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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無為與有為(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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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種調和論終是很勉強的。他們一面要主張無為,一面又承認人功的必要,故把一切行得通的事都歸到「無為」,只留那「用己而背自然」的事如「以火熯井」之類叫做「有為」。這不過是在名詞上變把戲,終究遮不住兩種不同的哲學的相違性。例如老子的理想國裡,「雖有舟車,無所用之」,這是徹底的不以人易天。《莊子》書裡的漢陰丈人反對用桔槔汲水(《天地篇》),《馬蹄篇》反對用羈勒駕馬,這也是徹底的不以人易天。《淮南書》便不同了。《修務訓》裡明說,水之用舟,泥之用等事,不算是有為,仍算是無為。用心思造舟楫,已是「用己」了;順水行舟,還算是不易自然;逆水行船,用篙,用纖,這不是「用己而背自然」嗎?如果撐船逆流,用篙用纖,都是無為,那麼,用蒸汽機行駛輪船,用重於空氣的機器行駛飛機,也都是無為了。究竟「自然」與「背自然」的界線畫在那一點呢? 須知人類所以能生存,所以能創造文明,全靠能用「智故」改造自然,全靠能「用己而背自然」。「自然」是不容易認識的,只有用最精細的觀察和試驗,才可以窺見自然的秘密,發現自然的法則。往往有表面上像是「背自然」,而其實是「因任自然」。一塊木片浮在水上是自然,造一隻五百斤重的舢板船是因任自然,造一隻兩萬噸的鐵汽船也是因任自然。鳥用兩翼飛行是自然,兒童放紙鳶是因任自然,輕氣球是因任自然,用重於空氣的機器駕駛載重萬斤的飛船也是因任自然。自然是個最狡猾的妖魔,最不肯輕易現原形,最不肯輕易吐露真情。人類必須打的她現出原形來,必須拷的她吐出真情來,才可以用她的秘密來駕禦她,才可以用她的法則來「因任」她。無為的懶人儘管說因任自然,其實只是崇拜自然,其實只是束手受自然的征服。荀卿高唱著:大天而思之,孰與物畜而制裁之? 從天而頌之,孰與制天命而用之?「大天」便是崇拜自然,「從天」便是不易自然。「物畜而制裁之,制天命而用之」便是用人的智力征服天行,以利人用,以厚人生。中國古代哲人發現自然的宇宙論最早,在思想解放上有絕大的功效。然而二千五百年的自然主義的哲學所以不能產生自然科學者,只因為崇拜自然太過,信「道」太篤,蔽於天而不知人,妄想無為而可以因任自然,排斥智故,不敢用己而背自然,終於不曉得自然是什麼。 其實《淮南書》論自然演變很可以得一種積極有為的人生觀與政治哲學。如《原道訓》說:木處榛巢,水居窟穴,禽獸有艽,人民有室。陸處宜牛馬,舟行宜多水。匈奴出穢裘,幹、越生葛。各生所急,以備燥濕,各因所處,以禦寒暑。並得其宜,物便其所。這是自然的適應環境。《修務訓》說的更清楚:夫天之所覆,地之所載,包於六合之內,托於宇宙之間,陰陽之所生,血氣之精,含牙戴角,前爪後距,奮翼攫肆,蚑行蟯動之蟲,喜而合,怒而鬥,見利而就,避害而去,其情一也。雖其所好惡與人無以異,然其爪牙雖利,筋骨雖強,不免制於人者,知不能相通,才力不能相一也。各有其自然之勢,無稟受於外,故力竭功沮。夫雁順風而飛,以愛氣力;銜蘆而翔,以備矰弋。知為垤,貛貉為曲穴,虎豹有茂草,野彘有艽莦,槎櫛堀虛連比以像宮室,陰以防雨,晏(原作景,從王引之校改;《說文》,晏,天清也)以蔽日。此亦鳥獸之以所知(原作所以知)求合於其所利。這兩段說的都頗近于近世生物學者所謂適應環境的道理。 這裡面有三層涵義:第一,各種生物都有「見利而就,避害而去」的天性,生物學者叫做自衛的本能。第二,在種種不同的環境之下,某種生物若不能隨外境變化,便不能應付外境的困難。所謂「各有其自然之勢,無稟受於外,故力竭功沮」。自然之勢是本能,稟受於外是外境影響某種生物而起的變化,即是適應新環境的能力。不能如此適應,便力竭功沮。第三,生物用他的本能,隨外境而起形體機能上或生活狀態上的變化,便是「以所知求合於其所利」。一切生物進化,都由於此。 這種見解是健全的,可以應用到人類進化的歷史上,可以得一種很有現代性的進化論。如《泛論訓》說:古者民澤處複穴(《太平御覽》一七四引注云:「鑿崖岸之腹,以為密室。」據此,似原文「複」本作「腹」),冬日則不勝霜雪霧露,夏日則不勝暑熱。聖人乃作為之築上構木,以為室屋,上棟下宇,以蔽風雨,以避寒暑,而百姓安之。 伯余之初作衣也,麻索縷,手經指掛,其成猶網羅。後世為之機杼勝複以便其用,而民得以揜形禦寒。 古者剡耜而耕,摩蜃而耨,木鉤而樵,抱甀而汲,民勞而利薄。後世為之耒耜耰鋤,斧柯而樵,桔槔而汲,民逸而利民焉。 古者大川名谷沖絕道路,不通往來也,乃為窬木方版,以為舟航,故地勢有無得相委輸。 為靼而超千里,肩負儋之勤也,而作為之楺輪建輿,駕馬服牛,民以致遠而不勞。為鷙禽猛獸之害傷人而無以禁禦也,而作為之鑄金鍛鐵,以為兵刃,猛獸不能為害。 故民迫其難則求其便,困其患則造其備。人各以其所知,去其所害,就其所利。常故不可循,器械不可因也。這是自動的適應環境,是一種積極有為的人生觀。《泛論訓》又說:故忤而後合者,謂之知權。合而後忤者,謂之不知權。不知權者,善反醜矣。忤是不適合。在新的環境之中,能以所知趨利避害,先忤而後合,這才是知權。本來適合的,環境變了,合的變成不合了,有利的變成有害了,這便是「合而後忤」。先合而後不合,便是不能適應那變遷的環境。必須要跟著外界的需要,自己變化,「各以其所知,去其所害,就其所利」,才可以生存,才可以勝利。 這樣主張自動的適應環境,便成了一種積極有為的變法論,所以說「常故不可循,器械不可因」。這便不是《原道訓》所說「不易自然」、「因物之所為」所能包括的了。《原道訓》是從莊周、慎到一系的思想出來的,故說的是一個「因」字。《修務》、《泛論》諸篇卻受了荀卿、韓非的影響很大,故發揮「常故不可循,器械不可因」的變法論。一切器械,一切法度,都必須跟著時變革新。《泛論訓》說的最痛快:先王之制,不宜則廢之。末世之事,善則著之。是故禮樂未始有常也。故聖人制禮樂而不制于禮樂。治國有常,而利民為本;政教有經,而令行為上。苟利於民,不必法古;苟周於事,不必循舊。夫夏商之衰也,不變法而亡;三代之起也,不相襲而王。故聖人法與時變,禮與俗化;衣服器械各便其用,法度制令各因其宜。故變古未足非,而循俗未足多也。…… 古者人醇工龐;商樸女重,是以政教易化,風俗易移也。今世德益衰,民俗益薄,欲以樸重之法治既弊之民,是猶無鏑銜策而禦馬也。 昔者神農無制令而民從,……逮至當今之世,忍而輕辱,貪得而寡羞,欲以神農之道治之,則其亂必矣。……古之所以為治者,今之所以為亂也。……由此觀之,法度者,所以論民俗而節緩急也。器械者,因時變而制宜適也。夫聖人作法而萬民制焉,賢者立禮而不肖者拘焉。…… 今夫圖工好畫鬼魅而憎圖狗馬者,何也?鬼魅不世出,而狗馬可日見也。夫存危治亂,非智不能;而道先稱古,雖愚有餘。故不用之法,聖王弗行,不驗之言,聖王弗聽。這全是韓非、李斯的變法哲學。「論民俗而節緩急,因時變而制宜適」,這豈是不用「智故」所能辦到的嗎? 《修務訓》又極力提倡修學,立論最近于荀卿,和老子「絕學無憂」的主張也距離很遠了。篇中有云:世俗廢衰而非學者多。〔曰〕,「人性各有所修短,若魚之躍,若鵲之駁,此自然者,不可損益。」 吾以為不然。夫魚者躍,鵲者駁也,猶人馬之為人馬,筋骨形體所受於天不可變。以此論之,則不類矣。夫馬之為草駒之時,跳躍揚蹄,翹尾而走,人不能制,齕咋足以肌碎骨,蹶蹄足以破顱陷胸。及至圉人擾之,良禦教之,掩以衡扼,連以轡銜,則雖歷險超弗敢辭。故其形之為馬,馬不可化;其可駕禦,教之所為也。馬,聾蟲也,而可以通氣志,猶待教而成,又況人乎?我們試用此論比較《莊子·馬蹄篇》,便知漢代道家所受荀卿一派的影響之大了。《修務訓》又說:夫純鈞(原作鉤,從王念孫校)、魚腸(皆劍名)之始下型,擊則不能斷,刺則不能入。及加之砥礪,摩其鋒鍔,則水斷龍舟,陸犀甲。明鏡之始下型,矇然未見形容。及其扢(摩也)以玄錫,摩以白旃,鬢眉微毫可得而察。夫學亦人之砥錫也。而謂學無益者,所以論之過。知者之所短,不若愚者之所修。賢者之所不足,不若眾人之有餘。何以知其然?夫宋畫吳冶,刻刑鏤法(刑同型,亦法也),亂修曲出,其為微妙,堯舜之聖不能及。蔡之幼女,衛之稚質,纂組奇彩,抑黑質,揚赤文(此從劉文典據《御覽》三八一引之文,較今本可讀),禹湯之智不能逮。…… 今夫盲者,目不能別晝夜,分白黑,然而搏琴撫弦,參彈複徽,攫援摽拂,手若蔑蒙,不失一弦。使未嘗鼓瑟者,雖有離朱之明,攫掇之捷,猶不能屈伸其指。何則?服習積貫之所致。服習積貫,便是以人功改造自然,便是根本不承認「自然者不可損益」了。荀卿最重「習」與「積」兩個觀念;《淮南》論習學之益,很接近荀卿,但不明說「性惡」,只說服習積貫之能有成。性惡之說本是荀卿的偏見,道家注重自然,不能認人性是惡的。《修務訓》說:夫上不及堯舜,下不若商均,美不及西施,惡不若嫫母,此教訓之所諭,而芳澤之所施也。……良馬不待策而行,駑馬雖兩之不能進。為此不用策而禦,則愚矣。這已是承認上智與下愚之不可移,近於後世所謂性有三品之說了。 《要略篇》總論《修務訓》云:「修務」者,所以為人之於道未淹,味論未深,見其文辭,反之以清靜為常,恬淡為本,則懈墮分學,縱欲適情,欲以偷自佚而塞于大道也。今夫狂者無憂,聖人亦無憂。聖人無憂,和以德也。狂者無憂,不知禍福也。故通而無為也,與塞而無為也同,其無為則同,其所以無為則異。故為之浮稱流說其所以能聽,所以使學者孳孳以自幾也。這就是說,清靜無為是一種理想的境界,不是人人能到的。聰明睿智的人,天才與學力都到了很高的境界,有聰明而掩其聰明,有智故而不設智故,這樣的人,小大修短各有其具;萬物之至,騰踴肴亂,而不失其數。 漠然無為而無不為也。澹然無治而無不治也。(《原道訓》)這才是「通而無為」。至於一般的人們只可以努力修務,努力有為,方才可望有所成就。若普通的人也妄想無為,也高談「不設智故」、「絕學無憂」、「無為而無不為」,那便是懶人的「塞而無為」,只成其為不可救藥的懶鬼而已。 那麼,我們對於道家的無為哲學,也可以用《修務訓》的話來下批評:所謂言者,齊於眾而同於俗。今不稱九天之頂,則言黃泉之底,是兩端之末議,何可以公論乎?理想的無為境界,只等於懸想九天之頂;而「以火熯井」一類的笨例又等於虛設黃泉之底。這都是兩個極端的末議,何可以公論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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