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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中國問題的近期劄記之五(2)


  然而,現代美國的奸賊,那些說假話起假誓的人卻並不是傻瓜,因此,按照憲法,人人獲得選舉權的結果是:美國所有誠實善良的人都已被絞死,或正面臨被絞死的危險。

  在我看來,現代美國人實際上已經不配他們的先輩為其所制定的制度。正如中國人所言,「有治人,無治法」。無論如何,現代美國人在盲崇和迷信憲法條文的同時,已經喪失了他們的先輩——那些真正的、早期美國人的精神。對於此種精神,美國詩人寫道:

  這些養育我們的移民們,
  他們沐浴著陽光漂洋過海而來,
  為我發現了這塊處女地,
  並恩賜給我們自由的土壤。

  人們經常斷言漢語中沒有關於「自由」的詞匯。但令人驚奇的事實是,不僅漢語中有關於「自由」的詞匯,而且這個詞還準確地表達了美國人的本意,即「自由」的真正含義,當然,它迥然有別于現代倫敦佬或坦慕尼協會的「自由」概念。漢語中表示「自由」的字是「道」。當中國人要說某個國家裡沒有自由的時候,他們便說「國無道」。這裡表示「自由」的「道」字,字面意思是指「道路」,當它在「自由」這個意義上使用時,被定義為遵循我們本性的法則——「率性之謂道」。那個表示我們本性法則的「性」字(字面意思指本性),被定義為上天的命令或意志——「天命之謂性」。因此,表示「自由」的那個漢字,是指自由地去遵循我們本性的法則——即按上帝的意志辦事。那些頭沐陽光、飄洋過海、離開舊家園尋求新天地的移民們所缺少的自由,恰恰正是他們所表達的照上帝意志辦事的自由。事實上,早期美國人希望留給他們後人自由土壤的那種自由,並非像坦慕尼協會所認為的那樣是自由地追求庸俗,進行詐騙,無心無肝,殘忍粗暴,而是像中國人所說的:率性以盡天命——「我自由地漫步,因為我追尋您的旨意。」

  但「自由」一詞如今在美國,被另一個偉大的美國詞「平等」奪去了光彩。的確,現代美國的「平等」概念,使得「自由」一詞的真正含義無從得見。「自由」的真正意義是「你必須率性」,而現代美國的「平等」概念,意味著把人的頭腦抹平(抹煞賢愚之別)。在一個國家,傻瓜和非傻瓜都是如此之多,現代美國的「平等」概念竟要求將非傻瓜的頭腦與傻瓜扯平,以免傻瓜們的權利——他們的「平等」權利——那種與總統在白宮握手的權利被人剝奪!

  不過,美國人和歐洲的法國人如此固執於「平等」一詞無疑是正確的。因為正是為了真正意義上的「平等」,反對「特權」的平等,美國人在獨立戰爭期間,法國人在第一次大革命期間為之拋頭顱,灑熱血。但真正意義上的「平等」並不是指將國中最好之人變成與最壞之人一樣糟的現代美國抹煞智愚差別的概念;也不是「士兵應當指揮將軍,馬應當駕馭車佚」的法國人那種目無君上的概念。真正意義上的平等,是指敞開大門——開放門戶。最正確意義上的平等意味著「開放」(Expansion),孔子說:「有教無類。」這就是「開放」的真正含義。

  自由、平等和最深刻意義上的「開放」——博愛,這就是基督教的內涵。或如中國人所說:一視同仁。因為心中擁有「博愛」一詞,法國人德穆蘭在臨上斷頭臺之前仍詼諧地將自己比作「優秀的長套褲漢」耶穌。向康格夫人和其他公使夫人們說「中外一家,天下一家」的中國皇太后陛下,也是要告訴她們基督教的真實含義——那種最深刻意義上的「開放」,對此,康格夫人及其丈夫知之甚少。正因為皇太后的呼籲于事無補,成為徒勞,中國的優秀長套褲漢「義和團民」才不得不奮而起事,同他們的法國兄弟在1789年所做的那樣,向全世界發出血淋淋的呼籲——呼籲應當把中國人當人看待,應當將其視為人類家族中親如一家的兄弟。

  現代民主和現代自由主義的偉大實踐觀念,那有別于現時代可以稱之為歐洲文明的觀念,構成了美國制度的基礎。這種觀念就是愛默生所謂「美國思想」。人們曾問歌德什麼樣的統治方式他認為最好,他回答說:「那種使所有統治方式都成為多餘的方式」。現代歐洲的統治觀念,即怎樣使人民、使「民眾」遵守秩序的觀念,是動用警察手中的警棍和軍人手中的刺刀,而獨特的美國統治觀念,是借助學校和教會,使民眾就身於秩序,從而免除「皮鞭」、警棍和刺刀的拷掠。

  但美國人最初犯下一個錯誤,即他們不知美國文明是基於學校和教會,而不是建立在美國憲法的基礎之上。美國人堅持按照他們早期「小木屋憲法」的模子來建學校和教會,而不是借助學校之光去閱讀憲法,其結果,正如我們所見到的,是目前美國學校和教會所陷入的可怕狀態。

  美國人如此迷戀他們的憲法,實在讓人憐惜。斯特恩(Sterne)小說中的下士說,「在這個世界上,他絕不會繼續前進,不會再給閣下帶來榮譽。」托比(Toby)大叔說:「老天爺作證,他會繼續前進的。」面對困惑,山姆大叔向律師求援。但一般說來,律師不宣告天理或上帝正義的法律,而只宣告依據於憲法的法律。人民、普通百姓當然不懂依據於憲法的深奧法律,於是,律師們便得以恣意妄為。簡而言之,律師們根據憲法制訂和解釋深奧的法律,以使他們自己和任何能夠付得起他們錢的人中意。

  由於對法律和憲法名目的尊重已經深深植根於其宗族的心靈,美國人民,美國普通民眾曾一度對這種依據於憲法的深奧法律保持沉默。然而,儘管美國的平民百姓在學校所受的教育很是糟糕,但仍然有人對其心中上帝正義的法律有所瞭解。因此他們時常發現,那依據於憲法的法律與上帝正義的簡單法律正相違反。

  於是,平民百姓只好動用「私刑」,但動用私刑是違反憲法的。因此,人們不得不召來持有刺刀和警棍的軍警,不得不增加軍警的人數,以對付與日俱增的私刑律師。

  這樣,起初從「美國思想」出發依賴學校和教堂的美國人,現在則仰仗警棍和刺刀,被迫採用歐洲思想,陷於卑鄙庸俗的滑膛槍崇拜中,結果,美國只能變成另一個歐洲。

  隨後,美國的「律師」被送往國外去做外交官。他們在對待菲律賓人和與中國簽訂條約時,不是遵照上帝正義的法律行動,而是根據憲法的條文辦事。這種憲法,他們出國之後加以擴充並稱之為進步與文明的法則。然而擁有自己獨特「救世主」的中國人發現,那種依據於憲法的法律、進步和文明意味著搶劫。而搶劫,儘管是富人搶窮人,強者搶弱者,但都明顯違反了上帝正義的法律。正因此,中國人紛紛起來參加「義和團」並動用「私刑」——由此人們可以看到美國在眼下這場可憐而又可歎的悲劇中所起到的惡劣作用,同時人們還可以看到,他們支持、援助並最終採納了其歐洲同夥卑鄙庸俗的滑膛槍崇拜的情景。

  於是我們發現,現代「律師」是產生現代「警察」的真正和直接的原因,是現代歐洲卑鄙庸俗的滑膛槍崇拜的代表。現代「律師」乃是假教士,正如現代警察乃是假軍人一樣。事實上,最初正是這種假教士,首先帶來了歐洲的軍國主義或滑膛槍崇拜。在中世紀的歐洲,擁有虔誠、正直教士的真正教會毋需武裝人員便能使國內百姓安居樂業。那武裝人員、真正的軍人,則被用於保衛英格蘭和蘇格蘭(或威爾士)的邊境,以防止遊牧民族即蠻夷的入侵,事實上,也就是制服夷人的野蠻。而當教會變成假教會,教士變成不誠實的教士時,國內的人民、那平民百姓就再也無法保持秩序了。因此,另一種被稱之為帝國主義者的武裝人員——古斯塔夫(Gustavus)、克倫威爾、腓特烈——不得不出來維持國內的和平與秩序,等待那些名副其實的教士的到來一公理通行之前,只好依靠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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