,便知前影與後影都不曾動。 (9)條「輪不蹍地」,與上兩條同意,不過(9)條是從反面著想。從「勢」一方面看來,車輪轉時,並不蹍地;鳥飛時,只成一影箭行時,並不停止。從「形」一方面看來,車輪轉處,處處蹍地;鳥飛時,鳥也處處停止,影也處處停止;箭行時,只不曾動。 (3)條「郢有天下」,即是莊子所說「天下莫大於秋毫之末,而太山為小」之意。郢雖小,天下雖大,比起那無窮無極的空間來,兩者都無甚分別,故可說「郢有天下」。 這幾條所說只要證明空間時間一切區別都是主觀的區別,並非實有。 六、第二,論一切同異,都非絕對的 (甲)從自相上看來,萬物畢異。《經下》說:「一法者之相與也,盡類,若方之相合也。」這是從「共相」上著想,故可說,同法的必定相類,方與方相類圓與圓相類。但是若從「自相」上著想,一個模子鑄不出兩個完全相同的錢;一副規做不出兩個完全相同的圓;一個矩做不出兩個完全相同的方。故(13)條說「矩不方,規不可以為圓」。(14)條「鑿不圍枘」,也是此理。我們平常說矩可為方,規可為圓,鑿恰圍枘:這都不過是為實際上的便利,姑且假定如此,其實是不如此的。 (17)條「狗非犬」,也是這個道理。《爾雅》說「犬未成豪曰狗」。 《經下》說: 狗,犬也。而「殺狗非殺犬也」可。 《小取》篇說: 盜人,人也。多盜,非多人也。無盜,非無人也。……愛盜,非愛人也。殺盜,非殺人也。 這幾條說的只是一個道理。從「共相」上著想,狗是犬的一部,盜是人的一部,故可說「狗,犬也」,「盜人,人也」。但是若從「自相」的區別看來,「未成豪」的犬(邵晉涵云:「犬子生而長毛未成者為狗」),始可叫做「狗」(《曲禮疏》云:通而言之,狗犬通名。若分而言之,則大者為犬、小者為狗)。偷東西的人,始可叫做「盜」。故可說:「殺狗非殺犬也」,「殺盜非殺人也」。 公孫龍的「白馬非馬」說,也是這個道理。《公孫龍子·白馬》篇說: 「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求「馬」黃黑馬皆可致。求「白馬」黃黑馬不可致。……黃黑馬一也,而可以應「有馬」,不可以應「有白馬」。是白馬之非馬,審矣。……「馬」者,無取於色,故黃黑馬皆可以應。「白馬」者,有去取于色,黃黑馬皆以所色去。故唯白馬獨可以應耳。 這一段說單從物體「自相」的區別上著想,便和泛指那物體的「類名」不同。這種議論,本極容易懂,今更用圖表示上文所說(見下頁)。 七、(乙)從共相上看來,萬物畢同 (1)條說:「卵有毛。」這條含有一個生物學的重要問題。當時很有人研究生物學,有一派生物進化論說: 圖乙 萬物皆種也,以不同形相禪。(《莊子·寓言》) 種有幾(幾即是極微細的種子。幾字從88,8字本象胚胎之形)。……萬物皆出於幾(今作機,誤。下幾字同),皆入於幾。(《莊子·至樂》) 這學說的大意是說生物進化都起於一種極微細的種子,後來漸漸進化,「以不同形相禪」,從極下等的微生物,一步一步的進到最高等的人(說詳《莊子·至樂》篇及《列子·天瑞》篇)。因為生物如此進化,可見那些種子裡面,都含有萬物的「可能性」(亦名潛性),所以能漸漸的由這種「可能性」變為種種物類的「現形性」(亦名顯性)。又可見生物進化的前一級,便含有後一級的「可能性」。故可說「卵有毛」。例如雞卵中已含有雞形;若卵無毛,何以能變成有毛的雞呢?反過來說,如(5)條的「馬有卵」,馬雖不是「卵生」的,卻未必不曾經過「卵生」的一種階級。又如(6)條的「丁子有尾」。成玄英說楚人叫蝦蟆作丁子。蝦蟆雖無尾,卻曾經有尾的。第(12)條「龜長於蛇」,似乎也指龜有「長於蛇」的「可能性」。 以上(甲)(乙)兩組,一說從自性上看去,萬物畢異;一說從根本的共性上看去,從生物進化的階級上看去,萬物又可說畢同。觀點注重自性,則「狗非犬」,「白馬非馬」。觀點注重共性,則「卵有毛」、「馬有卵」。於此可見一切同異的區別都不是絕對的。 八、第三,論知識 以上所說,論空間時間一切區別都非實有,論萬物畢同畢異,與惠施大旨相同。但公孫龍一班人從這些理論上,便造出一種很有價值的知識論。他們以為這種種區別同異,都由於心神的作用。所以(7)條說「火不熱」,(10)條說「目不見」。若沒有能知覺的心神,雖有火也不覺熱,雖有眼也不能見物了。(2)條說:「雞三足」。司馬彪說雞的兩腳需「神」方才可動,故說「三足」。公孫龍又說「臧三耳」。依司馬彪說,臧的第三只耳朵也必是他的心神了。《經上》篇說:「聞、耳之聰也。循所聞而意得見,心之察也。」正是此意。 《公孫龍子》的《堅白論》,也可與上文所說三條互相印證。《堅白論》的大旨是說,若沒有心官做一個知覺的總機關,則一切感覺都是散漫不相統屬的;但可有這種感覺和那種感覺,決不能有連絡貫串的知識。所以說「堅白石二」。若沒有心官的作用,我們但可有一種「堅」的感覺,和一種「白」的感覺,決不能有「一個堅白石」的知識。所以說: 無堅得白,其舉也二。無白得堅,其舉也二。 視不得其所堅而得其所白者,無堅也。拊不得其所白而得其所堅者,無白也。……得其白,得其堅,見與不見離,〔見〕不見離一,二不相盈,故離。離也者,藏也(見不見離一,二不相盈故離。舊本有脫誤。今據《墨子·經說下》考正)。 古來解這段的人都把「離」字說錯了。本書明說「離也者藏也」。離字本有「連屬」的意思,如《易·彖傳》說「離、麗也。日月麗乎天,百穀草木麗乎土」。又如《禮記》說「離坐離立,毋往參焉」。眼但見白而不見堅,手可得堅,而不見白。所見與所不見相藏相附麗,始成的「一」個堅白石。這都是心神的作用,始能使人同時「得其堅,得其白」。 (18)條「黃馬驪牛三」,與「堅白石二」同意。若沒有心神的作用,我們但有一種「黃」的感覺,一種「驪」的感覺和一種高大獸形的感覺,卻不能有「一匹黃馬」和「一隻驪牛」的感覺,故可說「黃馬驪牛三」。 最難解的是(11)條「指不至,至不絕」。我們先須考定「指」字的意義。《公孫龍子》的《指物》篇用了許多「指」字,仔細看來,似乎「指」字都是說物體的種種表德,如形色等等。《指物》篇說: 物莫非指,而指非指。天下無指,物無可以謂物。非指者,天下無物,可謂指乎?(無物之無,舊作而。今依俞樾校改。) 我們所以能知物,全靠形色、大小,等等「物指」。譬如白馬,除了白色和馬形,便無「白馬」可知。故說「物莫非指」,又說「天下無指,物無可以謂物」。這幾乎成了極端的唯心論了。故又轉一句說:「而指非指」,又說:「天下無物,可謂指乎?」這些「指」究竟是物的指。沒有指固不可謂物,但是若沒有「物」,也就沒有「指」了。有這一轉,方才免了極端的唯心論! (11)條的「指」字也作物的表德解。我們知物,只須知物的形色等等表德,並不到物的本體,也並不用到物的本體。即使要想知物的本體,也是枉然,至多不過從這一層物指進到那一層物指罷了。例如我們知水,只是知水的性質。化學家更進一層,說水是輕養二氣做的,其實還只是知道輕氣養氣的重量作用等等物指。即使更進一層,到了輕氣養氣的元子或電子,還只是知道元子電子的性質作用,終竟不知元子電子的本體。這就是(11)條的「指不至,至不絕」。正如算學上的無窮級數,再也不會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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