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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家哲學(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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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說「空間」一切區別完了。 第二,論「時間」一切分割區別都非實有 「時間」(Time)古人或叫做「宙」,或叫做「久」。《屍子》與《淮南子》注都說「古往今來」是「宙」。《墨辯》說: 久,彌異時也(《經上》)。《經說》曰:久合古今旦莫。(舊作「今久古今且莫。」王引之改且為旦,又刪上今字。適按今字是合字或亼字之誤。寫者誤以為今字,又移于上,成三字句耳。今校正。) 「久」是「時」的總名。一時、一刻、千年、一刹那,是時。彌滿「古今旦莫」、「古往今來」,總名為「久」。久也是無窮無極不可割斷的,故也可說「其大無外,謂之大一;其小無內,謂之小一」。大一是古往今來的「久」,小一是極小單位的「時」。無論把時間分割成怎樣小的「小一」,還只是那無窮無極不可分割的時間。所以一切時間的分割,只是實際上應用的區別,並非實。有惠施說:「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才見日中,已是日斜;剛是現在,已成過去。即有上壽的人,千年的樹,比起那無窮的「久」,與「方中方睨」的日光有何分別?竟可說「方生方死」了。「今日適越而昔來」,雖關於「空間」,也關於「時間」。東方夜半,西方日中;今日適越在西方人說來,便成昨日。凡此都可見一切時分,都由人定,並非實有。 第三,論一切同異都非絕對的 科學方法最重有無同異。一切科學的分類(如植物學與動物學的分類),都以同異為標準。例如植物的分類: (有圖) 但是這種區別,都不過是為實際上的便利起見,其實都不是絕對的區別。惠施說:「大同而與小同異,此之謂小同異。」例如松與柏是「大同」,松與薔薇花是「小同」,這都是「小同異」。一切科學的分類,只是這種「小同異」。從哲學一方面看來,便是惠施所說:「萬物畢同畢異。」怎麼說「萬物畢異」呢?原來萬物各有一個「自相」,例如一個胎裡生不出兩個完全同樣的弟兄;一根樹上生不出兩朵完全一樣的花;一朵花上找不出兩個完全同樣的花瓣;一個模子裡,鑄不出兩個完全同樣的銅錢。這便是萬物的「自相」。《墨辯》說:「二必異,二也。」這個「二性」便是「自相」。有自相所以「萬物畢異」。但是萬物雖各有「自相」,卻又都有一些「共相」。例如男女雖有別,卻同是人;人與禽獸雖有別,卻同是動物;動物與植物雖有別,卻同是生物;……這便是萬物的「共相」。有共相,故萬物可說「畢同」。畢同畢異,「此之謂大同異」。可見一切同異都不是絕對的區別。 結論 惠施說一切空間時間的分割區別,都非實有;一切同異,都非絕對,故下一斷語道:「天地一體也。」天地一體即是後來莊子所說: 天下莫大於秋毫之末,而太山為小;莫壽於殤子,而彭祖為夭。天地與我並生,而萬物與我為一。(《齊物論》) 因為「天地一體」,故「泛愛萬物」。 「泛愛萬物」,即是極端的兼愛主義。墨子的兼愛主義,我已說過,是根據於「天志」的。墨家的「宗教的兼愛主義」,到了後代,思想發達了,宗教的迷信便衰弱了,所以兼愛主義的根據也不能不隨著改變,惠施是一個科學的哲學家,他曾做「萬物說」,說明「天地所以不墜不陷,風雨雷霆之故」,所以他的兼愛主義,別有科學—哲學的根據。 §十、公孫龍及其他「辯者」 一、公孫龍傳略 《呂氏春秋》說公孫龍勸燕昭王偃兵(《審應覽》七),又與《趙惠王》論偃兵(《審應覽》一),說燕昭王在破齊之前。燕昭王破齊在民國紀元前2195至2190年。《戰國策》又說信陵君破秦救趙時(民國前2168年),公孫龍還在,曾勸平原君勿受封。公孫龍在平原君門下。這是諸書所共紀,萬無可疑的。所以《戰國策》所說,似乎可靠。依此看來,公孫龍大概生於民國前2235年和2225年之間。那時惠施已老了。公孫龍死時,當在前2160年左右。 此說和古來說公孫龍年歲的,大不相同。我以為公孫龍決不能和惠施辯論,又不和莊子同時,《莊子》書中所記公孫龍的話都是後人亂造的。《莊子·天下》篇定是戰國末年人造的。《天下》篇並不曾明說公孫龍和惠施辯論,原文但說: 惠施以此為大觀於天下而曉辯者。天下之辯者,相與樂之,(此下紀辯者二十一事)……辯者以此與惠施相應,終身無窮。桓團、公孫龍,辯者之徒,飾人之心,易人之意,能勝人之口,不能服人之心。 此段明說「與惠施相應」的乃是一班「辯者」,又明說「桓團、公孫龍」乃是「辯者之徒」,可見公孫龍不曾和惠施辯論。此文的「辯者」,乃是公孫龍的前輩,大概也是別墨一派。公孫龍最出名的學說是「白馬非馬」「臧三耳」兩條。如今這兩條都不在這二十一事之中。可見與惠施相應的「辯者」,不是公孫龍自己,都是他的先生。後來公孫龍便從這些學說上生出他自己的學說來。後來這些「辯者」一派,公孫龍最享盛名,後人把這些學說攏統都算是他的學說了。(如《列子·仲尼》篇)我們既不知那些「辯者」的姓名,(桓團即《列子·仲尼》篇之韓檀,一音之轉也。)如今只好把《天下》篇的二十一事,和《列子·仲尼》篇的七事,一齊都歸作「公孫龍及其他辯者」的學說。 二、《公孫龍子》 今所傳《公孫龍子》有六篇。其中第一篇乃是後人所加的「傳略」。第三篇也有許多的脫誤。第二篇最易讀。第四篇錯誤更多,須與《墨子·經下》、《經說下》參看。第五第六篇亦須與《經下》、《經說下》參看,才可懂得。 三、《莊子·天下》篇的二十一事。(《列子·仲尼》篇的七事附見) (1)卵有毛。 (2)雞三足(《孔叢子》有「臧三耳」。) (3)郢有天下。 (4)犬可以為羊。 (5)馬有卵。 (6)丁子有尾。 (7)火不熱。 (8)山出口。 (9)輪不蹍地。 (10)目不見。 (11)指不至,至不絕。(《列子》亦有「指不至」一條) (12)龜長於蛇。 (13)矩不方,規不可以為圓。 (14)鑿不圍枘。 (15)飛鳥之影未嘗動也。(《列子》亦有「影不移」一條) (16)鏃矢之疾,而有不行不止之時。 (17)狗非犬。(《列子》有「白馬非馬」,與此同意。說詳下。) (18)黃馬,驪牛,三。 (19)白狗黑。 (20)孤駒未嘗有母。(《列子》作「孤犢未嘗有母。」) (21)一尺之棰,日取其半,萬世不竭。(《列子》作「物不盡」。) 此外《列子》尚有「意不心」、「發引千鈞」兩條。 四、總論 這些學說,前人往往用「詭辯」兩字一筆抹煞。近人如章太炎極推崇惠施,卻不重這二十一事。太炎說: 辯者之言獨有「飛鳥」、「鏃矢」、「尺棰」之辯,察明當人意。「目不見」、「指不至」、「輪不蹍地」,亦幾矣。其他多失倫。夫辯說者,務以求真,不以亂俗也。故曰「狗無色」可,雲「白狗黑」則不可。名者所以召實,非以名為實也。故曰「析狗至於極微則無狗」可,雲「狗非犬」則不可。(《明見》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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