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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在英國留學七年


  (1904—1911)

  關於在君在英國的留學生活,李祖鴻先生寫的《留學時代的丁在君》(《獨立》第二〇八期)有很詳細很動人的紀錄。在君自己的《蘇俄旅行記》的「楔子」第四段(《獨立》第一〇七期),寫他在民國二十二年(1933)八月路過倫敦時「偷空到我十八歲進中學的鄉鎮去了一趟」的一個下午,足足寫了四千字,真是寫的有聲有色,細膩親切,是最有趣味的一篇文字。我現在寫他留學英國的七年,全靠這兩件資料。

  在君自己有一段概括的敘述:

  我是1904年到英國去的。……幸虧〔在藹丁堡〕無意中遇見了一位約翰斯密勒醫生。(李文誤作「司密士」,又注英文Smith,似應作John Smiller?)他是在陝西傳過教的,知道我是窮學生,勸我到鄉下去進中學。於是我同我的朋友李祖鴻同到英國東部司堡爾丁(Spalding)去。這是一個幾百戶的鄉鎮,生活程度很低。我一個星期的膳宿費不過十五個先令(合華幣不過三十元一月),房東還給我補襪子。中學的學費一年不過一百餘元,還連書籍在內。我在那裡整整的過了兩年:書從第一年級讀起,一年跳三級,兩年就考進了劍橋大學。

  斯密勒先生是本地的紳士,他不但給我介紹了學校,而且因為他的關係,所有他的親戚朋友都待我如家人一樣。每逢星期六和星期日,不是這家喝茶,就是那家吃飯,使我有機會徹底的瞭解英國中級社會的生活。

  我是1906年離開中學的,以後只有1909年去過一次。

  他在二十四年後又回到他的「第二故鄉」去,還有不少的老朋友很熱烈的歡迎他,很親切的同他敘述二十九年前的舊人舊事。有幾段故事是應該收在這篇傳記裡的。

  例如這一段:

  出了學校向右手轉不幾步就到了維蘭得河邊的小橋。當年我住在河的右岸,每天要經過此橋四次。從寓所到學校不過十分鐘,但是遇到雨雪也就很狼狽。記得第一年冬天,鞋子穿破了,沒有錢買新的。一遇下雪,走到這座橋,襪子一定濕透了。從學校回家,當然可以換襪子的。可是襪子只有兩雙,一雙穿在腳上,一雙在洗衣坊裡。沒法子,只好把濕襪子脫下來在火上烘。吃中飯的時候,往往濕襪子沒有烘乾,就得穿上跑回學校上課去。

  又如這一段:

  出了藥房門,沿河走去,早望見法羅(Farrow)在門前等我。他歡天喜地的接著我進去。……他同我向各處看了一遍:「這是你以前睡過的房子。這是你教我解剖田雞的臨時試驗室。……你同班最要好的幾個人都很好。司金諾得了文學博士,現任沙賴省最大的中學校長。……你記得嗎?當你沒有升級以前,第一都是他考的。等到你考在他前面,他不服氣,到教員桌子去偷看你的卷子。看了之後,他反特別同你要好起來。」

  又如這一段:

  梅(May)貝遲同我去看……班奈兒夫人,她今年八十二歲了。一進門看見她和她的第三第五兩個女兒坐在家裡做活。……班奈兒夫人的第五個女兒對我說:「你還練習鋼琴嗎?我記得你跟我學了兩星期就能夠彈Home!Sweet Home!」我笑道:「你不要挖苦我了。你難道不記得:後來在鋼琴上彈那個調子的時候,我一點聽不出。你氣極了,就不肯再教我了?」「不錯。你的耳朵是差一點!」

  在君和我都沒有音樂的耳朵,他曾親口告訴我這個笑話。

  他在中學時,不但曾學彈鋼琴,還曾學騎馬。那天他去拜訪一位顧克(Cook)先生,老先生已成了瘋子,老太太也龍鍾了,都不認識他了。他惘然的走了出來。

  到了門口,一個白頭的老僕對我說道:「老太太不認得你了,我卻沒有忘記你。你記得我在這邊草地上教過你騎馬嗎?」「怎麼不記得!你故意的把馬打了亂跑,幾乎把我摔死!」「哈哈!他們那時都說你如何聰明。想不到你騎馬那樣不中用!」

  但是在君騎馬的本事並不是「那樣不中用」。這一點,我可以用他自己的話來說明。他在《漫遊散記》的第七節(《獨立》第十四期),曾詳細的敘述他學騎馬的經驗:

  我十幾歲在日本的時候,就到體育會去學騎馬。教授站在場子中間,拿一根長繩子拴住馬,再拿一根很長的鞭子把馬打了轉圈子跑。初學時,馬跑的慢。以後逐漸加快。等到練習了許多時,馬跑快了也掉不下來,教授就叫你把腳蹬去了騎。再等幾天,不但腳蹬去了,韁繩也得放下,兩隻手先交叉在前胸,再交叉在後背,單靠兩條腿夾住馬背。我初學的時候進步的很快。但是到了把腳蹬去了,就常常要掉下來。等到把韁繩放了,一兩分鐘之內一定摔在地上。學來學去,一點進步也沒有,一失望就不學了。

  這是他在日本學騎馬的經驗,可以補充李祖鴻、湯中兩位先生的追憶。以下他敘述他在英國學騎馬的經過:

  「到了歐洲,七年不騎馬」——他忘了那個僕人在草地上教他騎馬的事了。「從前所學的一點工夫都忘記了。一直等到要回國來的那一年,為預備旅行,又到馬術學校去上課。那裡的教法沒有日本的複雜。你騎上馬,教員在旁邊看著。先顫著小走,再顫著大走,再學奔馳。等到奔馳不至於容易摔下來,就教你打著馬跳過一根離地二三尺高的木杠。我學的成績和從前一樣,起初學的很快,但是到了奔馳的時候總不免要摔幾交。一到跳木杠子,沒有一回能夠騎住!」

  他自己的結論是:「一個人為天才所限,縱然積極訓練,到了相當的程度以後,很難再向前進一步的。」

  在君說他在中學兩整年,「一年跳三級,兩年就考進了劍橋大學。」但他在劍橋大學只住了半年,就決定離開了。他離開劍橋,主要原因是經濟上支持不了。他那時還只靠家中寄錢,其中一部分是泰興縣的公費。他曾上書給兩江總督端方,端方曾指令泰興縣每年津貼幾百元的公費(見文濤先生文)。但劍橋大學的生活不是一個窮學生擔負得起的,所以在君在1906年的年底就決定不再進劍橋了。因為英國學校的學年中間不能改進別的大學,他就到歐洲大陸去遊歷,在瑞士的羅山(Lausanne)住的最久。

  1907年夏天,他到蘇格蘭的葛拉斯哥(Glasgow),他自己在本城的工科學院(Technical College)預備明年考倫敦大學的醫科,又邀他的朋友李祖鴻來進本地的美術學校。

  1908年,在君考倫敦大學的醫科,有一門不夠及格。這是他一生不曾有過的失敗。他從此拋棄了學醫的志願,改進了葛拉斯哥大學,專習動物學,以地質學為副科之一。到了第三年(宣統二年,1910),他的主科動物學之外,還有餘力,他又添了地質學為主科,地理學為副科。「到1911年,他是葛拉斯哥大學的動物學和地質學雙科畢業」。(見李祖鴻文)

  他在葛拉斯哥大學的時期,得中國駐英公使汪大燮的幫助,補了每月十鎊的半官費。到最後的一年,他有補全官費的希望。但他因為將要回國,請求把官費讓給李祖鴻。李君不但補了全官費,還領得1911年1月到5月追補的官費一百多鎊。李君和在君留英七年,總是有無相通的,他知道在君性好遊歷,屢次遊歷歐洲大陸,還想回國時遊歷中國內地,所以他就把這補領的一百多鎊送給在君,作為旅行中國內地的遊資。於是丁在君就在1911年的4月離開英國,5月初經過西貢海防,搭最近剛通車的滇越鐵路,進入雲南,5月10日到勞開——滇越路的第一天的宿站,在紅河的右岸,對岸的河口就是雲南的地方了。他在那一天記著:

  我在1911年5月10日……到了勞開,距我出國留學的時候,差不多整整的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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