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辜鴻銘 > 張之洞幕府紀聞 | 上頁 下頁
政體


  國朝潘耒上某學士書云:

  某聞善為治者,不務為求治之名,而貴有致治之實。孔子曰:「其人存,則其政舉。」

  後儒亦言有治人無治法。衰弊之世,法制禁令與盛世無殊,而不能為治者,法意不相孚,名實不相副,上下相蒙,苟且成俗也。若徒恃科條以防奸,藉律令以止慝,有立法之名,無行法之實,竊恐彌縫掩護之弊,更有甚於前也。假如今制督撫地方官與在京大臣交通者革職,此其所得而禁者,輦下拜往之儀文耳。使在數千裡外,私人往來,潛通貨賄,能知之乎?官吏坐贓滿十金者即論死,審能如法,則人人皆楊震、鄧攸矣。度今之作吏者,能如是乎?夫立法遠於人情,則必有所不行。而法故在,則必巧為相遁,掩覆之術愈工,交通之跡愈密,而議者且以為令行禁止,中外肅清也。夫天下未嘗無才,其才未嘗不能辦事,特患無以驅策而激勵之。於是以其才智專用之於身家,以其聰明專用之於彌縫掩護。設也一變其習,以其為身家者為朝廷,以其彌縫掩護為拊循保障,則何事不可為?何功不可立?所賴二三大臣為皇上陳其綱領,辨其本末,以實心實意,振起天下之人材,以大機大權,轉移天下之積習,開誠佈公,信賞必罰,正朝廷以正百官,以正方民,紀網肅而民生安矣。

  云云。

  竊謂中國自鹹、同以來,經粵匪攪亂,內虛外感紛至迭乘,如一叢病之軀,幾難著手。當時得一時髦郎中湘鄉曾姓者,擬方名曰「洋務清火湯」,服若干劑未效。至甲午,症大變,有儒醫南皮張姓者另擬方曰「新政補元湯」,性躁烈,服之恐中變,因就原方略刪減,名曰「憲政和平調胃湯」。自服此劑後,非特未見轉機,而病乃益將加劇焉。勢至今日,恐非別擬良方不可。昔宋蘇軾當哲宗初年,乞校正陸贄《奏議進禦劄子》云:「藥雖進於醫手,方多傳于古人。」

  茲姑撮錄前篇,為正本清源之論。倘有醫國手出,或有取於此,庶不無小補雲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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