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大仲馬 > 阿芒得騎士 | 上頁 下頁 |
三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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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 第04章 布瓦老爹 現在讓我把這個故事裡的一個主要人物詳細介紹一下,因為直到現在我們還只是順便提到他,這裡指的是那個普普通通的小市民。前章已經講過,正當瓦魯阿街上賣唱的歌手就要斂錢的時候他離開了聽唱的人群,向雙士崗方向走去。如果讀者沒有忘記,他在夜間行動最緊張的時刻又出現了,在深夜時分走過好夥伴街。 不應該低估讀者的判斷能力,以為讀者會猜不出德·阿芒得及時趕去援助的那個可憐漢正是住在失時街涼臺上的那個人,不過,我要是不詳細地介紹一下,讀者就不能瞭解這個人的外貌、性格和社會地位。 讀者如果沒有忘記前面談到的一些情況,一定會想起這個人年齡在四十至四十五歲之間。人們都知道,巴黎人一過四十就分不出年齡,因為從這時起他們不用關心儀錶。其實,比這還早一些時候他們就不特別注意修飾自己了。衣服穿得隨隨便便,頭髮梳得馬馬虎虎,對於穿裝打扮漫不經心。因此,他們的形象特徵也就因而消失了。如果那個人本來其貌不揚,就更加不引人注目。我們要講的這個人就屬這一類型。 這個人身高五英尺一寸,身子正處在發胖階段。一張和善憨厚的臉輪廓並不分明,隔十步遠分辨不清頭髮、眉毛、眼睛和皮膚,這些似乎都是一種顏色的。 甚至最認真的相士從他陶瓷顏色的眼睛打量到前額下面,或者從微微張開的兩唇打量到雙下頰,也別想在這張臉上找出個性的特徵。這種人不懂得什麼叫激動,從來不對任何事情產生強烈的感情,不管是好的還是壞的。在他那空空的頭腦裡,除了象保姆給孩子唱的平淡的搖籃曲之外不存在任何別的東西。 應該說,上帝辦事從不馬虎,他賜給這個沒有特徵的人物一個很有特徵的姓氏——讓·布瓦。誠然,那些有幸瞭解他簡單頭腦和善良心地的人,全都根據他的教名簡單地稱他為「布瓦老爹。」 布瓦從小的時候起就非常厭惡一切學業。但是他卻對書法著了迷。他的媽媽四處托人,為他謀得了助學金。他每天帶著作文和翻譯練習上學,他的作業錯誤百出,但是筆跡清晰、準確、漂亮,看起來非常悅目。小布瓦每天都為頭腦呆笨挨駡,可是每年都為字寫得漂亮而獲獎。 十五歲那一年,他在死背了五年聖經課之後升入希臘史的班級。但是老師一看他交來的第一批翻譯作業便明白了,硬要這個學生升級實在太難為他了。因此,他又回到了聖經班蹲第六個年頭。 從外表看,雖然小布瓦對一切都漠不關心,但他也不是毫無自尊心的。他向母親哭訴老師不公道。這一哭訴不免暴露了他一向隱瞞的情況:在學校裡,十歲的孩子都升級了,他這個十五歲的孩子仍還蹲在低年級。 精明的布瓦寡婦天天早晨看見自己的孩子帶著筆記本去上學,字寫得齊齊整整。她認為不該再對孩子吹毛求疵。於是她跑到學校去和教會老師理論。老師回答說,他的兒子是個很好的孩子,沒有一點對不起上帝的壞念頭,在同伴之間也沒有不良行為,但是他笨得出奇,因此勸她培養孩子上天賜給他那種唯一的天才,把他培養成為書法教師。 這個建議使布瓦太太心裡一亮。她明白,這麼作可使孩子的教育立竿見影。她一回到家裡就把他的新想法告訴了小布瓦。小布瓦看出這是避免上學受罪和擺脫嚴厲管束的好辦法。每年一度為書法榮獲一本皮面精裝書的獎品,也補償不了天天所受的折磨,因此他高高興興地同意了媽媽的新決定,而且向她保證,用不了半年他就會成為首都第一流的書法家。當天他就行動起來,動用自己的一點積蓄購買了一把四刃削筆刀、一套鵝毛筆和兩本練習本。 老師沒有看錯小布瓦的真正志趣。書法在他那裡竟變成了一種近乎繪畫的藝術。半年以後他果然象《一千零一夜》裡的猴子①那樣靈巧了,能寫出六種字體,還能寫各種藝術字,用細線條畫人臉、樹木和動物。過了一年,布瓦進步更大,自覺有了招收學生的資格。他花了三個月的時間,整夜整夜地畫招生廣告,幾乎把眼睛都累壞了。說句公道話,他終於創造出一件真正的傑作。那不是一個普通的廣告牌,而是一幅用粗細不一的線條表現創世紀場面的真正的繪畫,構圖有點象拉斐爾的《變客節》②。最上面畫的是伊甸樂園。上帝領著夏娃走向為獅、馬、狗等動物圍著的亞當。這些動物樣子善良,看來有點象人。下面畫的是大海,有一些幻想的魚在海底嬉戲。海面上有一艘漂亮的三帆帆船。畫幅的左右兩面畫著樹木,枝頭上小鳥翔集。樹梢上接蒼冥,樹根深紮地下。畫的中間部分,在一條想像的地平線上用六種字體寫著四個大字:「堅韌不拔」。 畫家的期望沒有落空,看見這幅畫的人都留下了一定的印象。一個星期以後,已有五個男生和兩個女生投到年輕的布瓦門下。 ①似指:「漁夫和哈裡發的故事」。 ②拉斐爾(1488-1520):是意大利的偉大畫家。《變客節》(基督變客節在每年8月6日)是拉絕爾逝世儲最後一憶作品,由他的學生完成。 他的名聲更大了。布瓦太太過了幾年心滿意足的日子,就是在她丈夫在世之日也沒有這樣舒暢過。當她與世長辭的時候些毫不為自己兒子的未來擔心。至於布瓦本人,則為母親的去世哭得死去活來,後來又過起天天一成不變的刻板生活。他由於天性樸實和憨厚,得以太太平平地度過人生最激蕩的時期,成長為二十六、七歲的青年。 在這幾年裡,偶然的機遇使他幹了一件高尚的事情。這件事也象他的一切行為一樣,純粹出於他天真和善良的本性。一個聰明的人是不幹這種事的,就是遇上了也會繞開。布瓦住在奧爾提街六號樓房的一間簡陋的閣樓上。一樓住著一對年青的夫婦。他們相親相愛,生活美滿,為全樓的人所羡慕。這是天造地設的一對夫婦。丈夫年紀大約三十五歲,是南方人,黑頭發,黑眼睛和黑鬍鬚,皮膚也是黝黑的,但牙齒象珍珠一般。他的名字叫阿爾培·杜·羅什。他本是以前賽文山區一個農民領袖的兒子,在德·巴維裡先生受迫害的年代全家被迫改信天主教。一半是由於他屬反對派的營壘,一半是由於他年青氣盛,阿爾培·杜·羅什表現出一種勇敢的貴族的氣質。他投效在當時正在改編部隊的夏特公爵的手下。夏特公爵的部隊在納萬當會戰前的第一次公爵戰爭中遭到慘重的損失。因此,杜·羅什就代替了在那場決定性進攻中戰死的勒·內維爾。 冬季的到來中斷了軍事行動。一到春天,盧森堡大公又把優秀的軍官召集到靡下。這些軍人隨著季節的變換,把一半時間用於戰爭,把另一半時間消磨在遊樂上。夏特公爵一心嚮往戰功,無奈路易十四的嫉妒心使他無所作為。現在他首先起來響應盧森堡大公的號召。杜·羅什隨著公爵和他的部隊一路行進。納萬當戰役的偉大日子來到了。夏特公爵象以往一樣親自督率大軍進攻。他沖入了敵後,遠遠地脫離了自己一方的軍隊。他這一天有五次幾乎單身陷入敵人重圍,在第五次被敵人包圍時,身邊只剩下了一個不太熟悉的青年隨他一道衝突。他們飛快地互相打量一眼,公爵馬上看出在這個追隨者的胸中有一顆勇敢和赤誠的心。敵人旅長認出公爵,迫他投降,他卻抵近敵人用手槍打碎了他的腦袋。敵人也回敬了兩槍,一顆子彈打穿了公爵的戰盔,另一顆打在他的劍柄上。一轉眼,公爵的年輕戰友就撂倒了開槍的那兩個敵人。一個被他的戰刀砍死,另一個挨了他奇妙的一槍。於是彈如雨下,但非常幸運,可以說是奇跡,一顆子彈也沒有傷到他們,只有公爵的戰馬被擊中頭部,倒在公爵腳下。伴隨公爵的青年立刻把自己的戰馬讓給公爵。公爵不肯接受這番好意,因為這要使提供者付出太大的代價,但是魁梧健壯的青年認為眼前不是謙讓的時候,遂抓住公爵的手硬把他推上了坐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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