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茨威格 > 偶識此道 | 上頁 下頁


  請原諒,我因自己這一發現而感到興奮,因為我這輩子還從來沒有看見過扒手。或者也可以說——完全照事實講吧——見過。那時我在倫敦念大學,為了提高英語的實踐能力,我常去法庭旁聽。有一回,我剛趕上,看見兩名法警把一個紅頭髮的、臉上長皰疹的小夥子夾在中間帶到法官面前。桌子上放著一個作為物證的錢包。有幾個證人在提供證詞並起誓。然後,法官嘰哩咕嚕講了一通英語。接著那個紅頭髮小夥子給押走了——如果我沒有聽錯,判刑六個月。這是我見到的第一個扒手,但是——這便是區別所在——我無法斷定那個人真的就是扒手。由於當時只有證人說他犯罪,我實際上只是聽到案情複述而已,並未目睹作案。我只看到一個被告,一個被判決者,而不是小偷。小愉只是在行竊時才算是小偷,而不是在兩個月以後,在因作案而站在法官面前的時候;猶如作家只是在進行創作時才算是真正的作家,而不是在譬如說幾年以後在話筒前給聽眾朗讀自己詩作的時候。作案者僅僅在作案的瞬間才是真實的。現在給了我千載難逢的機會,我註定會在一個扒手最能顯示特徵的時刻,在像生育與分娩一樣極難竊聽得到的稍縱即逝的一刹那窺見他,窺見他那掩藏極深的本質真相。一想到這種可能性我便亢奮起來。

  當然,我打定主意,不放過這一次了不得的機緣,不錯過作案準備和作案過程的任何細節。我馬上離開了咖啡館桌子旁邊的靠背椅,坐在這裡我覺得視野受到了很大的限制。現在我需要挑一個能夠一目了然的,一個不妨說能夠移動的位置,從那裡我得以毫無遮攔地窺探他。幾經試行,我選定一個廣告柱,柱子上花花綠綠地貼著巴黎各家劇院的海報。在這個地方,我可以不惹人注意地好像全神貫注在那些預告中,其實我是借這個圓柱作掩護,極其真切地注視他的一舉一動。於是,我以一股今天再難理解的韌勁看著這可憐蟲在這裡幹那艱難而又危險的營生。我看著他,比我記憶所及在劇院裡或看電影時注意某個演員更要好奇,他們的表演曾經吸引著我,是因為在他們將整個身心都投入的瞬間,現實超越和勝過了任何一種藝術形式。現實永存!

  這樣,就在巴黎的林蔭大道上,從上午十一點到十二點整整一個鐘頭,對我來說,真是過得像一瞬間那樣,雖然——或者倒不如說,因為——這一個鐘頭充滿了不斷出現的緊張場面,難以什數的細小而激動人心的決斷和意外事件。我可以用幾個鐘頭的時間來描述它,這一個小時,它蘊涵著如此豐盈的心理潛能,它又有如此巨大的誘惑力量,因為在游刃自如中處處都隱伏著風險。直到那一天為止,我從來沒有,一丁點兒都沒有料想到,光天化日之下當街偷竊是一種何等艱難。幾乎無法學會的行當——不,是一種多麼可怕的,使人緊張得要命的技巧。直到現在我所設想的偷竅,只是同極其膽大妄為而又手法熟練這一模糊概念聯繫在一起。事實上,我把這門手藝只看作指頭功夫,近乎耍雜技、變戲法的熟巧。狄更斯曾在長篇小說《奧利弗·退斯特》中描敘一個竊賊頭子如何向那些小男孩傳授從別人的外衣掏取手帕而完全不被覺察的本領。外衣上部系了一個小鈴。如果新手從口袋裡抽出手帕的當口響起了鈴聲,那就說明這次出手不成功,太笨拙。便是狄更斯——這點我現在才看出來一僅僅注意到進行此事的基礎技巧,即指頭功夫,可能他從未觀察過正在活動的對象,大概他從未有過——像我現在碰巧得到的——機會得以發現:大白天下手的小偷,不但需要一隻靈巧的妙手,而且還需要待機行動和自我克制的精神力量,需要一種訓練有素的心理特徵,既能保持冷靜,同時又能疾如閃電。尤其需要一種非同尋常的,幾近瘋狂的膽量。現在我已明白:一個扒手學了六十分鐘以後,必須具備縫合心臟——猶豫一秒鐘就會造成死亡——的外科醫生那種果斷而敏捷的特點。但是在那個場合,做那種手術時,至少病人已經完完全全被麻醉,不會挪動,不會掙扎。而在扒竊時,即使下手輕巧而突然,總不能不觸及一個人有正常知覺的軀體——而正是小皮夾子旁邊的部位,人們最為敏感。而且,扒手作案時,他那只手閃電般伸到下面時,就在這最聚精會神。最使人緊張的時刻,他還得同時完全控制他臉部的所有肌肉和神經,他得假裝漫不經心,百無聊賴。他不能流露出亢奮的心情,不能像暴徒、兇手拿刀捅過去時那樣在瞳仁裡映現出行兇瞬間的惡狠狠的樣子——他作為小偷伸手時,必須以坦然、和善的目光盯著受害人,在碰撞的一刹那謙卑地用完全不動聲色的口氣說一句:「Pardon,Monsieur」他活動時一定要乖巧,警覺,靈活。然而,這還不夠——在他下手之前,他就得發揮才智,拿出知人的本領。就得像心理學家、生理學家那樣摸准對象是否合適。只有那些心不在焉,缺乏警惕的人;在這些人當中,又只有那些上衣敞開,而不是扣住的人;那些走路不太快,就是說人們可以不顯眼地靠上去的人才可以考慮。在那一個鐘頭裡,我數了一下,一百個或五百個當中幾乎不會有一個或兩個以上進入射程以內。一個冷靜的扒手只敢在極少幾個對象身上施展功夫,而對這極少幾個人的行動卻又會由於無數偏偏湊在一起的偶然因素而未能奏效,往往功敗垂成。幹這個行當——我可以作證——不可或缺的是非常豐富的閱人經驗,異乎尋常的警覺與自製能力,因為還有一點也要想到:小偷在聚精會神地選擇與潛近對象以求一逞的同時,要一心二用,調動極度緊張的感官,以便做到自己不被別人盯住,注意街角有沒有警員或警探,或者經常擠滿在街上的數不清的好奇者中有沒有任何一個在斜眼看著。所有這些都得隨時留意。有沒有在匆忙中被忽視的櫥窗反映出他那只手,從而暴露了他?有沒有什麼人從一爿商店的裡面或一扇窗子的後面監視著他的舉動?由此可見,要作出多大的努力呀,而較之所冒的風險,卻又幾乎不成合理的比例。由於一次落空,一次失誤,可能要付出在巴黎林蔭大道上呆三年,四年的代價,由於指頭的一次微微顫動,一個輕率的緊張的動作,可能會失去自由。現在我知道了:光天化日之下在一條林蔭大道上扒竊乃是膽大包天的舉動。從此我對報紙在各色作奸犯科者中把此類竊賊視為無足稱道者,在一個小欄目裡,以三數行打發了事,簡直覺得有點不公道。在我們這個社會裡所有的手藝中,無論是正當的或者是非法的,這是困難,風險最大的行當之一。這個行當的最高效能堪稱藝術而當之無愧。我可以這樣說,我能夠為此作證,原因是:我曾經,也就是在那四月裡的一天目睹了和共同經歷了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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