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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的精神(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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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言歸正傳,我認為,沒有榮譽感的社會不能團結,不能持久。因為,我們已經看到,在人類社會中,即使在像賭博和生意這樣的小事或者無足輕重的事情中的人際關係裡面,對榮譽感的承認也是如此重要和必要,那麼在人類社會的重大人際關係中,在這種建立了社會中兩個最本質的制度,即家庭和國家的關係中,它必然更加重要。就像你們都知道的,歷史上所有民族的公民社會的興起總是開始於婚姻制度。在歐洲的教會宗教把婚姻變成一種聖禮,也就是說,某種莊嚴而神聖的東西。在歐洲,婚姻聖禮的合法性是教會賦予的,聖禮的權力來自神。不過這只是表面的、形式的,或者可以說是法律的認可。婚姻的神聖性,其真實的、內在的、真正的約束力——正如我們在沒有教會宗教的國家所見到的那樣——是榮譽感,即男女之間的君子之法。孔子說:「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婦。」換句話說,對榮譽感的認同——君子之法——在所有公民社會的國家中,建立了婚姻制度。這種婚姻制度建立了家庭。 我說過,孔子教導的國家宗教是一個榮譽的法典,而且我告訴過你們,孔子是從君子之法中形成這個法典的。但是現在,我必須告訴你們,在孔子時代之前很長的時間裡,中國就已經存在著不明確的、不成文的君子之法。孔子時代之前中國這種不明確的、不成文的君子之法的法典就是禮,即禮貌、修養,或者說舉止得體之法。歷史上,在孔子時代之前不久,中國出現了一個偉大的政治家,此人被譽為中國偉大的立法者,人們通常稱他為周公(公元前1135年),他最先詳細說明、整理、制定了一部成文的君子之法,也就是中國那時所說的禮,即禮數、修養、舉止得體之法。周公創造的中國首部的成文君子法典,稱為《周禮》——周公的禮法。這部周公禮法可以被認為是中國前儒家學說的宗教,或者,正如基督教之前猶太民族的摩西律法一樣,可以稱為中國人民的舊體制宗教。正是這舊體制的宗教——首部君子之法的成文法典,也叫做《周公禮法》——它第一次在中國賦予莊嚴的婚姻和聖禮以合法性。因此,中國人至今還把婚姻聖禮稱為周公之禮——周公的禮法。通過婚姻聖禮制度,中國的前儒家學說或者舊體制宗教建立了家庭。它曾一度保證了中國所有家庭的穩定性和持久性。因此在中國,這種周公禮法被認為是前儒家學說或者舊體制的宗教可以被稱為是一種家庭宗教,以區別於孔子後來教導的國家宗教。 現在,孔子在他教導的國家宗教裡,對在他之前已經存在的我所謂的家庭宗教,提出了一個新體制。換句話說,孔子在他教導的國家宗教裡提出了對君子之法的一個新的、更廣泛、更全面的應用。而且就像家庭宗教,或者說他所處的時代之前的中國舊體制宗教創立了婚姻的聖禮一樣,孔子,通過在他教導的國家宗教裡提出君子之法的新的、更廣泛、更全面的應用,制定了一個新的聖禮。孔子制定的這種新聖禮,不再稱為禮——禮法,他稱之為名分大義,我翻譯成榮譽和責任的重大原則,或者榮譽的法典。通過名分大義或者榮譽法典的制定,孔子讓中國人不再信仰從前的家庭宗教,而代之以國家宗教。 在孔子的時代之前,由於人們處於舊體制即我所謂的家庭宗教之下,一個家庭中的妻子和丈夫受到了婚姻聖禮即所謂的周公之禮、周公禮法的約束,以保持他們婚姻契約的神聖,並且絕對遵守它;同樣地,在他現在提出的國家宗教的新體制下,孔子說,每個國家的人民和他們的君主、中國人和他們的皇帝,要受名分大義這一新聖禮的約束——國家宗教建立的榮譽和責任的重大原則或者榮譽的法典——忠於他們之間的契約,把它當做莊嚴而神聖、需要絕對遵守的事物。簡而言之,這個由孔子制定的稱為名分大義或者榮譽法典的新聖禮,是忠於契約的聖禮,正如舊聖禮的周公之禮——在孔子時代之前制定的周公禮法——是一種婚姻的聖禮一樣。通過這種方法,如我所言,孔子提出了君子之法新的、更廣泛的、更全面的應用,而且由此給我所謂的他的時代之前的中國家庭宗教以一個新體制,使之成為國家宗教。 換句話說,儒家學說的國家宗教把忠誠契約變成聖禮,正如孔子時代之前的中國的家庭宗教把婚姻契約作為聖禮一樣。正如依據由家庭宗教建立的婚姻聖禮,妻子要絕對忠實于她的丈夫一樣,在中國,根據孔子倡導的國家宗教所建立的被稱為名分大義或者榮譽法典的這種忠誠契約的聖禮,中國人要絕對忠實于皇帝。在中國,在孔子倡導的國家宗教裡,這種忠誠契約的聖禮可以被稱為忠誠的聖禮或者宗教。你們可能記得我對你們說過的話,孔子在某種程度上宣揚了君權神授。但是與其說孔子教導了君權神授,我更願意說孔子教導了忠誠的神聖責任。在中國,孔子教導的這種神聖或者說絕對忠誠于皇帝的責任源自它的合法性,不像歐洲的君權神授的理論那樣,其合法性來自於超自然存在的權威,即神或者某種深奧的哲學,孔子所教導的合法性是來自君子之法——人的榮譽感,在所有國家中讓妻子忠於丈夫的相同的榮譽感。事實上,孔子所倡導的中國人絕對忠實于皇帝的責任,它的合法性來自于使商人信守承諾履行合約、賭徒願賭服輸的同樣簡單的榮譽感。 那麼,既然我所說的家庭宗教,這種宗教,包括中國的舊體制的宗教以及所有國家的教會宗教在內,是通過聖禮的制度和婚姻的神聖性建立了家庭,因此我要說,孔子教導的中國的國家宗教,是通過這種忠誠契約的新聖禮制度建立了國家。如果你認為世界上第一個制定聖禮和建立婚姻的神聖性的人,為人類和文明事業作出了巨大的貢獻,你就會理解當孔子制定了新聖禮、建立了忠誠契約的神聖性時,他所作出的巨大貢獻。婚姻聖禮的制度保證了家庭的穩定性和持久性,沒有它人類就會滅絕。忠誠契約的聖禮制度保證了國家的穩定性和持久性,沒有它人類社會和文明就會全部毀滅,而人類會重返原始或者動物狀態。因此,我告訴你們:孔子為中國人民做的最偉大的事情是他賦予了他們一個真正的國家觀念——這是一個國家真正的、理性的、永恆的、絕對的基礎,而且借此,他使這一觀念形成了一種信仰——國家宗教。 孔子在一本書裡講授了這種國家宗教,就像我告訴過你們的,這是他在生命的最後歲月寫的名為《春秋》的一本書。在這本書裡,孔子首先制定了忠誠契約的新聖禮,稱為名分大義,或者榮譽的法典。因此,這一聖禮經常而普遍地被稱為春秋名分大義,或者簡稱春秋大義,也就是,《春秋》的榮譽和責任的重大原則,或者簡單地稱為《春秋》的重大原則或法典。這本孔子教導忠誠乃神聖責任的著作是中華民族的大憲章。它包括了神聖的契約、神聖的社會合約,孔子借此約束整個國家和所有人民要絕對效忠君主,而且在中國,這個契約或聖禮,這個榮譽的法典,不僅是國家和政府的,也是中國文明唯一的真正的章程。孔子說,通過這部著作,後人會瞭解他——瞭解他為世界所作的貢獻。 我兜了一個大圈子才回到我想說的重點上,我恐怕已經耗盡了你們的耐心。不過現在我們已經回到我剛才留給你們的問題上了。你們會記得我說過為什麼民眾總是會感到需要有宗教的存在——我指的是歐洲字面意義上的宗教——這是因為宗教提供給他們一種庇護,一個避難所,通過信仰神這一全能的存在,他們能找到他們生存的永恆感。但是,我說過孔子教導的哲學和道德體系,即儒家學說,能夠替代宗教,能夠讓人類眾生不再需要宗教。因此,我認為,在儒家學說中一定有某種東西能像宗教一樣給人類,給眾生以同樣的安全感和永恆感。現在,我認為我們已經找到了這種東西。這種東西就是孔子賦予中華民族的他所倡導的國家宗教裡效忠皇帝的神聖責任。 那麼,就像你們能夠理解的那樣,中華帝國的每一個男人、女人和孩子的這種絕對效忠皇帝的神聖責任,在中國老百姓的頭腦裡,為皇帝樹立了一個絕對的、至高無上的、卓越的、全能的權力;而對皇帝絕對的、至高無上的、卓越的、全能的權力的信仰,給予中國人民、給予中國的眾生同樣的安全感,就像在其他國家對神、對宗教的信仰能給予眾生的一樣。對皇帝絕對的、至高無上的、卓越的、全能的權力的信仰也保證了在中國老百姓頭腦中國家的絕對穩定性和持久性。這種國家的絕對穩定性和持久性又保證了社會無限的持續和永恆。這種社會的無限持續和永恆最終保證了在中國老百姓的頭腦中種族的不朽。這種對種族不朽的信仰源自對皇帝無所不能的權力的信仰,而忠誠的神聖責任賦予皇帝全能的權力。相信民族不朽帶給了中國人、中國的民眾生存的永恆感,就像在其他國家裡,對來生的宗教信仰給予眾生的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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