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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大清會典


  《欽定大清會典》,一百卷

  乾隆二十九年奉敕撰。

  伏考國朝會典,初修於康熙三十三年,續修於雍正五年。至是凡三經厘定,典章彌備,條目彌詳。考昔成周之制,百度分治以六官,六官統匯於周禮。聖人經世之樞要,於是乎在。雖越數千載,時勢異宜,政令不能不增,法制不能不改,職守亦不能不分,難複拘限以六官,而其以官統事,以事隸官,則實萬古之大經,莫能易也。故歷代所傳,如《唐六典》、《元典章》、《明會典》,遞有損益,而宏綱巨目,不甚相遠。然其書之善否,則不盡系編纂之工拙,而系乎政令之得失。蓋一朝之會典,即記一朝之故事。故事之所有,不能刪而不書;故事之所無,亦不能飾而虛載;故事有善有不善,亦不能有所點竄變易。如《唐六典》先頒祥瑞之名目,分為三等,以待天下之奏報。殆於上下相罔。然當時有此制,秉筆者不能不載也。又如《至正條格》中偏駁不公之令,經禦題指摘者,人人咸喻其非,然亦當時有此制,秉筆者不能不載也。國多粃政,安怪書多駁文乎?至於《周禮》一經,朱子稱其盛水不漏。亦其時體國經野,事事為萬世開太平。故其書亦傳之萬世,尊為法守,非周公有所塗飾於其間也。我國家列聖相承,文謨武烈,垂裕無疆,規畫既皆盡善。我皇上執兩用中,隨時損益,又張弛皆衷於道,增刪悉合其宜。則是書之體裁精密,條理分明,足以方駕《周禮》者,實聖主鴻猷上軼豐鎬也。夫豈歷代規條所能望見涯涘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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