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外國文學 > 小偷日記 | 上頁 下頁


  我同薩爾瓦多的情愛持續了六個月。雖不能說如癡如醉,但也豐富多彩。我到底愛上了他那嬌嫩的身體、灰暗的面目以及稀稀拉拉亂栽種的怪鬍鬚。薩爾瓦多對我很關照,但一到夜裡,在燭光下,我則在他的褲縫裡找蝨子,它們已經是我們的老主顧了。蝨子成團成夥在我們身上安家落戶。它們不時在我們衣服裡面蠢蠢而動,抛頭露面,而一旦偃旗息鼓、深居簡出,就是死到臨頭了。我們很想知道和體驗這些半透明的小爬蟲的繁殖情況,他們雖然沒有經過馴養,但肯定是屬￿我們的寶貝,只要發現有一個外來客,我們就感到噁心。我們把它們驅逐出境,同時又希望白天裡新蝨子能破卵而出。我們用指甲把它們一個個摁死,既不反感,也不懷仇恨。

  我們也不把它們的屍體(或遺體)扔到垃圾堆裡,我們只是棄而不管,讓它們任意用我們身上汲取的鮮血染紅我們破爛的內衣。蝨子是我們繁榮昌盛的唯一標誌,也是我們窮困潦倒的象徵。有理由認為,當我們根據我們的現狀重新對這一標誌做出正確的評估之時,也就是對我們的現狀作出正確評價的時候。猶如珠寶可以識別所謂成就,蝨子有助於認識我們的破敗,蝨子可是寶貴東西。我們擁有蝨子既蒙受恥辱又享受光榮。我曾經長期住在一間沒有窗戶的房間裡,只有一個通氣口開向走廊。夜晚,五張小臉汗涔涔的,有的兇狠,有的溫和,有的微笑,有的因窩得難受而抽搐,但都在尋找這些與我們同伍的道德敗類。

  就在這苦難深淵中,我戀上了處境最慘長相最醜的人。我因此享有特權。我曾經很難受,但每次得手——我那埋汰的雙手驕傲地一亮,也驕傲地抹亮了我的鬍子和長髮——不是使我渾身是勁就是使我筋疲力盡,不過在這裡都是一回事,那就是取勝。當然,在你們的語言裡,自然而然稱為墮落了。不管怎麼說,我們的生活需要亮和光,在我們的陰暗角落裡,有一線陽光透過污垢斑斑的玻璃窗,有薄冰,有白霜,我們就心滿意足了。因為這些東西,雖說意味著苦難,但也帶來了歡樂,多少在我們房間裡留下了歡樂的跡象。我們對聖誕節及聖誕夜前的狂歡節的印象,只知道伴隨節日降臨的無非是冰凍,給過節的人們增加溫暖的也仍然是冰凍。

  叫花子們順應創傷文化,這種文化對他們來說也是討錢謀生的手段,如果說軟弱使他們陷入悲慘的境地,那麼傲氣則可使他們擺脫蔑視。傲氣是一種男子氣概,有如中流砥柱,迎頭打穿、劈開蔑視的浪潮,最後把它擊個粉碎。在卑賤中混的時間越長,傲氣就越強烈(如果這個乞丐是我的話),因為我多少懂得如何利用這種命運。苦難的麻風病在征服我們,我必須征服這種麻風病,必須成為征服的贏家。我也許因此變得越來越厚顏無恥,成為日益令人厭惡的對象,直到終點。雖然我不知道這個終點到底是什麼意思,但應當像重視道德那樣重視美學研究來加以控制。我把我們的處境比做麻風病,聽說麻風病會使表皮結構發炎,病人不得不撓癢,導致陽勃

  。經過手淫之後,麻風病症得到緩解,唱一唱痛苦的歌。苦難造就了我們。我們浪跡西班牙,偷香竊玉,歷盡風流卻不張揚,也不得意忘形。正當我們的生命死灰復燃,越燒越旺之際,我們的舉動卻越來越低三下四,奄奄一息了。於是,我的才氣大增,善於賦予如此下賤的外表以崇高的意義(我且不談文學才能)。這門功課讓我終身受用,面對垃圾堆中的渣滓,管他(它)是人還是物,哪怕是嘔吐出來的污穢,哪怕是我留在母親面頰上的口水,甚至是你們排泄出來的糞便,我都嫣然一笑,一笑了之。我將在自己的心靈深處,保留自己的乞丐觀念。

  我曾希望自己像一個婦女,深居簡出,在家裡看管著自己的閨女,一隻醜惡、畸形、蠢笨、嗷嗷亂叫、到處爬行的白獸。分娩之際,她肯定失望至極,以致失望成了她生活的主旨。她下定決心愛這只怪獸,愛那在腹中孕育成形後才爬出來的醜八怪,並虔誠地對她進行塑造。於是,她在自己心中私設祭壇,保守著怪獸觀念。婦人對怪嬰虔誠呵護,用一雙溫暖的雙手(儘管因日常勞作磨出了老繭),以失望者自發的熱情,與世界相對抗。用怪物對抗世界,因為怪物可以與世界比高低,賽威力。許多以怪物為出發點的新原則從此被一一提了出來,這些原則儘管不斷遭到與其爭鋒的世界力量的詆毀,但面對婦人封閉女兒①那棟樓房的銅牆鐵壁,氣勢洶洶的反對者也只好望而卻步了。

  ①我從報端得知,這位母親耗費了40年心血後,終於乘女兒熟睡之時,在她身上和整個屋子澆上汽油(一說煤油),然後點火自焚。怪物(女兒)燒死了。老太太(75歲)被人從火海中拖了出來,居然得救了,也就是說,她上了重罪法庭。——原注

  不過,有時難免要行竊,我們也領略到膽大妄為的冠冕堂皇之美。每次入睡之前,我們的頭目或騎士都要囑咐一番。比如,叫我們持假護照到各領事館去,要求把我們遣返回國。領事先生也許同情我們的疾苦,也許討厭我們的邋遢和糾纏不休的訴苦,就發給我們一張火車票把我們送到某邊境站。我們的頭頭就到巴塞羅那火車站把車票轉賣掉。他們還教唆我們到各教堂作案(西班牙竊賊無此膽量),或去豪華別墅當樑上君子。他們甚至親自出馬為我們拉皮條,不時引幾個英國或荷蘭水手來尋歡作樂,以換取幾個比塞塔。

  我們就這樣且偷且盜,但每次盜竊之後,得浮出水面喘一口氣。只是每次夜戰之前,必有枕戈待旦的不眠之夜。恐懼、煩惱引發的神經緊張很容易使人進入與宗教情緒鄰近的狀態。於是我開始迷信吉凶問卜之事。凡事吉凶有相。我要向似乎暗中保佑我冒險成功的陌路神仙頂禮膜拜。為了讓冥冥中的主宰喜歡我,我想方設法多做好事,先從行善開始:我對乞丐的施捨儘量多一點好一點,主動給老人讓座。讓路,扶持盲人橫穿街道,等等。我在行竊時似乎感到吉星高照,天神對我的行善積德懷有好感。我企圖撒開一張大膽的網,讓天神束手就擒。

  可我對天神卻一無所知,我為此費盡了心機,弄得我筋疲力盡,精神恍惚,更增強了我的信教心態。這種種企圖又把偷盜行為與鄭重的聖禮行為聯繫在一起。儀式確實大都是在夜黑星稀、人們酣睡之時,在一個封閉的角落裡舉行,甚至也可以用黑紗圍起來實施。踮起腳尖走路,悄不做聲,大白天也需要隱形匿跡,雙手必須偷偷摸摸完成一套複雜的萬無一失的動作,僅轉動門把手就需要一連串講究,可以說一轉一動,一推一關都閃耀著珠光寶氣——(仿佛發現並挖出了黃金似的:我在幾個大陸、幾大洋中的海島中到處搜尋。

  黑人們手持毒矛把我團團圍住,威脅著我,可我手無寸鐵,但黃金壯膽的藥性大作,我渾身是勁,激動萬分,致使毒矛喪氣垂頭。黑人們認出了我,原來我是部落裡的人)——躡手躡腳,低聲耳語,豎耳傾聽。同謀神經質地在現場幕後操縱,他只要一個暗示便心領神會。這一切緊揪著我們的心,把我們壓得無地自容。我們縮成一團,只知道一味進行自衛。居伊對此有精彩的描繪:

  「自我感覺還活著。」

  但在我心靈深處,整個作案現場變成了一枚威力強大的炸彈,我對此感到可怕,行竊活動因而具有嚴重性、獨特性和最後一賭的色彩——每次撬門壓鎖時,總有這是最後一次的悲壯。這不是說真的以後洗手不幹了,誰也沒這麼想,只是說渾身解數已消耗殆盡,再不可能重整旗鼓了(當然不是指現實生活中,一旦偷盜成性,身不由己,游離在生活之外)——但一種獨特的行為也會發展(如玫瑰開花)成自覺的行動。對作案的可靠性、脆弱性乃至種種行動造成行為的暴烈性心中有數,所有這一切都使偷竊行為具有某種宗教儀式的神聖價值。我常常把作案作為向某人的獻禮。史蒂利達諾第一個享此殊榮。我以為,正是他把我引人旁門左道的。也就是說,他的言傳身教消除了我畏縮不前的情緒。我把行竊生涯的處女作獻給史蒂利達諾之美,獻給他風平浪靜的厚顏無恥。也要獻給獨手神偷之神奇,他的手是從手腕根上切斷的。據他說,手掌落在中歐某森林的一棵栗子樹下,也許已經腐爛了。

  行竊時,我便全身暴露在作案現場,因為我的一舉一動都使我感到我渾身都在閃光。世界正關注著我的成功,因為他們恨不得我失手敗露。我稍有閃失就要付出高昂的代價,但我會急中生智加以補救,仿佛覺得是在聖父家裡做客,自當其樂無窮。要不然我一頭栽倒了,禍不單行,只好去服苦役。爾後是一次又一次逃亡,苦役犯僥倖幹得「漂亮」,也不可避免要遭遇上土著黑人的包圍,就像我前面描寫的心靈歷險那樣。逃犯穿過森林,如果他一旦發現了原始部落看守的金礦,他不是當場被殺,就是死裡逃生。我選擇了一條漫長的道路重返原始生活。我首先必須譴責我的血統。

  薩爾瓦多並不值得我驕傲。他偷竊得手的東西,無非是櫥窗內的小玩意兒。晚上,我們常擠在咖啡館裡。在美男子堆中,他每每相形見絀,只好形容沮喪地悄悄溜走。這種生活使他萎靡不振。我回到房問頓時為他感到羞恥,只見他縮成一團窩在板凳上,肩上緊裹著黃綠色的棉毯,那是他出門行乞抵禦風寒用的棉毯呀。他還圍著一條陳舊不堪的連我都不願披戴的黑毛料技巾。說真的,雖說我的精神尚能承受甚至希望謙恭卑賤,但我年輕暴烈的身體不受屈辱。薩爾瓦多說話簡短而且傷心:

  「你想回法國嗎?我們可以到農村幹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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