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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唐初的白話詩(2)


  但詩的興趣是遏抑不住的,打油詩的興趣也是忍不住的。五世紀中的惠休,六世紀初年的寶月,都是詩僧。這可見慧遠的主張在事實上很難實行。即使吟風弄月是戒律所不許,諷世勸善總是無法禁止的。惠休【後來還俗,名湯惠休】與寶月做的竟是豔詩。此外卻像是諷世說理的居多。五世紀下半益州有個邵碩【死於四七三】,是個奇怪的和尚;《僧傳》【卷十一】說他:

  居無定所,恍惚如狂。為人大口,眉目醜拙,小兒好追而弄之。或入酒肆,同人酣飲。而性好佛法;每見佛像,無不禮拜讚歎,悲感流淚。

  他喜歡做打油詩勸人。本傳說他

  遊歷益部諸縣,及往蠻中,皆因事言謔,協以勸善。……

  刺史劉孟明以男子衣衣二妾,試碩云:「以此二人給公為左右可乎?」

  碩為人好韻語,乃謂明白:

  寧自乞酒以清醼,
  不能與阿夫竟殘年!

  孟明長史沈仲玉改鞭杖之格,嚴重常科。碩謂玉曰:

  天地嗷嗷從此起。
  若除鞭格得刺史。
  玉信而除之。

  最有趣的是他死後的神話:

  臨亡,語道人法進云:「可露吾骸,急系履著腳。」既而依之。出屍置寺後,經二日,不見所在。俄而有人從郫縣來,遇進云:「昨見碩公在市中,一腳著履,漫語云:小子無宜適,失我履一隻。」

  進驚而檢問沙彌,沙彌答曰,「近送屍時怖懼,右腳一履不得好系,遂失之。」

  這種故事便是後來寒山、拾得的影子了。六世紀中,這種佯狂的和尚更多了,《續僧傳》「感通」一門中有許多人便是這樣的。王梵志與寒山、拾得不過是這種風氣的代表者罷了。

  《續僧傳》卷三十五記六世紀大師亡名【本傳在同書卷九。亡名工文學,有文集十卷,今不傳;《續傳》載其《絕學箴》的全文,敦煌有唐寫本,今藏倫敦博物院】的弟子衛元嵩少年時便想出名,亡名對他說:「汝欲名聲,若不佯狂,不可得也。」

  嵩心然之,遂佯狂漫走,人逐成群,觸物摛詠。……自製琴聲,為《天女怨》《心風弄》。亦有傳其聲者。

  衛元嵩後來背叛佛教,勸周武帝毀佛法,事在五七四年。但這段故事卻很有趣味。佯狂是求名的捷徑。怪不得當年瘋僧之多了!「人逐成群,觸物摛詠」,這也正是寒山、拾得一流人的行徑【元嵩作有千字詩,今不傳】

  這一種狂僧「觸物摛詠」的詩歌,大概都是詼諧的勸世詩。但其中也有公然譏諷佛教本身的。《續僧傳》卷三十五記唐初有個明解和尚,「有神明,薄知才學;琴詩書畫,京邑有聲。」明解于龍朔中【六六二—六六三】應試得第,脫去袈裟,說:「吾今脫此驢皮,預在人矣!」遂置酒集諸士俗,賦詩曰:「一乘本非有,三空何所歸」云云。這詩是根本攻擊佛教的,可惜只剩此兩句了。同卷又記貞觀中【六二七—六四九】有洺州宋尚禮,「好為譎詭詩賦」,因與鄴中戒德寺僧有怨,作了一篇《慳伽鬥賦》,描寫和尚的慳吝狀態,「可有十紙許【言其文甚長,古時寫本書,以紙計算】,時俗常誦,以為口實,見僧輒弄,亦為黃巾【道士】所笑。」此文也不傳了。

  這種打油詩,「譎詭詩賦」的風氣自然不限於和尚階級。《北齊書》卷四十二說陽休之之弟陽俊之多作六字句的俗歌,「歌辭淫蕩而拙,世俗流傳,名為《陽五伴侶》,寫而賣之,在市不絕。」陽俊之有一天在市上看見賣的寫本,想改正其中的誤字,那賣書的不認得他就是作者,不許他改,對他說道:「陽五古之賢人,作此《伴侶》。君何所知,輕敢議論!」這是六世紀中葉以後的事。可惜這樣風行的一部六言白話詩也不傳了。

  在這種風狂和尚與譎詭詩賦的風氣之下,七世紀中出了三五個白話大詩人。

  第一位是王梵志。唐宋的人多知道王梵志。八世紀的禪宗大師有引梵志的詩的【《歷代法寶記》中無住語錄,敦煌唐寫本】;晚唐五代的村學堂裡小學生用梵志的詩作習字課本【法國圖書館藏有這種習字本殘卷】;北宋大詩人如黃庭堅極力推崇梵志的詩【胡仔《苕溪漁隱叢話》前集卷五十六】;南宋人的詩話筆記也幾次提及他【費袞《梁谿漫志》卷十;陳善《捫虱新話》五;慧洪《林間錄》下;曉瑩《雲臥記譚)上,頁十一】。但宋以後竟沒有人知道王梵志是什麼人了。清朝編《全唐詩》,竟不曾收梵志的詩,大概他們都把他當作宋朝人了!

  我在巴黎法國圖書館裡讀得伯希和先生(Pelliot)從敦煌莫高窟帶回去的寫本《王梵志詩》三殘卷,後來在董康先生處又見著他手鈔日本羽田亨博士影照伯希和先生藏的別本一卷,共四個殘卷,列表如下:

  (一)漢乾祐二年己酉【九四九】樊文昇寫本【原目為】4094,【即羽田亨影本】。末二行云:

  王梵志詩集一卷

  王梵志詩上中下三卷為一部,又此卷為上卷,別本稱第一卷。

  (二)己酉年【大概也是乾祐己酉】,高文□寫本【原目為】2842。這是一個小孩子的習字本,只寫了十多行,也是第一卷中的詩。

  (三)宋開寶三年壬申【按開寶五年為壬申,西曆九七二;三年為庚午】閻海真寫本【原目為】2718。此卷也是第一卷,為第一卷最完善之本。

  (四)漢天福三年庚戌【漢天福只有一年,庚戌為乾祐三年,九五〇】金光明寺僧寫本【原目為】2914。此本題為《王梵志詩卷第三》。

  我們看這四個殘卷的年代都在第十世紀的中葉【九四九—九七二】,可見王梵志的詩在十世紀時流行之廣。宋初政府編的《太平廣記》【九七八年編成,九八一年印行】卷八十二有「王梵志」一條,注雲「出《史遺》」。《史遺》不知是何書,但此條為關於梵志的歷史的僅存的材料,故我鈔在下面:

  王梵志,衛州黎陽人也。黎陽城東十五裡有王德祖,當隋文帝時【五八一—六〇四】,家有林檎樹,生癭大如鬥,經三年,朽爛。德祖見之一,乃剖其皮,遂見孩兒抱胎而□【此處疑脫一字】。德祖收養之。至七歲,能語,曰:「誰人育我?複何姓名?」德祖具以實語之因名曰,「林木梵天」,後改曰「梵志」。曰:「王家育我,可姓王也。」梵志乃作詩示人,甚有義旨。

  此雖是神話,然可以考見三事:一為梵志生於衛州黎陽,即今河南濬縣。一為他生當隋文帝時,約六世紀之末。三可以使我們知道唐朝已有關於梵志的神話,因此又可以想見王梵志的詩在唐朝很風行,民間才有這種神話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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