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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三


  正是這兩種情景之間鮮明對照,使克萊德最後下了決心:他決不跟羅伯達結婚——斷斷乎不——甚至也決不到比爾茨去看她,也不讓她回到萊柯格斯來找他,反正只要他能夠避免得了就行了。因為,不論是他去看她,或是她回到萊柯格斯來,不是要把他最近才同桑德拉一塊在這兒找到的歡樂全都化成泡影嗎?今年夏天,他就不能跟桑德拉一塊在第十二號湖玩兒,也就不可能跟她私奔,跟她結婚了。老天啊,難道就沒有別的出路了嗎?難道說他怎麼也擺脫不了眼前這種駭人的困境嗎?

  一個暖洋洋的六月之夜,他下班回來,在房間裡讀完了這兩封信。他在絕望之餘,臥倒床上一個勁兒低聲歎息。這該有多倒黴呀!他這個幾乎怎麼也解決不了的問題,該有多可怕呀!難道說就不能勸她離開萊柯格斯——住在家裡——或是讓她在家裡再多待一些日子,由他每星期寄給她十塊美元,甚至十二塊美元——不多不少正好是他薪資的一半?要不然,她不是可以上一些毗鄰小鎮——比方說,方達、格洛弗斯維爾、謝內克塔迪——現在她暫時還有力氣照料自己,租一個房間,安安靜靜地待在那裡,等待那個性命交關的日子一到,不是就可以去找醫生或是護士了嗎?到時候,也許他還可以幫她找個醫生,只要她答應不提他的名字。

  可是,她竟然要他到比爾茨去,或是到某某地方去跟她見面,而且限在兩星期以內,不得延宕。不,他不樂意,他也決不會去的。她要是照舊逼著他這麼做,他就只好孤注一擲——乾脆逃掉——或是——或是在他應該到比爾茨去以前,或是在她認為那個合適時間以前,說不定他索性到第十二號湖去,然後竭力說服桑德拉(哦,這是多麼荒誕不經、多麼喪心病狂的冒險啊)——說服她跟他一塊出走,跟她結婚,即便她年齡還沒有到十八歲——然後——然後——既然結了婚,那她家裡也就不能拆散他們了。而羅伯達這時卻找不到他,也許只好自個兒發牢騷去了——哦,他就是可以否認嘛——說事實並不是這樣——說他跟她從來沒有什麼關係,除了部門頭頭對其下屬一般女工的關係以外。反正他並沒有被她介紹給吉爾平一家人見過面,也沒有跟羅伯達一起去見格洛弗斯維爾附近的格倫醫生,而且,當時她還跟他說過自己並沒有向醫生提到過他的名字。

  但是,要否認這一切,就得有那麼一股衝勁呀!

  多少還得有一點兒膽量。

  要有那麼一點兒膽量,跟羅伯達面對面站在一起。他自己也明白,天底下他最害怕直面對視的,正是她的那一雙堅定、沉著、充滿譴責、駭怕,而又無辜的藍眼睛。試問他能受得了嗎?他有這個膽量嗎?即使說他有——一切都會達到預期結果嗎?桑德拉聽到會相信他嗎?

  不過,根據他這個意圖,不管最終是不是付諸實現,甚至他索性到第十二號湖去,反正他必須寫信給桑德拉,說他就要來了。於是,他隨手給她寫了信,寫得很熱火,表示了無限思慕之情。同時,他又決定壓根兒不給羅伯達回信。也許給她掛個長途電話就得了。最近她告訴他,說她的一個鄰居裝上電話,必要時,他不妨打這個電話找她。現在給她寫信談他們倆這些事情,哪怕寫得非常謹小慎微,也無異於把她最需要的有關他們關係的證據交到她手裡,尤其在此刻他已決計不跟她結婚了。這一切該有多狡猾!顯然,是太卑鄙下流了。不過,要是羅伯達對待他的態度表示稍微理智些,那他夢裡也想不到自己會幹類似這樣下流狡詐的勾當啊!可是,啊,桑德拉!桑德拉啊!還有,她描寫過的好一幢漂亮的別墅,巍然聳立在第十二號湖西岸啊。想來一定是美侖美奐啊!他實在是萬不得已才這樣呀!他務必要象他現在這樣行動起來!務必行動起來!

  克萊德便站起身來,出去把寫給桑德拉的信寄了。他在街上買了一份晚報,希望通過本地報紙上有關他所認識的那些人的消息報道,暫時消愁解悶。他看見奧爾巴尼的《時代聯合報》頭版上有這樣一條新聞報道:

  帕斯湖上特大慘劇

  小劃子傾覆 兩頂帽子漂在湖上

  匹茨菲爾德附近避暑勝地恐有兩人喪生

  女郎屍體雖被撈起但不知名姓

  女郎同伴屍體尚在尋找中

  克萊德對劃小劃子特別感興趣,其實所有水上活動,他全都很喜歡,比如划船、游泳、跳水等等,他的技藝兒其精湛,因此,他便津津有味地讀將起來:

  〔馬薩諸塞州潘科斯特六月七日訊〕本城以北十四英里的帕斯湖上,日前發生翻船慘案,船上兩人顯然已經喪命。此不知名姓的男人和女郎,據說來自匹茲菲爾德,系在湖上作一日遊。

  星期二晨。有一個男人和一位女郎,對經管夜總會餐廳與遊船碼頭的老闆托馬斯·盧卡斯說,他們來自匹茨菲爾德。大約上午十點鐘,他們租了一隻小劃子,帶了一隻提籃(裡頭大概盛放午餐食品),徑直向湖的北頭劃去。

  昨天晚上七點鐘仍不見他們返回,盧卡斯偕同其子傑弗裡,乘汽艇繞湖一周,發現小劃子已在北岸附近淺灘傾覆,但始終未見遊客蹤影。當時他認為可能遊客因為不願付租船費而棄船逃走,所以便將小劃子帶回船塢。

  但是今天早晨,盧卡斯先生深恐發生慘劇,再次偕同其子及助手弗雷德·沃爾什繞著北岸巡視,終於發現在岸邊燈心草叢裡漂浮著該男女遊客的兩頂帽子。當即派員打撈,至今日下午三時,撈起女屍一具,並已移送地方當局。僅知該女郎系與男伴聯袂來此,其他一概不詳。男伴屍體至今仍未發現。慘案發生地點四周,水深達三十英尺以上,因此另一具屍體能否撈獲,尚難肯定。十五年前,此處亦發生過類似慘劇,屍體始終未能尋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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