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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公意是否可能錯誤


  由以上所述,可見公意永遠是公正的,而且永遠以公共利益為依歸;但是並不能由此推論說,人民的考慮也永遠有著同樣的正確性。人們總是願意自己幸福,但人們並不總是能看清楚幸福。人民是決不會被腐蝕的,但人民卻往往會受欺騙,而且唯有在這時候,人民才好像會願意要不好的東西。眾意與公意之間經常總有很大的差別;公意只著眼於公共的利益,而眾意則著眼於私人的利益,眾意只是個別意志的總和。但是,除掉這些個別意志間正負相抵消的部分而外,則剩下的總和仍然是公意。

  如果當人民能夠充分瞭解情況並進行討論時,公民彼此之間沒有任何勾結;那末從大量的小分歧中總可以產生公意,而且討論的結果總會是好的。但是當形成了派別的時候,形成了以犧牲大集體為代價的小集團的時候,每一個這種集團的意志對它的成員來說就成為公意,而對國家來說則成為個別意志;這時候我們可以說,投票者的數目已經不再與人數相等,而只與集團的數目相等了。分歧在數量上是減少了,而所得的結果卻更缺乏公意。最後,當這些集團中有一個是如此之大,以致於超過了其他一切集團的時候,那麼結果你就不再有許多小的分歧的總和,而只有一個唯一的分歧;這時,就不再有公意,而佔優勢的意見便只不過是一個個別的意見。因此,為了很好地表達公意,最重要的是國家之內不能有派系存在,並且每個公民只能是表示自己的意見。偉大的萊格古士的獨特而高明的制度便是如此。但如果有了派系存在的話,那末就必須增殖它們的數目並防止它們之間的不平等,就像梭倫、努瑪和塞爾維烏斯所做的那樣。這種防範方法是使公意可以永遠發揚光大而且人民也決不會犯錯誤的唯一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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