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外國文學 > 波謝洪尼耶遺風 | 上頁 下頁
四三


  奇妙的是,雖然拐角村(「好姑姑好姐姐」過去的莊園)離後沼鎮只有五俄裡路,而且那邊的家務管理已經上了正軌,但母親從來不叫人上那裡去拿點食物來,她藉口說,老是去要這要那,可能弄亂了帳目。因此,穀物和奶品就地賣給糧食販子,家禽在冬季裡全部運到紅果莊去。

  富裕農民時常請母親晚上去喝茶、吃夜宵。在這種場合,她必帶我同去。母親可說是天生的財迷,因此她對後沼鎮的富裕農民特別親切。她甚至借錢給其中幾位去周轉,當然,利錢要得很高。隨著時間的流逝,當她終於站穩腳跟的時候,放債也成了她一筆可觀的收入的來源。

  接待的禮節,在農民家裡是非常講究的。

  全家人站在宅院門口恭迎母親(第一次光臨時,主人端著麵包和食鹽站在前頭歡迎貴客);然後讓她走在大家前面,到了屋裡又請她坐在聖像底下。但是,無論母親怎樣敦促,主人自己——即便是老人——卻不肯就座。

  「腿又不是花錢買來的——站站得啦!」主人回答道。

  接待我們的房間,當然是整個宅子裡最寬敞的房間,早打掃得乾乾淨淨,聖像前點了神燈。桌上鋪著雅羅斯拉夫特產的花臺布,擺著食品。也就是我上面說過的那些所謂「小店美味」。高腳杯裡斟滿了白酒,有時還有伏特加,倒好了茶。說不盡的客套話。

  「請原諒!」

  「別見怪!」

  「別客氣!」

  談的是生意經:買賣啦,承包啦,物價啦。有幾位農民為官廳收購麻布、皮革、士兵呢等等,他們便講述必須耍些什麼花招才能使承辦的商品順利脫手。時間在相當活躍的談話中過去,只是房間裡空氣很壞,非常問人,因為主人一家子認為陪客陪到底是他們應盡的義務。連窗外街頭上也麇集了一群看熱鬧的人。

  十點光景,我們回到家中,我上床睡覺時已經疲憊不堪,幾乎一點力氣也沒有了。

  這樣過了三、四天(母親到這裡來很少超過這個期限);臨了,在吃過一頓較早的午飯後,一輛雙套馬車駛近臺階前,載走了英吉裡采夫,次日黎明,我們也離開了後沼鎮。

  「怎麼樣,你喜歡呆在後沼鎮嗎?高興嗎?」母親問我。

  「喝,好媽媽!」我高聲答道,竭力裝出一副非常高興的面孔①。

  ①這裡我順便講一件在本篇中沒法插敘的趣事。在後沼鎮領地上已經變成母親的財產的農民中;有一個姓波德列卓夫的農民,大家管他叫「老爺」。的確,他曾經用前業主的名人買了五十名農奴,作為他的財產。那地主井不過問他的管理工作,雖然經常有人控告這位「老爺」。那地主在狀子上批道:「該農奴等系波德列卓夫之財產,而財產在餘看來乃神聖不可侵犯之物。」母親買下這塊地後,便根據法律同波德列卓夫的農奴打交道,也就是對他們de facto(拉丁語:實際上——譯者)行使自己的地主權利。——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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