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外國文學 > 小偷日記 | 上頁 下頁
四七


  老拳擊手勒杜恐怕對此多少心中有數吧?他為報復殺了一個同謀。他故意將死者的房間搞得亂七八糟以掩蓋他的偷竊行為,他看見桌子上隨便放著5個法郎的一張票子,便順手將錢抓到手裡,他的女友感到十分吃驚,他就對她解釋說:

  「我把它當吉祥物保存起來。別讓人說,我殺人什麼也沒得著。」

  我很快加強了我的精神狀態。心裡想著這件事情,重要的是不能讓他的眼皮和鼻孔留下悲慘的痕跡,但要很方便調查兇殺動機,眼睛因緊蹩眉頭而睜開,瞳孔放大,像天真的孩子突然吃驚的樣子,或是由於驚歎所致。在您的眼角裡,沒有預備好任何悔恨和憂傷,在您的腳下,也不至於潛伏著陷阱和危難。一陣頑皮的逗笑,一陣溫和的口氣從牙齒裡吐露出來,手指接香煙的動作有點諷刺意味,開始使我感到處於邪惡孤獨中的痛苦(除非我親近某個殺人犯,對殺人犯來說,這動作,這微笑,這溫和的口氣都是家常便飯)。那是偷了B.R.的戒指以後的精神狀態。

  「萬一他知道了呢?」我心裡犯嘀咕,「我就把它賣給一個他認識的人!」

  由於他愛我,我想像得出他傷心的樣子,也想像得出我如何羞愧得無地自容。於是我做好最壞的打算:無非一死。我死了算了。

  在奧斯曼大街,我來到了一群強盜被捕的地點。一個匪徒匆忙逃跑,竟然企圖穿越商店的一面大鏡子。他以為,只要在被捕現場造成重大的破壞,就會引起人們對被捕事件的重視,殊不知,在此之前發生的搶劫案已經為逮捕埋下了伏筆。他極力想在自己人物周圍安排一個大血案,鮮血淋漓,驚天動地,令人髮指,而他自己就可憐巴巴地置身於血案的中心。罪犯總是美化自己的成就。他要消失在大排場中,要在導演一場命運安排的大戲中消亡。他把他的行動分解成若干嚴密的階段,然後又把計劃打亂。

  「人們的侮辱能奈我何!當我的鮮血……」

  我要是不認識罪犯們的本性,我還能厚顏無恥地欣賞那些漂亮的罪犯而從來不臉紅嗎?如果他們的確不幸地為許多詩的美提供過服務,那麼我願意幫助他們。一個藝術家利用罪惡創作是大逆不道的。有人不惜冒生命的危險,置榮耀於不顧,幫助一個藝術愛好者獲得成功的桂冠。英雄是虛構出來的,但是從活生生的人那裡得到啟示的。如果我還沒有同罪犯分享過痛苦,我絕不會津津樂道他的痛苦。我首先要招致人們的蔑視,受到他們裁決。味增爵①式的神聖性,我表示懷疑。

  ①味增爵(1581—1660),法國天主教遺使會和仁愛會的創始人。——譯注

  這本書的筆調很可能激怒思想精英,而不是蠢者。我並不追求醜聞效應。我把這些手記集中起來,只是為了幾個年輕人。我希望他們把這些手記看作是一部苦行中的苦行的特別檔案。苦修的經歷是痛苦的,我還沒有修煉圓滿。即使苦修的出發點是虛構的夢幻也沒關係,只要我以解決數學問題那樣嚴謹的認真態度進行了加工;只要我從中獲得了有益於藝術作品創作的素材;只要這些素材有利於一種精神的完善(甚至導致這些素材本身的毀滅、消亡),接近所謂的「神聖性」。而神聖性對我來說,仍然是人類語言中最美麗的辭藻。

  我受到社會的限制,受到它的宰割,我便與社會相對立,各種尖刀利刃傷害著我,造成了我現在的模樣。其鋒芒愈是銳利,我受到的傷殘愈是殘酷,我就愈是美麗動人,閃閃發光。

  不幹則已,一干到底。不管出發點怎樣千差萬別,終點應是美麗的。往往因為半途而廢導致行動名聲掃地。

  我回頭一看,不禁眼花繚亂,只見一個殺人犯的雙腿構成了一個灰色的三角形,他的一隻腳靠在狹窄的護牆上,另外一隻腿則一動不動地佇立在院子的泥塵中。裹包著雙腿的粗呢褲管顯得生硬而淒慘。我又一陣眼花繚亂,我嘴裡本來銜著一枚白玫瑰的花莖,剛才突然停止了咀嚼,無意中把它扔了出去(可能是朝另外一個流氓臉上打去),但它卻鬼使神差,偏偏掛在灰色三角形的褲襠上。

  看守沒有發現這一簡單的動作。甚至其他囚犯也沒注意,就連殺人犯本人也未曾在意,只是感到被什麼東西輕微觸動一下。後來他猛然往粗呢褲子上一看,頓時羞得滿臉通紅。到底是有人往他身上吐痰那樣羞辱他,還是有人暗示要同他尋歡作樂淫蕩一番?反正他以為只有在萬里無雲的法蘭西明朗的天空下才能享受到一場短暫的豔福。只見他漲紅著臉,做了一個漫不經心的動作,設法自我掩蓋,然後把那枚歪打正著的神奇的帶刺玫瑰從褲襠上摘了下來,悄悄地藏到口袋裡。

  我所謂的神聖性,並不是指一種狀態,而是指把我引向神聖性的精神活動。這是一種最理想的精神境界,但我又說不出所以然來,因為我未曾看見這一境界。我向它靠攏時,它卻遠離了我。我追求它,又懷疑它。這種活動可以表現得愚蠢無能。儘管這種活動很痛苦,但又很痛快。這是一種瘋狂的舉動。它有時會莫名其妙地像一個被攔腰抱走的人妖卡洛琳那樣,高興得亂喊亂叫。

  我並不太孤獨,但經常犧牲崇高的美德。特別是創造性的美德。假如我聲稱犯罪有助於我保持精神活力,人們肯定會大吃一驚吧?

  我何時能夠在形象的心中跳動,何時能夠成為承載形象的光芒直照到您的眼前?我何時能夠進入詩的心臟?

  我差一點因把神聖性和孤獨感混為一談而失去了自我。但我說這句話的時候,該不會又重彈我要擺脫的基督教神聖性老調了吧?

  這樣追求透明度可能是徒勞的。求之不得,只好休息。不要再是「我」,不要再是「您」,能生存下來的微笑,這是一種平等待物的微笑。

  我來到桑特監獄——幾進幾出舊地重遊——那一天,我被叫到監獄長面前,因為我在傳達室裡同一位熟人聊了一會兒天。我挨了15天禁閉的處罰,於是立刻被押進單人牢房。過了三天,一個助理看守讓遞給我幾截煙頭。這是我尚未謀面的同窗囚犯叫人給我送來的,我的牢房已經安排好了。出了單人禁閉室,我便向他們道謝。居伊對我說:

  「大家看,來了一個新夥計,門上早已掛上了熱內的大名。熱內,大家都不知道他是誰。老也沒看到你報到嘛。後來才知道你被關禁閉了,我們便設法讓人給你遞點什麼玩意去。」

  我的名字已登記入冊,被安排在這間牢房內。他們卻捷足先登佔據了這間牢房,他們知道自己與一樁輕罪引起的刑罰有牽連,但他們根本就沒有參加作案。居伊是這間牢房的靈魂。這個年輕小夥子皮膚白皙,頭髮捲曲,像淋了奶油似的,為人正直不屈,處事一絲不苟。他每次對我說話,我都能體會到這句怪話的意義:「自動手槍頂著腰部射擊。」

  他被警察抓了起來。他當著我的面問:

  「佛蘭德街事件是你幹的吧。」

  「不,不是我。」

  「是你。看門女人認得你。」

  「那傢伙長得像我吧。」

  「她說那小子叫居伊。」

  「那傢伙像我,也與我同姓。」

  「她認出了你的衣著。」

  「他與我同長相,同姓,同衣著。」

  「頭髮顏色也一樣。」

  「那麼與我同長相,同姓,同衣著,同發色。」

  「人家取了你的指紋。」

  「那他與我同長相,同姓,同衣著,同發色,同指紋。」

  「還有完沒完?」

  「奉陪到底。」

  「是你幹的事。」

  「不,不是我。」

  我收到過他的一封來信(當時我剛被關進桑特監獄),下面摘錄一段信的內容:

  我的小讓諾,我現在兩手空空,連一個包裹也不能給你寄去。我身上一個錢也沒有,但我還是要告訴你這事,我希望你知道了會高興的,這是我平生第一次想著你就禁不住動作了起來,而且很痛快。你至少可以相信,外面有一個夥伴在思念著你……

  有時候,我責怪他與警察裡查爾多的關係太親密。我試圖告戒他,警察比告密者更卑鄙,但居伊聽不進去。他小踏步走著。只見他脖子上套著柔軟的真絲襯衫飄飄然的衣領,穿著做工考究的西裝;他昂首挺胸,神情嚴肅,目視正前方淒涼、灰暗、死氣沉沉的巴爾貝斯街道。就在這條街上,一家旅店帶家具房間的窗簾背後,有一個男妓看見他走過。

  「不錯,真的,你說得對,」他說,「沒一個好東西。」

  不一會兒,我以為他又把我的話忘記了(實際上,那一陣子他沒想什麼,只是更得意地感覺到銀手鐲在手腕上沉甸甸的分量,要不然就是利用這段間隙產生下面的一個念頭)只聽他念念有詞:

  「不錯。然而,警察不一樣。」

  「啊!你這樣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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