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帥克當了盧卡什上尉的勤務兵(3)


  二

  勤務兵制度古已有之。據說,早在馬其頓的亞歷山大大帝時期,他就用過侍從。在封建時代無疑是由雇傭騎士充當這種角色的。堂吉訶德的桑丘。潘沙(西班牙作家塞萬提斯的小說《堂吉訶德》中的人物。桑丘是堂吉訶德的侍從。)算什麼人?我奇怪,怎麼至今沒有人寫過一部勤務兵史。要是有這麼一部書,我們就可以在書中找到阿爾瑪威爾的公爵,他在托勒多(在西班牙。一七一四年由阿拉伯人佔領,一八〇五年重又為天主教軍佔領。)圍城期間,饑不擇食,不放鹽就吃掉自己的跟班的那段故事了。公爵本人在他的回憶錄中寫過這件事,說是他的跟班的肉即嫩又脆,有嚼頭,味道介於雞肉與騾肉之間。

  在一本土瓦本人(指中世紀士瓦本公國的居民,現住德國境內。)寫的關於軍事藝術的古書上,我們也可找到為侍從人員規定的條令。在古代,侍從人員必須虔誠。有道德。不說謊。謙虛。剛毅。勇敢。正直。勤勞,總而言之,必須成為他人的楷模。新的時代,使這一典型發生了許多變化。當代的勤務人員既不虔誠,也無節操,更不誠實。他們常常謊話連篇,欺騙主子,往往把他主人的生活變為真正的地獄。當代的勤務人員是一些為人狡詐的奴僕,能想出各種陰謀詭計使主人的生活變得很不愉快。在新的一代勤務人員中,根本找不到那種富於犧牲精神的。象阿爾瑪威爾的公爵的侍從,善良的弗南多那樣的人,甘願讓自己的主人不放鹽就把自己吃掉。從另一方面我們看到長官們在跟新時代的勤務人員進行你死我活的鬥爭時,必須運用各種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威信。這也算得上一種恐怖統治。一九二一年,在史迪爾斯基。赫拉台茨發生過一起案件:一位大尉扮演了重要角色,他一腳踢死了他的勤務兵。但他當時就被釋放,因為他總共才幹過兩回這種事。根據這些先生們的高見,勤務兵的性命是一錢不值的。勤務兵只不過是一種東西,一個常常充當挨耳光的玩偶。奴隸,樣樣都得幹的工役。這種卑微的地位要求奴隸變得狡猾。詭計多端,就不足為奇了。這種人在我們這個行星上的地位也許只能與舊時那些被人打後腦勺。折磨,以培養其自覺性的堂倌的苦難相比擬。

  然而,勤務兵高升為軍官主子的寵兒的事也不乏其例。這一來,便會成為全連甚至全營的災難。所有軍士都竭力賄賂他。准假他有決定性作用,只要他肯在上司面前美言幾句,報告就能順利批准下來。

  這些寵兒在戰爭期間往往獲得許多大小不一的銀質獎章,以表彰他們的剛毅英勇行為。

  在九十一團裡,我認識幾個這樣的人。有個勤務兵善於把偷來的鵝烤得香脆可口,因而得了一枚大銀質獎章;另一個得了一枚小銀質獎章,這是因為他老家常給他寄些食物來,使他的上司在最饑餓的時節也吃得大腹便便。

  他的上司提出應該發給他獎章的理由是:

  「在戰鬥中驍勇異常,將生死置之度外,在敵軍強大炮火攻勢下,猶寸步不離其指揮官。」

  而實際上當時他正在後方掏雞窩。戰爭改變了軍官和勤務兵的關係,勤務兵在士兵中間成了最可恨的人。當五名士兵只能分到一聽罐頭時,一個勤務兵往往能獨得一聽。他的行軍壺總是滿裝著羅姆酒或白蘭地。這種人物整天吃巧克力,啃軍官們吃的甜麵包幹,抽上司抽的香煙,幾小時幾小時地烹煮美味佳餚,還穿著合體的衣衫。

  勤務兵和傳令兵的關係最為親密。他把桌上大量殘羹剩飯和他所能享受到的其它好處都留給傳令兵。加上一位司務長,就形成了一個三人小組。這個三人小組與指揮官常在一起,關係親近,所有的軍事行動和作戰計劃他們都知道。

  凡是與連長的勤務兵要好的班長,他那個班消息就比別的班靈通。

  假如勤務兵說:「兩點三十五分我們就開溜。」那麼奧地利士兵准在兩點三十五分開始撤離敵人。

  勤務兵和戰地炊事班的關係也非常親密,他們最樂意在行軍鍋邊閒逛,簡直就像是在飯館裡拿菜譜點菜似的。

  「我來份燒排骨,」他對炊事兵說,「昨天你給了我一條豬尾巴。今天給我湯裡放幾片豬肝吧,你知道,我是不吃脾臟的。」

  勤務兵是善於表演張惶失措的醜態的大師。

  敵機轟炸陣地時,他嚇得心臟都掉到褲襠裡去了。這種時候,他總是帶著他自己和長官的行李躲藏到最保險的掩體裡,腦袋埋藏在毯子下面,叫手榴彈找不到他。這時,他唯一的希望就是讓他的指揮官受傷,他好跟著他一塊兒回到離前線很遠很遠的後方去。

  他的惶恐還帶有幾分神秘性。「我覺得,好象在卸電話了,」(軍隊要撤退的徵兆。)他煞有介事地同班裡的人說。當他能夠說「已經卸好了」的時候,他就是幸運的了。

  誰也不象他那樣喜歡撤退。在這種時刻,他甚至忘掉了手榴彈和榴霰彈在頭上的呼嘯聲;不知疲倦地背著行李往輜重車隊停留的參謀部鑽。他喜歡奧地利軍隊的輜重車隊,異乎尋常地喜歡乘他們的車撤退。在最壞的情況下,他也乘坐雙輪救護車。假如他不得不徒步行軍時,他簡直心碎欲裂。遇到這種情況,他就把他上司的行李扔在戰壕裡,只背著自己的財物上路。

  假如發生這種情況:長官為了不當俘虜,溜之大吉,他卻當了俘虜,那他絕不會忘記把長官的行李也一併帶上,這麼一來,他夢寐以求的這分財物就成了他的私有物。

  我見過一個被俘的勤務兵,他和別的一些人一道從杜布諾(在烏克蘭境內。一九一四至一九一五年間,曾在該城發生過激戰。)步行到基輔附近的達爾尼采去。除了自己的背包之外,他還隨身背著他的那位不願當俘虜。開了小差的上司的行囊。五口各式各樣的手提箱。兩床被子和一個枕頭,還不算頭上頂著的包裹。他向我訴苦說有兩口箱子被哥薩克人偷走了。

  我永遠忘不了這個人,他竟背負著這麼一大堆東西,不辭辛苦地走過整個烏克蘭。他簡直象一輛活的運輸車。我真不明白,他怎麼能帶著這麼些東西,跋涉數百公里,一直拖到塔什幹,目光炯炯地看守著這些東西,直到最後在戰虜營患斑疹傷寒,趴在自己行李堆上死去。

  現在,勤務兵遍佈我們全共和國,正在宣講自己的英雄事蹟。吹噓他們攻打過索卡爾(加里西亞的一個城市。)、杜布諾 、尼什(塞爾維亞的一個城市。)和皮亞韋河(意大利的一條河流。) ,他們每個人都是拿破崙。「我已經對我們的上校說過,讓他給參謀部打個電話:可以開始行動了。」

  他們大多數是些反動分子,當兵的恨死了他們。他們當中有人愛告密,看到有人被綁走時,他們總是感到一種特別的快意。

  他們已發展成為特殊階層,利慾薰心,貪得無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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