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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家哲學(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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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斷語(以類予) 凡輕唇之音,(非敷奉微)古讀皆為重唇音。(幫滂並明)我把這一條長例,幾乎全抄下來,因為我要讀者知道中國「漢學家」的方法,很有科學的精神,很合歸納的論理。 「推」的界說的下半段「是猶謂他者同也,吾豈謂他者異也」,又是什麼意思呢?人說「那些不曾觀察的,都和這些已觀察了的相同」(他者同也),我若沒有正確的「例外」,便不能駁倒這通則,便不能說「那些並不和這些相同」(他者異也)。例如上文「古無輕唇音」一條,我若不能證明古有輕唇音,便不能說「這二三十個例之外的輕唇音字古時並不讀重唇」。 以上為七種「辯」的方法。「或」與「假」系「有待的」辭,不很重要。「效」是演繹法。由通則推到個體,由「類」推到「私」。「辟」與「侔」都用個體說明別的個體。「援」由個體推知別的個體。「推」由個體推知通則。這四種——辟、侔、援、推——都把個體的事物作推論的起點,所以都可以叫做「歸納的論辯」。 這七種之中,「推」最為重要。所以現在且把「推」的細則詳說於下。 「推」(歸納)的細則 自密爾(mill)以來,歸納的研究法,大概分為五種: (一)求同 (二)求異 (三)同異交得 (四)求餘 (五)共變這五術,其實只有同異兩件。「求餘」便是「求異」,「共變」也就是「同異交得」的一種。《墨辯》論歸納法,只有(一)同,(二)異,(三)同異交得,三法。 (甲)同 《經上》說「同,異而俱於之一也。」(之同「是」)此言觀察的諸例,雖是異體,卻都有相同的一點。尋得這一點,便是求同。 (乙)異 《墨辯》沒有異的界說。我們可依上文「同」的界說,替他補上一條道: 異,同而俱於是二也。 所觀察的諸例,雖屬相同,但有一點或幾點卻不相同。求得這些不同之點,便是求異法。 (丙)同異交得 《經上》雲「同異交得知有無」這是參用同異兩術以求知有無的方法。物的「同異有無」很不易知道,須要參用同異兩種才可不致走入迷途。《經上》說: 法同則觀其同,法異則觀其宜止,因以別道。說曰,法取同,觀巧轉。法取彼擇此,問故觀宜。以人之有黑者有不黑者也,止黑人;與以人之有愛於人,有不愛於人,止愛〔於〕人;是孰宜止?彼舉然者,以為此其然也,則舉不然者而問之。 《經說下》云: 彼以此其然也,說「是其然也」。我以此其不然也,疑「是其然也」。 這兩段都說該用「否定的例」(不然者)來糾正推論的錯誤。例如人說「共和政體但適用於小國,不適用於大國」,又舉瑞士法蘭西……為證。我們該問:「你老先生為什麼不舉美國呢?」這裡面便含有「同異交得」的法子。 《經下》又說: 狂舉不可以知異,說在有不可。說曰狂舉。牛馬雖異,(舊作「牛狂與馬惟異」。此蓋由舉字初誤作與牛兩字。後之寫者,誤刪一牛字,以其不成文,又誤移牛字於句首耳。惟通雖字。)以「牛有齒,馬有尾」,說牛之非馬也,不可。是俱有,不偏有偏無有。曰牛之與馬不類,用「牛有角,馬無角」,是類不同也。 這一段說只有「同異交得」的法子,可以求出「偏有偏無有」的「差德」。差德就是Differentia。《墨辯》叫做「類不同」。 《小取》篇後面還講演繹歸納各法的許多謬誤。現今不及細講了,讀者可以參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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