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西奧多·德萊塞 > 美國悲劇 | 上頁 下頁
二八


  不一會兒,他母親又接下去說:「我可把我心裡一直琢磨著的事全告訴了你唄。我必須弄到一百塊美元,可是幹什麼用的,現在我還不能告訴你,或是告訴任何人,你也不必追問我。我的桌子裡有你父親的一塊老式金表,此外還有我的一隻赤金戒指和別針。這些東西要是拿出去賣了,或是抵押了的話,至少值二十五塊美元。再說,還有那套純銀刀叉和銀碟子、銀壺」——這些紀念品克萊德本來就熟悉——「單是那些銀碟子,就值二十五塊美元。我相信這些東西合在一塊,少說也值二十到二十五塊美元。我心裡在琢磨,你能不能把這些東西交到你大酒店附近哪一家當鋪去,此外,我說,你能不能暫時每星期多交給我五塊美元。」(克萊德馬上臉一沉)——「我不妨找我的一個朋友——常來我們傳道館的默奇先生,你是認識的——可以把錢先交給我,湊足一百塊美元,將來你給我的錢,我就可以拿來歸還他。我自己手頭還有十塊美元。」她兩眼直望著克萊德,好象說:「哦,目前我有困難,你當然不會看著我不管。」克萊德心也軟下來了,儘管他原來想把掙來的錢差不多全給自己花消。事實上,他同意把這幾件小玩意兒送當鋪去,並在當鋪給的錢與一百塊美元的差額還沒有償還以前,暫時多給五塊美元。不過,他對這個額外的要求,還是情不自禁感到忿忿不平,因為他僅僅是在不久前才掙到了這麼多錢。而且依他看,母親提出要求越來越多了——如今每星期要十塊美元。克萊德心想,家裡老是出岔錯,短這個、缺那個,說不定以後准會又提出一些什麼新要求來。

  他拿著這些小玩意兒,送進了他找到的最殷實的一家當鋪,按物開價,四十五塊美元,他就如數收訖了。這筆錢,連同母親的十塊美元,就是五十五塊美元,再加上她向默奇先生暫借的四十五塊美元,總共一百塊美元。他想了一想,這也就是說,今後有九個星期他每星期就得給她十塊美元,而不是五塊美元。現在他老是巴不得自己生活享受,乃至於穿著打扮,都要跟從前迥然不同,所以,他一想到這裡,自然是極不愉快的。不過,他還是決定滿足母親的要求。他畢竟應對母親有所報恩的。過去,母親為了他和弟妹們作出了許多犧牲,他可不能太自私了。要知道那是要不得的。

  不過,現在他腦海裡有一個縈繞不去的想法,那就是:父母既然向他求援要錢,就應該對他比從前更加關心體貼才好。先講一件事吧,就以他晚上回家時間來說,他來去好歹都應該享有更多自由。何況現在他穿著是自己買的,吃飯由酒店包了,依他看,那筆花消也不小啊。

  可是不久突然發生了另一個問題。原來是這樣的:就在籌措一百塊美元以後不久,他在蒙特羅斯街上遇見了他母親。那是本城最窮的街道之一,位於比克爾街以北,兩旁是鱗次櫛比的木頭房子、兩層樓出租房子,和許多不帶家具的小公寓房子。格裡菲思一家人窮固然窮,要是一想到住在這樣的一條窮街上,也會覺得有失自己身份。這時,他母親正從這一排房子中還算不上破爛透頂的一戶人家臺階上拾級而下,這所房子底樓窗上掛著一塊顯眼的牌子,寫著:「備有家具的房間出租」。那時候,沒有轉過身來,沒有看見克萊德正穿過街道,她徑直向隔開一兩戶人家的另一座房子走去,那裡也掛著備有家具的房間出租的牌子。她上下打量了一下房子的外表,就順著臺階拾級而上,按了一下門鈴。

  克萊德開頭以為母親是在尋訪一個什麼人,可是住址她記不確切了。不過,當他正在過街朝她走去的時候,女房東把頭探出門外,他聽見母親開口問:「你有房間出租嗎?」「有的。」「有浴室嗎?」「沒有。不過二樓有一個浴室。」「每星期房租多少?」「四塊美元。」「我可以看一看嗎?」「當然羅,裡請。」

  格裡菲思太太好象遲疑了一會兒。這時,克萊德已佇立在下面,離她不到二十五英尺,正抬頭直望著她,等待她轉過身認出他來。不過,她並沒有轉身,就走進去了。克萊德一時感到好奇,兩眼直盯著她。本來嘛,母親給別人尋摸房子,也是不足為奇的,不過,按說她常去救世軍或則基督教女青年會,現在怎麼去這條窮街尋摸呢。開頭他想在這裡等一下,問母親來這裡幹什麼的,無奈有幾件事急著要辦,他就走了。

  當天晚上,他回家換衣服,看見母親在廚房裡,就開口問她:「今兒早上,媽,我看見你在蒙特羅斯街上。」「是的,」過了半晌,母親才回答,不過,他發覺她大吃一驚,好象這個消息一下子把她怔住了。這在過去他是從沒見過的。她正在削土豆皮,不覺好奇地望了他一眼。「哦,那怎麼啦?」她找補著說,雖然從容自若,但臉上還是唰地漲紅了。據他揣測,這事對她來說肯定異乎尋常。她那驚懼的神色,不用說,引起了克萊德的注意。「你走進了一戶人家,依我看,是去尋摸一個備有家具的房間吧。」

  「是的,我正是去尋摸呢,」格裡菲思太太回答說。直到此刻,她才說得就這麼簡而明瞭。「有個人得了病,又沒有錢,我得給他尋摸一個房間。不過,這事也不太容易尋摸。」她一轉身就走了,好象不想再談下去似的。克萊德雖然一眼看透了她的心情,看來還是情不自禁又添上了一句:「唉,這樣一條街上,哪能尋摸到房子呢。」反正他在格林-戴維遜大酒店的新工作,早就促使他形成一種與前迥然不同的人生觀。母親並沒有答話,他也就到自己房間換衣服去了。

  約莫一個月以後,有一天晚上,他在密蘇裡大街上正往東走去,又見他母親從不遠的地方迎面走來。借著街上一長溜小鋪裡不知是哪一家的燈光,他看見她手裡拎著一個相當沉的老式手提包(這個手提包一直擱在家裡,長期廢置不用)。她一見他走過來(正如後來他這樣回想道),就突然停住,拐進一座三層樓磚砌公寓房子的門廊,等他走了過去,大門已給關上了。他把門打開,看見昏暗燈光下有一段樓梯,也許她就拾級而上了。不過,他到這裡以後,還沒有進一步調查,因為他始終說不準:她是不是進去訪客的,而且這一切來得又是那麼迅雷不及掩耳。不過,他躲在附近一個拐角處等著,終於看見她走出來了。看來她就象剛來時那樣,小心翼翼地先往四下裡掃了一眼才走的,這使他越發感到好奇了。因此,他心中暗自思忖,一定是她故意躲避,不讓他看見的。可是為什麼呢?

  他腦際掠過頭一個閃念,就是想轉過身來跟她走,因為他對她那些奇怪的行動相當驚奇。後來,他轉念一想,要是她不希望他知道她現在所做的事,也許還是少管閒事為好。不過,瞧她那副躲躲閃閃的德行,不由得使他更加感到好奇。為什麼他母親不願他看見自己拎著手提包上某個地方呢?如此鬼鬼祟祟、躲躲閃閃的作風,是不符合她的秉性(他自己的秉性,卻與媽媽大相徑庭)。他心裡馬上就把這次邂逅,同上次見到媽在蒙特羅斯街一所出租房子拾級而下,以及見到媽在看信的事和四出籌措一百塊美元的事通通聯繫在一塊兒了。媽到底上哪兒去的?她要捂著的,究竟又是什麼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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