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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


  「當然,歡迎來找我握握手。」

  我雖然急於想與他見面,但為了避免引起他的惱火,我還是克制住自己,好幾天沒去看他,後來我們終於雙雙墜入情網。他介紹我認識了他的妻子。我很高興。一天晚上,我們在朱麗葉碼頭街道上散步,忽然發現只剩下我們倆在閒逛。聖桑要塞離此不遠,外籍兵團就把守在那裡,悲涼的碼頭叫人好不傷心(在這個地方同他在一起,還有什麼比這更令人心碎的呢?),面對此情此景,我突然色膽包天。我清醒地注意到,當我向他靠攏時,他也放慢了腳步。我的一隻手顫慄著,笨拙地去摸他的大腿。下面我真不知道如何是好,平時用來引誘難為情的男色鬼那套慣用語便脫口而出:

  「幾點了?」我問。

  「嗯?看看,我的表正好午夜。」

  他說著笑了起來。

  此後,我經常去看他。在街上,我同他並肩走路,我的步伐跟他儘量一致。若是大白天,我總是設法讓他的身影投在我身上。這點雕蟲小技,我竟然樂此不疲。

  我繼續我的小偷生涯,夜裡,哪個男色鬼跟上了我,我就把他身上的錢物搜刮乾淨。接著,布特裡街(當時這個區尚未遭到毀壞)的妓女們買去了我偷盜的贓物。我還是我。也許我有點得意忘形,只要一有機會,我就會痛快地取出嶄新的身份證,故意讓警察仔細觀看,因為上面有貝爾納蒂尼親自為我蓋上的警察局大印。貝爾納蒂尼雖然瞭解我的身世,但他從來不責備我。

  不過有一次,他試圖證明自己是警察,給我講起道德問題。因為只涉及一個具體行為的美學觀點,我不能苟同。道德家們的好意硬要去碰他們所謂的我的惡意,只好粉碎了。即使他們能夠向我證明某種行為是可憎的,因為它造成了危害,但也只有由我自己通過行為在我內心激起的反響來做出是美是醜、是雅是俗的判斷;只有我自己能決定是拒絕還是接受這種行為。別人休想把我重新帶回到正道上去。他們充其量只能對我進行藝術再教育——倘若美是由兩個人物優勝劣汰來決定的話,那麼教育者就有可能被我的理由說服和爭取的危險。

  「我不會因為你是警察就怪你,你曉得。」

  「你不感到厭煩?」

  我明知不能向他解釋是什麼魔力推動我迫不及待地投向他的懷抱,但我想拿他開開心,刺他一下。

  「是有那麼一點點煩。」

  「你以為幹警察這一行就不需要勇氣啦?其實比人們想像的要危險得多。」

  但他說的是肉體的勇氣和危險。何況,他很少反省自己。除了那麼幾個人(皮羅傑、紮瓦、索克萊,他們的臉上有一種頑固的男子漢氣概,但卻掩蓋著內心的泥沼,就像黏稠顫抖的所謂熱帶大沼澤。)我的幾本書的主人公以及我所選擇的戀愛對象無不具有五大三粗的外表和最下道的玩世不恭。貝爾納與他們很相似。他身穿西裝套服,頗有馬賽人講究的風度,可他對馬賽人的這一套嗤之以鼻。

  他穿著後跟頗高的黃皮鞋,弄得整個身體像一把彎弓。在我認識的外國僑民中,他稱得上數一數二的美男子。但在他的靈魂深處,我卻發現了與電影警察大相徑庭的品質。在電影中,警察個個都是光明正大,忠心耿耿。他純粹是一個下流胚。要是他一旦變得聰明起來,他所有的缺點就可能變成優點,他就會有獨具洞察人心的慧眼,就會有一顆救苦救難的善心!

  我想像他正在追捕一個危險的罪犯,拼命跑著追上了他,就像一群橄欖球運動員猛追猛撲抱球的對手,死死地抱住他的腰部,被他拖著跑,腦袋緊頂著敵手的大腿或褲襠。小偷公然要搶他的寶貴錢物,他則極力保護,不時進行搏鬥,然而由於兩個大男人不知道他們有著同樣結實的體魄,同樣的靈魂,隨時準備赴湯蹈火,最後彼此友好地笑了笑。為了給這出短劇畫蛇添足,我把攔路搶劫的土匪送交給警察。

  當我(多麼強烈!)要求,每個朋友在警方面前必須具有兩面性時,我到底服從什麼見不得人的欲望?不論是對流氓還是對警察,我決不會用人們賦予英雄的這些騎士道德來裝扮他們。警察與流氓決不會互為身影關係,但我覺得他們彼此相似,都生活在社會之外,是被社會所拋棄和詛咒的群體,也許我有意將他們混為一談,目的是想把這種混淆進一步具體化,明確兩者相同的一面,且聽他說:

  「警察不是從教堂唱詩班的兒童中招募來的。」

  我之所以希望警察和流氓個個英俊魁梧,目的就是要使他們閃閃發光的身體報復你們對他們的蔑視。結實的肌肉、和諧的面目,該是對我的朋友們卑鄙舉動的歌頌和讚美,並強加到你們頭上。當我遇見一個漂亮的小夥子,一想到他的靈魂可能非常崇高,我就禁不住激動得渾身戰慄;我也會因為碰到一個體格懦弱、靈魂奸詐可鄙的小子而感到異常難受。

  光明正大一直是你們的主張,我對此已毫無怨言,只是我往往從中體察到的是種種感傷的呼喚。我必須同它的誘惑作鬥爭。在當今世界上,警察和罪犯最表現男子氣派。但人們朝這種表現力投下一塊遮羞的罩紗。因為它是你們的羞恥所在,然而,我卻把它命名為尊貴之所在,當然包括你們在內。仇敵之間互相辱駡道出了一種虛構的仇恨,但在我看來則充滿了柔情蜜意。

  有時,我在酒吧與貝爾納蒂尼見面,或在街上一起散步。於是我可以自封為詭計多端的小偷,同警察「光明正大」地調情,與他勾勾搭搭,巧妙地逗他玩,等待著他的捉拿。我們從來不以粗暴無禮、諷刺挖苦的話語相威脅,只有一次例外:他突然抓住我的胳膊,武斷地說:

  「走,我帶你走……」

  然後燦然一笑,拖著甜美的腔調補充道:

  「……喝一杯。」

  警察們不時愛開這類玩笑,貝爾納蒂尼對我也不例外。我向他告別時說:

  「我可溜了。」

  也許,他開這種玩笑純粹是無意識的,但在我心裡卻造成了混亂。我感到有必要深入瞭解警察最深層的內心世界。要讓一個警察玩忽職守,同我混在一起,我就必須在他身上誤入歧途。然而,我覺得,這個玩笑搞得我們不倫不類,極其滑稽可笑。我們的本意是跳出各自的環境,微笑著走到一起,惟一的追求就是友誼。

  我們的關係不容痛駡和抨擊。我是他的朋友,而且希望成為他最親密的朋友,倘若我證明我們並不是因為警察與小偷這兩種最主要屬性而相愛(事實上我們賴以聯繫的正是這兩種基本屬性),那麼要知道,只有一種辦法可以解釋,與正負電子性質相類似的現象,只要陰陽電一接觸,就會爆發出無與倫比的火花。毫無疑問,我可以愛一個男人,對富有魅力的貝爾納當然也一樣。但是,如果要我選擇的話,我更喜歡警察而不是流氓。

  只要在他身邊,他那儀錶堂堂的派頭,可以想像得出他衣服裡面肌肉的運動,他那迷人的眼神。總之,他的種種特質,無不使我為之傾倒。但是,當我獨自一人思索我們的愛時,我又被警察夜晚的威風所主宰(「夜」或者「黑」是扣在警察頭上的兩個形容詞。儘管警察跟常人一樣,穿著有不少花樣,但只要一想起他們,總可以在他們臉上或服裝上看到有一道陰影。)

  一天,他要我把我的一些同夥「交」給他。我同意照他說的做,我知道這可以加深我對他的愛,但有關這方面的事,恕我不便多說。

  人們談論法官時常常說他包辦一切。在拜占庭帝國的象徵體系裡,有模仿天堂等級的描繪,據說沒有男人味的太監之類人物代表天使。法官穿上法施就有點不倫不類,而這種不倫不類恰恰是正統超凡入聖的象徵。我曾在另外一個地方說過各路神仙給我指點迷津所形成的觀念。法官們也是這樣。他們的服飾是滑稽的。他們的習慣是可笑的。我若對他們進行仔細觀察並對他們的智慧發表評論,我會感到不安。有一次我因偷竊出庭受審,我對庭長雷伊說:

  「請允許我說明在法庭上禁止說的事情,而首先請允許我向您提問,行嗎?」

  「嗯?絕對不行。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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