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廟制折衷


  《廟制折衷》,三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毛奇齡撰。

  是書大抵宗王肅而駁鄭康成。康成謂天子五廟,周加文、武二祧為七。肅謂天子七廟,周加文、武二廟為九。漢唐以來言廟制者,互相祖述。禮以義起,原不必膠執一說,然未有淆亂舊文如此書之甚者。夫天子七廟之見於《禮器》、《王制》、《祭法》、《穀梁傳》者,奇齡既皆以為不專言周矣,然《禮器》稱「周旅酬六屍」,則明明言周。鄭《注》、孔《疏》謂後稷之屍發爵不受旅,餘自文、武及四親廟凡六屍。周止七廟,此為確證。奇齡乃謂六屍為六廟昭穆之屍,文、武二屍不在內,故祫祭出堂,後稷屍與文、武二屍俱南向,餘東西向。考《禮器》孔《疏》,旅酬之時,毀廟之主鹹在,特無屍耳。

  又《春秋·文公二年傳》曰:「文、武不先不窋。」《魯語》亦曰:「周之烝也,未嘗躋湯與文、武。」奇齡乃謂文、武二屍獨與後稷同向,則毀廟之主自太王、王季以上皆列在文武之旁,是子孫得躋其父祖,而謂文、武歆此祀乎?奇齡又謂《曾子問》七廟無虛主,明遷廟、文武廟皆可虛主。今考《曾子問》明云:「天子巡守,以遷廟主行。」又云:「今也取七廟之主以行,則失之矣。當七廟、五廟無虛主。」據此,則得虛主者惟遷廟耳。至於文、武之廟,即奇齡亦知其為百世不遷者也,而乃於《經》文遷廟之外,強增一文、武廟,是又以不遷之廟為可虛主矣,與《經》文「遷廟」二字顯相剌謬。蓋奇齡謂周九廟而欲增高、曾以上二世於七廟內,即不得不出文、武二廟於七廟外,又以其在七廟外,即不得雲無虛主,故鑿空杜撰而為此說也。其餘因襲前人已廢之說者,尤難枚舉。蓋准以德厚流光、德薄流卑之義,則天子九廟,於義未嘗有乖。而一自奇齡言之,揆諸經傳,反多未合。甚矣其強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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